年产电子产品塑料外壳800万个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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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2六、结论.65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项目地址位置图附图 2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2#厂房 1F 平面布置图附图 42#厂房 2F-3F 平面布置图附图 52#厂房 4F5F 平面布置图附图 6 项目四至图附图 7 项目“三线一单”查询图附图 8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9源城区(含市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图 10项目 50 米范围内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 11注塑、丝印、烘干区域与敏感点相对位置关系图附图

2、12厂区雨水管网图及污水管网图附件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 2营业执照附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4用地红线图附件 5 广东项目投资代码证附件 6 项目总量替代申请表附件 7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引用报告附件 8环境质量现状噪声监测报告附件 9水性油墨 MSDS1一一、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基基本本情情况况建设项目名称河源市捷美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子产品塑料外壳 800 万个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441602-04-03-10384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源市高新区新陂路东边、祥和路南面地理坐标东经:114 度 37 分 49.065 秒,北纬:23 度 35 分 32.251 秒国

3、民经济行业类别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塑料制品业 292 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55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6施工工期24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9992.7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又名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于2002 年 7 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2011 年 8

4、 月被广东省政府授予省产业转移园“十大重点园区”,2015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15 年 5 月 27 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已通过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审查意见文号为粤环审201523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与深深圳圳(河河源源)产产业业转转移移工工业业园园产产业业准准入入目目录录(河河高高管管委委会会201330 号号)的的相相符符性性分分析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主要生产电子产品塑料外壳,属 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禁止引入的电镀(含配套电镀)、制革、印

5、染、化工、造纸等高能耗、高污染、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以及排放含有第一类污染物的其他项目等产业,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与深圳(河源)产业转2移工业园产业准入目录 相符。2、与与深圳深圳(河源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审查意见(粤环审粤环审2015235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生产电子产品塑料外壳,根据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15235 号),产业园禁止引进电镀(含配套电镀)、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以及排放含有第一类污染物的其他项目

6、。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进企业,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与 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粤环审 2015235 号)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9 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的,为允许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新陂路东边、祥和路南面,所在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无自然保护区,无野生动植物、名胜古迹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保护目标,综合大气、地表水等环境因素考虑,项目选址是基本合理的。3、用地相符性分析用地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详见附件 4)可知,该地块用途为工业,与本项目用途一致,本项目建设与用地性质相符。

8、4、与环境功能区相符性分析、与环境功能区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新陂路东边、祥和路南面,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2)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3)根据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河环202130号)的划分,本项目所在3区域属于声环境3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综上所述,本项目与环境功能区相符。5、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河府2

9、02131 号)的要求,本项目与所在地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一单”)的相符性进行分析。表表 1-1 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序序号号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结结论论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河府202131 号)5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新陂路东边、祥和路南面,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符合6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能,由当地市政供水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过资源负荷,没有超过资源利用

10、上线。符合7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进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源市高新区大塘水质净化厂做进一步处理,满足水环境控制底线要求;大气环境:本项目选址地不属于大气环境保护区范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管理要求;土壤环境:本项目选址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车间地面拟硬底化处理,生产过程中无土壤污染因子,满足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符合8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或限制准入类别。符合环境管环境管控单元控单元编码编码环境管控单环境管

11、控单元名称元名称行政区划行政区划管控单管控单元元分类分类要素细类要素细类符符合合性性结结论论省省市市区区ZH44160220008河源高新技河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术产业园区(即深圳(即深圳(河源)产(河源)产业转移工业业转移工业园)园)广广东东省省河河源源市市源源城城区区园区型园区型重点管重点管控单元控单元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建设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土地资源一般管控区、水资土地资源一般管控区、水资源一般管控区、高污染燃料源一般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江河湖库岸线重点禁燃区、江河湖库岸线重点管控区

12、管控区9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需要以各片区主导产业为导向,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加强对园区内及周边村庄、学校、规划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周边与高埔村、罗塘村、泥金村、杨子坑村等村庄以及新本项目原辅材料均属于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塑料外壳生产,不属于禁止引入电镀、鞣革、漂染、制浆造纸、化工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符合4丰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广东大桂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之间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优先引进低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园区内文化教育区、居住区、医疗卫生等敏感区域与工业企业

13、之间应依据实际情况建设绿化隔离带。1-2.产业/禁止类禁止引入电镀、鞣革、漂染、制浆造纸、化工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1-3.水/禁止类禁止在东江干流和一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1-4.大气/限制类严格限制建设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 VOCs 排放项目。1-5.能源/禁止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设施。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项目未在东江干流和一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项目未新建、改建、

14、扩建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不属于包装印刷、工业涂装项目;本项目注塑、丝印、烘干工序所在车间边界与周边敏感点距离超过 100 米且有机废气排放口拟设置于距离敏感点最远的西北角,另建设单位拟在厂界与敏感点之间建设绿化隔离带。10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鼓励引导类园区内能源结构应以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为主。2-2.资源/鼓励引导类提高园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和水资源利用效率。2-3.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生产过程只需用到少量水能及电能。符合11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禁止类园区附近的东江干流水体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 A 排放

15、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3-2.水/禁止类禁止向河流排放含汞、镉、六价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3-3.水/限制类园区(按照规划环评面积 16.6197km2统计)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值如下:191.63t/a、13.51t/a。3-3.大气/限制类园区(按照规划环评面积 16.6197km2统计)各片区主要工业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值如下:中兴片 11t/a、23t/a;高埔片 116t/a、198t/a。3-5.大气/限制类涉气建设项目实施NOx、VOCs 排放等量替代。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

16、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进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源市高新区大塘水质净化厂做进一步处理;VOCs 实施排放等量替代。符合12环境4-1.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应在有土壤污染风项目选址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建成后均硬符合5风险防控险位置设置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周边监测。4-2.其他/综合类园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完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与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衔接,防止事故废水、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排入东江。定期对排污管网进行检查,纳污水体设置水质监控断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3.其他/鼓励引导类园区管理机构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状况与管理评估,并做好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及信息公开等工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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