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研情况的汇报材料(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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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研情况的汇报材料(9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研情况的汇报材料(通用9篇)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研情况的汇报材料 篇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必要的环卫设施建设的费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迅速增加。因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有相当部分的土壤、水体、大气受到污染,使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影响。20_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推行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用以补偿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和运营费用的不足。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生

2、态环境的需要。近几年来,通过强化行业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可谓是有目共睹,这一改观来源于政府的大力支持,来源于环卫工人辛苦的劳动。这一费种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提醒广大城市居民保护环境,提高卫生意识的一种手段和方法,也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环卫事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反映,个体工商户户、大部分市民缴费意识不强,对收费抵触情绪强烈,部分人还存在着我不产生垃圾、没有用环卫工人打扫就不交费的意识。带着这一问题,我局针对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进行调研。一、征收情况(一)征收依据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国务院和贵州省的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建设部城市生活

3、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运输,以及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二)执行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20_年县发改部门、物价部门出台了

4、关于大方县城垃圾处理费新增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方价费20_2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每年征收情况定期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所征收费用上缴财政专户。有关收费标准延用至今,未重新召开价格听证,更新收费标准。(三)收缴情况20_年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94万余元,其中居民部分33万余元,收缴率仅为30%;非居民部分60万余元,收缴率为61%。20_年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46万余元;行政征收人员须向应征对象开具行政事业性征收票据,由于20_年征收票据无法完成“交旧领新”,导致非居民部分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至今未开展。二、存在问题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制约行政征收工

5、作开展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征收方式单一,收缴率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主要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宣传征收,绝大多数市民对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存在被动“给”、拖着“交”、“能不交则不交”的思想,部分市民则恶意拒缴,能躲则躲,能逃则逃,闭门不见或拒不缴费,单凭收费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动员,并无其他强制措施进行制约,且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联动性较差,导致收缴率较低。二是部分市民环保意识差,环卫处置负担较大。部分市民仍存在“要么不缴纳”、“缴纳了就要服务上门”的思想,拒不配合将生活垃圾投放到环卫部门指定集中收集点,随意丢弃在街边小巷或临街设置的果皮箱内,额外增加了环卫部门的处置成本。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至今,我

6、国未建立一部健全完善的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仅依托地方管理条例开展相关工作,对拒缴、欠缴、漏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行为缺乏强制性约束,法律依据支撑不够。同时,垃圾处理费作为一种服务性收费,不具有强制性,征收工作耗时耗力,且收效甚微。三、下步工作思路(一)提高居民思想认识,加大环境治理的宣传力度。根据“产生者付费”与“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应该把垃圾处理费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作为生产生活的主体,人人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垃圾,即人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都要占用、使用环境资源。对一般市民来讲,要缴纳垃圾处理费,而且“多产出、多付费”“不分类、多付费”,使他们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前扔垃圾,从来

7、没有想到它会如何处理,现在要缴费,市民会突然感觉到环境保护离自己这么近。每年缴纳的垃圾处理费虽然不算多,但是让他们产生了“自己污染、自己负责”的意识,从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明确垃圾处理收费的性质,便于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督和管理。环卫部门应加大垃圾收费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增强居民的环境保护和主动付费意识。(二)明确收费主体。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存在行政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两种模式。其中,行政性收费是由我单位收费部门作为收费主体,向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经营性收费则是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经营者作为收费主体,因此而产生生活垃圾处理的经营性收

8、费。我局收费组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的主管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费主体,应避免与其他行政部门的职能交叉。如果实行收费主体与收费行为分离的制度,即由负有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指定的地点缴纳相应的款项。这样既可以避免收费主体直接经手钱款带来收费主体与收费结果存在利益关联的弊端,又可以提高收费的效率。如果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收费的,需为受托单位中各收费人员配发统一证件。收费人员在收取垃圾处理费时,需出示证件并出具由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对于经营性收费,地方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收费标准,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经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三)强化联合联动,加大征收力度。探索建立部门联合联动机制,联合

9、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征收工作小组,依托各部门职能优势,探索建立“1+N”征收模式,多途径制约,有效提高行政征收率;对于拒不配合缴纳的,加大社会曝光力度,以负面典型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提高缴费意识。(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卫服务标准。收费管理人员通过开展“上门进户入店”,详细讲解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积极与市民沟通,使市民深入了解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承担这一社会责任,使市民态度由“要我缴费”转变为“我要缴费”,引导他们自觉、主动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加强城区的清扫、清运力度,延长保洁时间,增加城区主次干道洒水次数,并全面推行垃圾定时倾倒、上门收

10、集制度。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研情况的汇报材料 篇2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建设厅晋价服字20_174号文件要求,市物价局与市建设局对20_年度全市各县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报送工作建立了相应制度和措施,具体情况如下:一、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现状我市将环境卫生有偿使用费改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市城区、太谷县、祁县、介休市、寿阳县、昔阳县,其他县仍收取环境卫生有偿使用费,用于维护县城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各县对城市生活垃圾均实施简易填埋处理。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情况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标准各县均不完全相同,居民类为11.5元/人.月,暂住人口23元/人.月,机关团体类为

11、0.040.10元/平方米.月,工商企业类为0.080.12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项目标准情况见汇总表)。20_年度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共征收1774.6万元,各县收费均达不到足额征收,收缴率最高的为太谷县93,最低的榆社县仅为40。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情况从20_年起,晋中市物价局与市建设局共同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费相关信息统计报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报送工作,各县物价局、建设局分别确定专人负责县(区)信息的报送与核实,确保每年按时向省局的信息报送工作。市物价局报送人:联系电话:市建设局报送人:联系电话:四、建议1、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应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收费作为补充,生活垃圾处理服务

12、价格应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省物价局应加强协调指导。2、应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力度,保证足额征收。3、各县要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促进城市环境的保护。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研情况的汇报材料 篇3 9、10月份,城建环资委员会在张锡君副主任带领下,围绕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开展了广泛调研:召开了由市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环保局、商务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赴市南、城阳区进行了调研,书面征求了咨询组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10月10日,委员会先后实地查看了交运山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小涧西垃圾处理厂

13、,并听取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市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非常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引导。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目标。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二是居民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并行推进。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源头大类“粗”分,按照“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大件(装修)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分别实施源头分流;对“餐饮饭店垃

14、圾、单位食堂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废弃食物油脂”等湿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处理,重点领域推行“干湿分离”。三是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完善。通过多年持续不断地探索,不断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硬件建设,确定了垃圾分类的方法和步骤,逐步建立了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置体系。四是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自20_年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在12年间先后经过三次分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20_年以餐厨垃圾分类收集为突破口,全市3600多家大中型餐饮单位、机关和企事业食堂、农贸市场的餐厨垃圾得到了分类收集,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在市南区开展家庭“干湿分离”试点工作,居民垃圾分类收集参与率达到80%以上。同时

15、在李沧、城阳区部分封闭式物业小区也开展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五是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稳步推进。20_年上半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30.87万吨(其中十区市为127.53万吨,红岛区1.28万吨),较去年同期103.72万吨,增长26.2%。其中卫生填埋86.33万吨,焚烧发电32.16万吨,生化处理12.38万吨。市区生活垃圾主要在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园区、黄岛绿茵环保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四市分别建有卫生填埋场,处理城区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区资源化处理率在60%左右,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二、主要问题(一)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亟待加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广大居民只有积极参与才能从源头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特别是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的情况看,垃圾分类处理主要还是靠政府投入来推动,由于受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比较淡薄。由于源头垃圾分类设施保障不到位,除了市南区开展试点以外,大部分居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未能干湿分离。从政府到社会、到居民家庭,自上而下,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亟待加强。(二)再生资源等回收系统亟待完善目前全市废旧物资回收站点3000个,已建成标准化回收站点1214个。总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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