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政府雇员招考聘用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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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政府雇员招考聘用模考模拟试题(全优)一单选题(共60题)1、“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是_ A. 诡辩论的观点 B. 辩证法的观点 C. 形而上学的观点 D. 唯心主义的观点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答案解释:B。解析:“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是个哲学理论,是辩证法的观点。就是说,事物是不断变化的,是绝对运动的,因此,当你第二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时候,它已经变化了,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条了。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_ A. 地役权 B.

2、 质权 C. 担保物权 D. 留置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

3、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3、关于国库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A.国家财政部门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B.是金融市场风险最小的信用工具之一C.国库券为记名证券:不能流通D.国库券利息收人不计人应纳税所得额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国库券是指国家财政当局为弥补国库收支不平衡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

4、:A项正确,因国库券的债务人是国家:其还款保证是国家财政收入:所以它几乎不存在信用违约风险:是金融市场风险最小的信用工具:B项正确,国库券采用不记名形式:无须经过背书就可以转让流通:C项错误,国库券的利率一般虽低于银行存款或其他债券:但由于国库券的利息可免交所得税:故投资国库券可获得较髙收益: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4、签发是指_。 A. 机关领导人在发文稿上签名 B. 机关领导人在文件正本上签名 C. 文件承办人在文件处理单上签名 D. 机关领导人对来文办理进行批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A解析签发是指对公文审核完毕之后由机关领导人或被授以专门权限的部门负责人批

5、注正式定稿和发出意见并签注姓名、日期,经过核稿的公文还不是公文正本,正本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志的文本。故领导人是在公文文稿上签名,而不是在正本上签名,选项A正确,应选。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5、信用卡的使用体现着银行的一项业务活动,这项业务活动是_。 A. 发行货币 B. 发行债券 C. 转账结算 D. 调节利率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 C 解析: 信用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我国法律规定的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A、B、C、D四个选

6、项中只有C是正确的。故本题选C。6、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_。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公安机关 D. 纪律检查委员会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故本题 答案选B。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7、小刘到一家纺织厂应聘车间主任,纺织厂开出如下聘用条件,其中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_。 A. 加班工资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 B. 最低工资包括高温补贴和夜班津贴 C. 小刘向纺织厂交纳押金500元 D. 试用期间将小刘的身份证交纺织厂办公室暂存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最低工资指劳动者

7、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 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 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故A项正确,B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 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故C、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8、沈浩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的优秀代表,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楷模,中共中央组织部号召全国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和广大干部向沈浩同志学习,其采用的公文形式是_。 A.

8、 公告 B. 决定 C. 通报 D. 意见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通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通报有关情况的公文。而中共中央组织部正是采用通报形式号召向沈浩同志学习。9、华某系江塘市某化工厂制剂车间工艺员,负责工艺流程管理和记录,兼做清洗参观服等工作。2006年3月26日午休时,华某提水桶到蒸气阀口处接热水时,被蒸气烫伤,经诊断,华某全身烫伤22%。同年5月17日,华某父亲向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11日,该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华某不服,向江塘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

9、决定,华某仍不服,诉至法院。原告诉称,因上班时其工艺流程记录不能中断,所以原告上班时间无法清洗参观服,只有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清洗。本人因工作受伤,理应认定为工伤,被告辩称,原告不是在上班时间被烫伤。而且原告无法证明其午休提热水是为清洗参观服,故不应认定为工伤。(不定项选择题)10、“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蕴涵的哲学道理是_。 A. 新事物是在肯定一切事物中形成的产物 B. 新事物是对旧事物全盘否定的产物 C.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D.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环节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辩证的否定有两个重要特点:其一,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

10、节。事物的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其二,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并在旧事物的母腹中成长起来。作为联系和发展环节的否定,实质是“扬弃”,是既克服又保留。也就是说,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不是把旧事物简单地全盘抛弃,而是在抛弃旧事物消极的不合理的因素的同时,保留并改造吸收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题干中“青”和“蓝”,“冰”和“水”之间正是这样一种关系,故本题答案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1、我国现阶段不能实行单一公有制的根本原因是_。 A.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B.生产力状况 C.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 D.实行按劳

11、分配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 【解析】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还比较低,且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的差别也很大,不同层次的生产力不相适应,客观上也要求发展多种所有制。由此可见,生产力总体水平还比较低是我国现阶段不能实行单一公有制的根本原因。故选B。 .甲乙丙丁四人的车分别为白色、银色、蓝色和红色。在问到他们各自车的颜色时,甲说:“乙的车不是白色的。”乙说:“丙的车是红色的。”丙说:“丁的车不是蓝色的。”丁说:“甲、乙、丙三人中有一个人的车是红色的,而且只有这个人说的是实话。” 如果丁说的是实话,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 A.甲的车是白色的,乙的车是银色的 B.乙的车是蓝色的,丙的车

12、是红色的 C.丙的车是白色的,丁的车是蓝色的 D.丁的车是银色的,甲的车是红色的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要求根据四人所说的话来判断车的颜色与人的对应关系,根据说实话的人的车是红色的,且甲、乙、丙三人中只有一人说实话,可用乙的话“丙的车是红色的”作为突破口。乙不可能说实话,否则乙和丙的车都是红色的,不符合题意:则可知丙的车不是红色的,那么丙说的也不是实话。所以说实话的是甲,甲的车是红色的。进而根据丙的话为假可知丁的车是蓝色的。又甲的话“乙的车不是白色的”是实话,所以乙的车是银色的,则丙的车是白色的。故答案选C。12、某日,窃贼张某潜人居民李某家中行窃,恰好被下夜班回家的李

13、某撞个正着,二人发生扭打,张某急于挣脱,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李某腹部,夺门而逃。经查,李某家虽被翻乱,但未丢失任何物品,李某腹部系轻微伤。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_。 A. 张某构成盗窃罪 B. 张某构成抢劫罪 C. 张某构成伤害罪 D. 张某构成盗窃罪和伤害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张某属于转化型抢劫。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本题答案选B。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3、李某为精神病人:其妻将他交给王某照看:王某因一时疏忽导致李某

14、跑出王某家:李某在外闲逛时将陈某无故打伤:下列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_。A.王某一人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B.仅由李某之妻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C.应当由王某和李某之妻共同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D.王某不应当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1(对于李某之妻应该承担责任的依据是:李某为完全的精神病人: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同时依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

15、(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故李某之妻为其法定监护人:故其应对李某的侵权行为负责。(2(对于王某应该承担责任的依据是:王某接受李某之妻的委托代为看管:其有义务使李某处于其照看之下:而因其一时疏忽导致李某跑出王某家在外打伤他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其责任依据是先前行为引发的义务。但要注意李某之妻和王某应该共同承担责任:但是两者并不是侵权责任法上的共同侵权行为。故本题答案选C。14、判断经济效率一般采用_。 A. 帕累托标准 B. 资源配置 C. 市场占有率 D. 社会福利水平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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