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杨家河供水工程(水厂)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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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剑阁县杨家河供水工程(水厂)项目代码剑发改发【2020】348号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四川省(自治区)广元市剑阁县(区)东宝镇西阳村五房里地理坐标( 105 度 12 分 55.667 秒, 31 度 57 分 43.21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建设性质R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7778.38

2、环保投资(万元)14.5环保投资占比(%)0.18%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7386.7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根据2019年8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第7条城镇安全饮水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

3、00540号)鼓励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且项目采用的取水、净水工艺及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建设单位已于2020年12月3日取得了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剑阁县杨家河供水工程(水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剑发改发【2020】348号),同意本项目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二)、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剑阁县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剑阁县东宝镇西阳村五房里,项目所在地不属基本农田保护区,

4、为荒地;外环境主要为山坡、农田、道路等;不在当地场镇规划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与当地场镇规划不冲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与东宝镇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东宝镇发展规划,“1)以统筹规划引领发展。围绕融入“成、德、绵”经济圈,建成军民产业融合后勤保障基地思路,编制“一轴两核心三特色四个组团”产业发展规划,以杨家河水库为核心,发展乡村旅游、有机特色农业、地方特色高品质水果等,积极打造“美丽东宝”。2)以实体企业推动增收。引进四川福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土地流转发展模式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实现一户一亩果树园,一户半亩小菜园,一户一个禽畜园的“三园”建设格局。3)以完善传统养

5、殖业为抓手。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场地选址,对圈舍排放物进行干湿分离,处理成有机肥,免费提供给贫困户使用,非贫困户低价购买,其余部分给沼气池进行厌氧处理,然后进入水葫芦田,梯级生物处理,通过“畜牧沼气藕田鲢鱼”产业结合模式,形成完整闭合的循环产业链。(4)以珍禽养殖促产业提升。”东宝镇供水主要来自杨家河水库,目前无规模化的饮用水供应工程,根据东宝镇规划,未来随着城镇发展,发展旅游业,人口增加,所需饮用水量增加,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东宝镇镇规划。(3)与广元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的符合性分析广元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第十一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6、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的江河、湖泊、水库等确定为饮用水水源地,并确定备用水源地,保障应急状态下饮用水供应。本项目取用杨家河水库的水作为饮用水源,根据广元市剑阁县水利局关于剑阁县杨家河水库库容有关情况的说明可知:根据根据广元市剑阁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剑阁县杨家河水库目前有效库容为773.0万m3,剑阁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已计划对杨家河水库进行扩建,扩建后的杨家河水库库容为1200万m3,杨家河水库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可作为饮用水源。杨家河水厂设计供水人口9.5万人。杨家河水库扩建前实际供水能力为1.3万m3/d,杨家河水库扩建后实际供水能力为2.5万m3/

7、d,因此项目基本符合广元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的相关要求。(4)与广元市剑阁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广元市剑阁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25年)提出剑阁县西部供水片区规划新建杨家河供水工程(水厂)项目,计划解决原东宝镇、武连镇、正兴乡、马灯乡、开封镇、国光乡6个乡镇的60个行政村9.5万村民的饮水水质提升问题。本次根据项目区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城乡供水一体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调整苍溪县等3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201号),更新调整行政区划名称。调整后,杨家河供水工程(水厂)项目供水范围为东宝镇

8、、武连镇、开封镇、王河镇4个镇52个行政村,设计供水人口9.5万人。剑阁县杨家河水库目前有效库容为773.0万m3,剑阁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已计划对杨家河水库进行扩建,扩建后的杨家河水库库容为1200万m3,杨家河水库扩建前实际供水能力为1.3万m3/d,杨家河水库扩建后实际供水能力为2.5万m3/d。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元市剑阁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25年)。(5)与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5年)符合性根据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5年),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一下简称保护区)是2002年3月由四川

9、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川府函200250号文)的以古柏及其生存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的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地处四川盆地北缘,行政区划位于广元市的元坝区、剑阁县和绵阳市的梓潼县。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50410549、北纬31313220之间。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保护区范围包括:古驿道北线昭化古城至大朝乡高庙村界碑梁沿线左右各500m范围;古驿道北线剑阁段、西线剑阁普安镇至梓潼县境段、南线剑阁普安至剑阁县涂山乡厚子铺段两侧各400m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剑门关林场等国有林地;古驿道西线梓潼境内东至建兴、马鸣乡,南至观义、东石、文昌乡(镇),西至宏仁、三泉乡,北至小垭乡、许州镇范围。保护

10、区总面积27155hm2,其中元坝区境内面积为4000.0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4.7%;剑阁县境内面积15772.0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8.1%;梓潼县境内面积7383.0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7.2%。对照保护区最新矢量图,项目边界距离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距离约为1540m,项目区不在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6)与剑阁县西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14-2025年)符合性剑阁县西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是2005年12月,广元市人民政府以(广府函2015168号)批准成立的自然保护区,2019年,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同意调整四川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8

11、7号),要求省林业草原局首先要对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经过对功能区的调整,现保护区总面积34800公顷,其中核心区4899.5公顷,缓冲区487.3公顷,实验区29413.2公顷。根据该规划,保护区划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等3个功能区。保护区地处嘉陵江中游上端西侧的剑阁县境内,保护区范围:西河流域及闻溪河上游部分的第一重山脊内,县。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50410549、北纬31313220之间。保护区空间上分为南北两部分,其中北部保护区部分涉及城北、盐店、姚家、北庙等4 个乡镇:南部保护区部分涉及柳沟、义兴、毛坝、武连、东宝、秀钟、正兴、开封、高池、迎水、国光、演圣、柘坝、长

12、岭、吼狮、金仙、广坪等17 个乡镇。对照保护区最新矢量图,项目边界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距离约为600m,项目区不在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位置与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见图1-1。净水厂位置保护区位置图1-1 项目位置与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

13、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红线区划保护规划相符。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

14、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剑阁县2021年一、二季度环境质量报告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达标区域;据实测,项目所在地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根据检测数据可知,杨家河水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限值要求。综上,项目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区域环境质量达标要求。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

15、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和水等资源。项目用电来自市政电网;供水水源为西北侧的杨家河水库,实际供水能力为2.5万m3/d。根据四川省剑阁县杨家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水源对于灌溉用水的保证率达到70%,符合农田灌溉的要求,农村饮用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符合广元市剑阁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的要求,保障灌区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符合(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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