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370209466 上传时间:2023-11-29 格式:DOCX 页数:69 大小:185.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9页
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9页
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9页
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69页
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6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化政府采购)第 1 页 共 81 页目录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5五、开启5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宜5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流程8一、征集供应商8二、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8三、磋商与评审8四、成交9五、合同及履约验收9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0一、前附表10二、总则11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2四、询问、质疑、投诉12五、磋商文件的构成、修改、解释14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5七、响应文

2、件的提交和备份16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7九、提交最后报价17十、评审18十一、成交18十二、合同18十三、验收20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0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22一、采购目的22二、服务内容22三、服务标准31四、商务条款35五、考核37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40评审办法前附表40一、评审方法43二、磋商小组的组成43三、磋商小组的职责43四、评审程序44五、评审须知44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47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8第七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9第八部分 最后报价格式70第 3 页 共 69 页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项目概况慈溪市周巷镇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

3、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282202309006626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750000最高限价(元):1750000采购需求:慈溪市周巷镇2023年路灯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镇级路灯管理、村级路灯管理、路灯控制箱维护、路灯专变维护、线路维护、镇、村公共设施维护和紧急抢修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

4、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

5、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

6、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

7、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8、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2)电子采购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

9、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

10、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

11、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流程一、征集供应商(1)邀请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3)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4)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

12、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三、磋商与评审(1)磋商小组签到。(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

13、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如果有)。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1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1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

15、评分因素的得分。(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四、成交(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五、合同及履约验收(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