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三穗县污泥处置中心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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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三穗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代码2208-522600-04-01-3548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0建设地点贵州省三穗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旁地理坐标( 东经 1084136.30 ,北纬 265737.2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 固废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 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含污水处理污泥) 、建筑 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 (选 填)黔东南州发展和改

2、革委员 会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黔东南发改审批202333 号总投资 (万元)4021. 10环保投资 (万元)111环保投资占比(%)2.76%施工工期2023 年 9 月-2024 年 8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 (用海)面积 (m2 )6843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 一)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经查询:本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中鼓励 1 类“第四十三条第20款“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 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3、工程”类项目。同时取得 州发展改革委关于三穗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东南发 改审批202333号)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二) 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中禁止和限制类用地项目。本项目位于贵州省三穗县县城污水 处理厂旁,于2023年6月16日获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522600202300032号) ,详见附件4 ,因此,本项目符合城乡规划。通过现场勘察,厂址周边范围内无城镇饮用水源取水口、名胜古迹、风景 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环境敏感

4、区。项目选址位置不占基本 农田,对长远发展无任何影响。项目拟建地地势均较为平坦,挖填土石方相对 平衡,均高于受纳水体六洞河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选址满足防洪要求。三穗 县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项目环境问题主要为恶臭及燃烧废气,恶臭气体采用集 气罩收集,通过集气风机将臭气输送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通过1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喷淋洗涤塔及SNCR 脱硝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区及厂界的绿化,种植抗污力强, 净化空气好的植物,重视杀灭蚊蝇等措施后,可降低恶臭气体

5、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程度;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噪声大的设备采用隔音罩,进出车 辆减速慢行,项目区内限速、禁止鸣笛;将产噪设备远离厂界,经预测均能满 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的2类标准要求,对最近敏感目标影 响较小。项目选址从环保角度基本可行。(三) 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 资2021969号) 的符合性“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 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 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项目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

6、害化处置,产品营养土可广泛应用在 2 农业、林业生产及矿山、尾矿库、污染场地等严重受损地块的土壤改良,可有 效提高土地有机质含量,增加地力,对推动国家土壤改良的“沃土计划”起到促 进作用。遵循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置原则,不仅实现三穗 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 还可服务周边城市,与国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相符。(四) 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209 号) 符合性分析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全州共划定206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7、123个,包括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 控单元63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 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0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为指导,根据黔东南州经济发展布局、生态安全格局及生态环境承载力等,结合黔 东南州各区域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特点,形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 系,包含以下四个层次:贵州省总体管控要求、黔东生物多样性区管控要求、 黔东经济带管控要求、黔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和黔东南州各县 (市) 管控单 元管控要求。本

8、项目位于贵州省三穗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旁,属三穗县重点管控单元 2, 管控单元编号:ZH52262420002 。项目与黔东南州管控单元叠图见附图 6。表1-2 项目与三穗县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三穗县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空间 布局 约束严禁在清水江主要支流六洞河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 区。 执行贵州省及黔东南州水要素 普适性管控要求。执行当地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的普适性要求。执行大 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贵州 省、黔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项目不属于重化工企业, 不在当地禁燃区范围内, 不采用高污染燃料,不涉 及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 护红线、水土保持功能

9、生 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 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 红线、石漠化控制生态保 护红线符 合污染 物排 放管执行贵州省及黔东南州水要素普适 性管控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贵州省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污染物项目不采用高污染燃料,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 物、SO2 、NOx 及恶臭;符 合 3 控排放普适性管控要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 入三穗县污水处理厂处 理。各种污染物通过采取 措施均能达标排放。环境 风险 防控执行贵州省土壤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 目不属于有色金属 冶炼、石油加工、化工、 焦化、电镀、制革行业, 项目选址合理,满足贵州 省土壤环境普适性管控 要求。并且采取全面地面

10、 硬化,降低了土壤污染风 险,运行后严格执行操作 规范,将环境风险控制在 可接受范围内。符 合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2020 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0.58 亿 m3 以内,203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 在 0.61 亿 m3 。2020 年万元国民生 产总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5%;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 年下 降 37% 。执行黔东南州能源利用普 适性要求至 2020 年,全县人均城镇 工矿用地规模 168 平方米 ,亿元 GDP 耗地量不高于 377 公顷/亿元,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2521ha,规划基 本农田不低于 10142ha,建设用地总 规模不高于 3812h

11、a ,新增建设占用 农用地不高于 834 ha , 新增建设占 用耕地不高于 530ha , 园地不低于 1653ha,林地不低于 54963ha,牧草 地不低于 5528ha,到 2020 年,国土 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4.2%以内本项 目运行后消耗一定 的电能和水资源,且消耗 较小; 水资源利用符合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调整黔东南州水资源 管理控制 目标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函2016 258 号) 要求。项目主要 收集三穗县各污水处理 厂污泥及外来污泥,减少 对环境的污染,符合资源 开发效率要求。符 合(五)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12、于 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通知 (黔环环评2020 19号) ,“三线一单”是各 级人民政府实施环境目标管理和生态环境准入的依据。“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 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三线 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1)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 通知(黔府发 2018 16号),黔东南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9401.66km2, 占国土面积的 31.04%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全部纳入生态空间。 4 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及分布。按照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和分布, 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13、和生态环境的敏感性,黔东南生态保护红线主 要分布在武陵山、月亮山山地等水源涵养重要区域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清 水江和都柳江发源地,乌江、都柳江等流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重要区域。属 于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中的“武陵山-月亮山区”,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 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A.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地、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为国家和省级禁止开发 区,禁止开发区为5202.49km2 , 占国土面积的17. 18%。B.河湖滨岸带、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骨干水源、重要湖库等为重要保 护地,黔东南州重要保护地为1

14、4792.27km2 , 占国土面积的48.85%。本项目建设不改变主导生态功能,项目位于贵州省三穗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旁,故项目建设不在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范围内 (见附图5)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 定。(2)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位于贵州省三穗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旁。根据2020年黔东南州环境 质量公报 ,项目区域附近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2018 年 修 改 单 ) 二 级标 准 、 地表 水 环境 质量 标 准 (GB3838-2002)III类水体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

15、8-2017)III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区标准。项目运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的处置, 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对外环境影响可控,生产运营不会导致周围环境质量 状况的明显改变。项目建成后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围墙隔声等措施后,不会改 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项目建成后,采取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 达标排放,没有改变项目所在地的大气、水、噪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没有突 破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 5 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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