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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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三篇 2023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一篇 根据宣城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宣城市气象局2023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协助市级林长开展工作情况 1、协助市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 4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赴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实地调研,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唐佑文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巡林深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唐佑文强调,当前森林公园内10公里的道路建设已基本完工,林区道路路窄、坡陡、弯多,要加强对林区道路的巡查及管养,确保林区道路畅通安

2、全;要结合项目建设统筹做好森林公园特别是道路沿线景观树木的种植;要加强对森林公园的巡查,严禁捕猎,对巡查中发现的野生动物尸体要及时科学处理,确保绩溪县城区唯一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5月中旬,我局在收到市林长办工作提示单(第12号)后,第一时间向市级林长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作了汇报,并通知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5月25日,唐佑文赴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开展专项巡林工作,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 2、市直牵头协助林长制单位履职尽责情况 完成了年度林长制考核材料的上报;每月按照要求报送林长制月度工作信息;协助市级林长到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调研巡林2次;根据市林长

3、办的工作提示,及时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联系,第一时间开展督办;完成专项巡林情况报告的报送;将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加入绩溪县气象信息预警短信平台,及时开展气象服务;组织绩溪县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演练,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对人工影响天气设备进行了年检,确保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有需求时能拉得出,打得响。 二、所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成效 1、2023年4月通过绩溪县林业局将请求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请示转报绩溪县编委,绩溪县编委于2023年5月21日下达关于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绩编202310号)文件,同意在绩

4、溪县扬溪国有林场加挂 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牌子,现已完成挂牌工作。 2、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配备专业人员,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程序组织实施勘界立标工作。2023年全面完成界碑界桩、标识标牌、林相改造项目已并通过验收,项目资金拨付已到位。 3、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园开发中心关于做好森林自然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林园办20237号)的要求,完成编制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实施面积600亩,正在依主管局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森林景观质量和观赏价值。 4、结合森林公园实际,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面积1091亩作业设计编制并依程序组织实施,以提高公园

5、森林质量。 5、完成长防林封山育林面积2023亩作业设计的编制,并按要求实施。 6、加强森林公园9655亩公益林的管护,提升林分质量。 7、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重点是马尾松毛虫和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防控监测。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森林公园内762亩人工马尾松林开展有害生物普查。 8、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营造林水土保持措施、违规侵占林地等情况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迎接省环保督察组对森林公园开展环保督察,反馈良好。 9、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管控进出森林公园人员,对进入森林公园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加大森林公园生态护林员野外巡护力度,杜绝野外用火,对

6、相邻村民和进出森林公园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在森林公园内安装森林消防报警器,推广使用防火码。 10、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强森林公园内林地保护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长期有效地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重点是对公园内古树名木、珍稀树种和野生动物实施保护、监测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年龄总体偏老化,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人员接受新理念、新技术培训的机会少。 2、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资金紧缺,严重制约着公园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 3、公园内林密山陡,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任务繁重,需要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加大防火道路、生物防

7、火林带、防火瞭望台及森林信息监测平台建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4、公园内有原住民经营住宅地、农用地及山场仍属集体经营现状,存在防火、水质等安全隐患,需要政府牵头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管理和保护工作。 2、加强公园森林资源培育,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确保森林抚育、珍稀树种培育等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 3、加快实施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提升森林景观质量。 4、按计划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和公园防火道工作,有效防止和抑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5、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公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有效保护公园的森林资源安全。

8、6、加强森林公园资源管理,健全资源档案管理,严格林地使用规划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2023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二篇 太和县林长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聚焦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突出 五绿 协调推进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创建,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改革工作。现将我县2023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示范区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林长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林业生态安全,提升 护绿 能力。一是签发太和县总林长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做好林业巡护

9、工作。二是抓好护林队伍建设。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函,提醒林长开展巡林,全县上半年林长巡林2023余人次。结合我县人事调整,更新我县县、乡、村三级林长,确保工作衔接有序;继续发挥33名社会林长1570名护林员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林地资源管理和巡护、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毁林案件中的作用。三是开展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准备工作。对全县林长制公示牌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保存情况,为下一步更新替换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做好林长制平台建设工作,完成摄像头安装、平台软件设计,开展平台培训200人次。五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水质监测、植物监测工作,开展应急、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大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保护

10、力度,完成对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养护验收。六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县19株一、二级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养护工作,签订 一树一人 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七是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完成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作业面积60万亩,叶片保存率达97%以上,并顺利通过第一次验收。 (二)开辟林业绿化空间,拓展 增绿 成效。一是出台太和县2023年林业生产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林业工作,坚决遏制耕地 非农化 和防止耕地 非粮化 ,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在茨河沿线两侧开展造林,完成规模造林绿化3520亩,开展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12023亩。二是依据阜阳市 四旁四边四创 绿

11、化行动方案,全县累计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3933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303公里,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三是完成省级森林城镇(村庄)申报工作,并督促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确保我县1个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扛起 管绿 职责。一是开展林地督察,完成2023年林业图斑核查工作,我县共涉及28个乡镇209个违法图斑。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节期间利用移动短消息发送防火信息39万多条;开展防火宣传 进社区进校园 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23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余条; 世界地球日 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23余份,现场解答过往群众

12、咨询100余人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联合太和县应急局、太和县公安局、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城关镇吴营村举办了 太和县2023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 ,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县林业局和公安局联合印发太和县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4月6日至5月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我县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县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整改到位1处。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与乡镇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

13、,发现违法用火行为15处,其中6处为焚烧秸秆杂草,9处为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祭祀行为。针对上述违法用火行为,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了太和县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8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8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次,商场、超市3次,餐饮服务场所5次,清理违法捕捞工具1个。 (四)发展林业优势产业,彰显 用绿 效益。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7家,现有市级龙头企业24家。全县各类经营主体上半年完成产值

14、45亿元,林业产值明显提升。 (五)发挥林业政策,汇聚 活绿 动力。一是开展2023年花卉奖补申报,并审核上报。对7家规模种植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78.878万元。二是支持市花推广,对46家经营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999.5618万元;对8家花卉展会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6.7万元;对1家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17.0907万元。对2家支持研发转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40万元。三是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完成2023年林业贴息贷款申报工作。32家经营主体获得贴息贷款192.14万元。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地经营权与

15、承包权分置,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组织专题学习学习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林长办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县林长办通过发放巡林提示函提醒县级林长巡林,乡镇级林长按要求开展不定期巡林。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进林长制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奖补扶持造林企业(大户),提高了 增绿 、 护绿 的积极性和我县林业发展水平。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将林长办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先锋。 (三)严格考核制度,切实兑现奖惩。严格执行太和县林长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把林长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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