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铁集团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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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钢铁集团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为增强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健全公司自我约束,自我保护机制,保护企业利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所颁合同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包括产品销售合同的签定、执行全进程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销售合同管理,实行公司统一授权、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授权是指必需由有集团公司总领导签署的授权委托证书的委托代理人材能签定合同;归口管理是指销售合同统一由经营管理科合同管理员管理;分级负责是指合同从签定到履行的整个进程,由销售公司领导(主管副领导)、各分公司负责人、和业务员依各自的职权对合同层层把关各负其责。驻外经营部的销售合同管理,由经营部领导负责

2、,并明确兼职的合同管理员,严格按本细则执行。本细则适用于销售公司。2 合同的签定 签定合同必需严格依照合同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签定合同前业务人员必需先查验定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介绍信,审查对方式人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认证主体合格,资信靠得住后,再填写好“某钢铁集团产品(需求)定货清单”后交经营管理科签定合同。开增值税发票的合同必需查验税务记录证副本的增值税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定合同的应验看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书。 签定合同必需先由对方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书的委托代理人在“某钢铁集团产品(需求)定货清单”上签字后,我方持有法定代

3、表人授权委托证书的委托代理人在签字认可后,再交合同管理员审查,然后统一输入微机签定。在公司所在地之外的少数推销合同可手工签定,但签定回来后必需将补填好的“某钢铁集团产品定货清单”及所订的合同交合同管理员审查,以便及时输机和归档,为保证货款及时回笼及避免货款结算纠纷,定货单位与结算单位原则上必需与介绍信上公章单位或合同章上单位完全一致;特殊情形结算单位可与定货单位不一致,但必然要详细说明并写明“定货单位与结算单位负连带偿还货款责任”。 自销(重点用户等协议)合同由销售公司按照资源情形、用户需求及领导指示,分品种规格签定。原则上,所有产品销售都要签定书面合同。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及分期付款结算的单

4、位必然要签定书面合同。为了表现合同的严肃性,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签定产品供需合同时,需方必需交纳合同定金1-2万元左右(以定货数量的多少和品种规格的难易及特殊程度而定)。合同生效以后供需两边都必需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全面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供需两边可先行签定意向协议,重点用户协议,代理销售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市场需求及公司生产实际情形签定正式合同。合同能够按月或按季度分批签定,也能够签定一次性合同。对于现汇或现款提货的零星客户在产品需量不大的情形下可不签定供需合同,但必然要有提、发货记录和统计。 各业务员应当对新客户、超级常性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专门是

5、对分期付款结算的单位,必然要对其资信品级、资金实力、付款能力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并要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有效担保,以避免坏帐损失,乃至诈骗事件的发生。 原然料公司、机动设备部、废钢公司、进出口公司与销售公司的合同按照集团公司安排与实际需要相结合对照自销合同签定内部供销合同。 新产品试制合同由销售公司会同技术质量部签定。由技术质量部签定试制协议,销售公司按照试制协议签定产品销售合同。特殊品规、一般品规有特殊要求的合同(如特殊定尺长度、钢号、厚度、包装、价钱、交货时刻等),在签定合同前销售公司必然要先征求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生产厂、财务部及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为可行时才能签定,以保证合同的如期履行

6、,避免造成供需两边的损失和形成经济纠纷。 出口产品合同由进出口公司负责签定,将合同复印件送销售公司,以利按合同安排生产与发运。 来料加工合同应先与用户签定加工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及实际到坯数量签定产品销售合同。 外委加工产品合同由销售公司按照市场需要先与加工单位签定加工协议,按照加工协议签定产品的供料合同。外委加工的产品销售合同视同本公司产品一样签定。合同打印以后,两边按经济合同应具有的主要条款即: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到站,定货单位,收货单位及结算单位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核,肯定无误并经两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3 合同的履行 合同签定以后,由分管的各业务科室经办具体

7、执行。包括申报运输计划、资源需求计划,安排组织发运等。 对已签定的合同供货,各业务科室经办必需按合同填写发货单,并在发货单上填入合同编号和合同流水号。各成品库有关人员、各车间经办,必需及时将实际发货量、合同编号和合同流水号写到码单上并准确地输入终端内,以便统计合同的完成情形。 为避免造成欠款,发货数量不该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在各业务经办确认有款、有资源及不影响公司效益的前提下,用户以书面形式要求增加发货量或经与用户书面联系,用户同意要货的情形下,能够超发。4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签定后,如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对公司已无必要,合同经办人应在合同履行期满前一个月内(法律还有规定的除外)或

8、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与用户联系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 合同签定以后,用户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要求的除非不可抗力或无其他合法理由,一般应予拒绝。合同经办人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及时汇报,并在日内(法律还有规定的除外)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回答是不是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凡在合同履行期内用户非不可抗力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经办人应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天内(法律还有规定或合同还有约定的除外)书面通知用户,提出继续或终止履行合同要求并告之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在收到用户要求变更合同的通知后,犹如意变更应交合同管理员审核,将运算机中合同变更后再发货,以避免发生过失。合同的变更必需有文字依据和文字记录,以便以后查

9、对。5 合同的分类与汇总 销售合同分类与统计一一对应,目前暂可分五类:5.1.1 按合同的性质及管理的科室分类。5.1.2 按品种规格的生产厂分类。5.1.3 按用户分类。5.1.4 按销售的地域行业分类。5.1.5 按合同的交货期分类。 销售合同由目前的人工和运算机结合管理慢慢过渡到由运算机管理。 销售合同的汇总由合同管理员按期(如按月)和不按期(如定货会后)进行汇总。6 合同资料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合同签定以后,合同第一联交用户留存,销售公司自存的合同正本即合同第二联必需提交给合同管理员存档备查,第三联交生产部留存,各科综合经办留存第四联,第五联交品质部。 合同签定以后两边就合同履行和变更

10、所往来的电报、传真、书函、图表、洽谈记要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份或证明文件,合同经办人应妥帖保管,并及时复印后将原件提交给本分公司综合经办存档,各分公司综合经办应及时整理、归档,成立收发存台帐。 合同专用章是签定合同的合法印鉴。在合同上加盖其他任何印章,公司一概不予认可,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合同专用章应当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必需在合同通过了规定程序审查合格后才能加盖。禁止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得携往外地利用,确因特殊情形需携往外地的,需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 合同完成情形的检查与分析 合同完成情形是公司9002质量体系认证中合同评审的重要检查环节,各分公

11、司主要负责人应常常催促检查合同的完成情形。 合同完成情形的检查与分析分按期和不按期两种,由销售公司主管领导带头会同合同管理员、各分公司负责人及其经办、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对合同完成情形按 ISO9002标准进行随时检查或按期检查,以便准确执行合同,提高合同履行率和企业信用。 合同按期检查后要进行简要分析,其内容应包括合同兑现情形和兑现率,合同履行情形及履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外发计划落空的原因及库存情形等。 合同完成情形的月报和年报由统计人员负责。8 考核与奖惩 合同的管理工作与各业务分公司、相关科室经济责任制挂勾(各业务分公司均应明确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采取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考

12、核不合格的科室,扣罚必然数额的奖金,并取消年关评先、评优资格。 合同考核的内容包括:8.1.1 台帐健全;8.1.2 归档完整;8.1.3 无无效及作废合同;8.1.4 合同的实际履行率等; 在合同签定、履行进程中各业务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有下列表现的,能够授予荣誉称号、发给奖金、给予记功、晋级等奖励:8.3.1 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不徇私利且成绩显著的;8.3.2 切实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8.3.3 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扣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月度综合奖或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

13、处分,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并扣责任人员500 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月度综合奖或工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4.1 应当签定书面合同而不签定的,签定合同加盖不规范印章的;8.4.2 未经公司授权而签定合同或超越授权范围签定合同的,签定合同时未查验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的;8.4.3 未按本办法规定通过部门行政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审查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使其生效的;8.4.4 合同的变更、解除未办理相应手续的;8.4.5 丢失或擅自销毁合同资料的;8.4.6 违背本办法规定利用合同专用章或造成合同专用章遗失的;8.4.7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钱向自己的亲友及其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产品的;8.4.8 在签定、履行合同进程中,因不负责任被诈骗的;8.4.9 在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以后,合同经办人员将合同交对方盖章,自签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及时返回合同的。8.4.10 在对方提出修改、或变更合同后,未能在法按期间或两边约定的期间提出书面回答的;8.4.11 未按贯标要求及时填写、输入合同流水号,致使合同无法统计完成情形的;8.4.12 随意签定合同,致使合同落空,产生空合同流水号,影响贯标工作的;8.4.13 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上述奖惩,由经营管理科提出意见,报销售公司领导审定实施。 本制度未另作具体规定的,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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