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0线复建公路III标段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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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项目名称:S220线复建公路III标段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S220线库区复建公路工程)三标项目部编制日期:2020年9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

2、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S220线复建公路III标段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S220线库区复建公路工程)三标项目部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马尔康市脚木

3、足乡拔尔巴村四组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24000建设地点马尔康市脚木足乡沙市村立项审批部门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阿州发改行审201671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C3033用地面积(平方米)13398(临时用地)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11工程规模及内容一、项目由来阿坝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紧邻成都平原,北部与青海、甘肃省相邻,东南西三面分别与成都、绵阳、德阳、雅安、甘孜等市州接壤,是四川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中距省会城市最近的地方,具有相对较好的区位优势。辖马尔

4、康、金川、小金、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汶川、理县、茂县、松潘、九寨沟、黑水等13县市。根据国省道最新调整规划,省道220线是阿坝州南北向的主要纵线之一,起于阿坝州阿坝县、经安羌、日部、脚木足、观音桥、道孚、雅江、牙衣河、博窝、桃巴,止于泸沽湖(盐源),其余纵线为G213线、S209线、S211线、S302、S217线等,与三条主要横线(G317线、S301线、G350线)构成阿坝州公路路网。在阿坝州境内,省道220线日部乡木朗沟至茶堡河口段与S453共线,热脚至嘎里段与G317共线。2018年1月,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省道S220线日部至热

5、脚段新(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省道S220线日部至热脚段复建工程分为一标断至四标断,本项目服务标段为三标段(沙市断至拔尔巴段,桩号:K80+000.00K82+800.00,总长度为2.8km)。2018年2月6日,阿坝州生态环境局以“阿坝州审批20183号”文进行了批复。根据报告书及批复中内容可知:S220线复建公路起于阿坝县,经安羌、日部、脚木足、观音桥、道孚、雅江、牙衣河、博窝、桃巴,止与泸沽湖(盐源),由于双江口水电站蓄水将导致库区现有S220线被淹没,需在双江口水电站蓄水前(2024年)将现有公路抬高复建,S220线复建工程海拔为25502700m。本项目为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库区

6、220线复建公路III标段配套临时砂石加工厂项目(2015年4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双江口水电站的建设),产出成品供给S220复建公路工程施工使用,为临时性项目,服务期仅至S220线复建公路完工,完工后即进行拆除并将土地交还当地政府。且根据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库区220线复建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2018年6月21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川交路函201839号文进行了批复”)与双江口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可知,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库区220线位于双江口水电站水库淹没区范围内(

7、双江口水电站位于马尔康市、金川县内的大渡河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500m,库容约27.32亿m3),本项目厂址范围海拔为2438m2442m间,位于双江口水电站2500m淹没区范围内,项目的建设在服务期满后拆除对外环境无影响。按照综合利用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利用”的指导思想,实行将资源化利用与企业发展相结合,资源化利用与污染治理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同时为满足S220线复建公路施工期间的砂石料需求,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S220线库区复建公路工程)三标项目部拟投资500万元,在马尔康市脚木足乡沙市村建设S220线复建公路III标段砂石加工厂

8、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应对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S220线库区复建公路工程)三标项目部S220线复建公路III标段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中第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确定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S220线库区复建公路工程)三标项目部委托深圳市联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

9、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以及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S220线复建公路III标段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项目,根据2019年11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S220线复建公路项目于2016年12月23日取得了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省道220线日部至热脚段公路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坝

10、发改行审(2016)71号,同意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为其III标段附属砂石临时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用地时间截止至S220线复建公路III标段建设完工后即进行拆除,土地归还当地政府。同时,依据马尔康市水务局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的关于市扶贫开发局建设S220复建公路临时砂石加工厂请示的回复(马尔水函202083号)、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建设S220复建公路砂石料加工厂审查意见的复函(马尔自然资源函2020116号)、马尔康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6月9日出具的关于对建设S220复建公路砂石料加工厂的复函(马尔应急函202012号)、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6

1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建设S220复建公路砂石料加工厂审查意见的复函(马尔林草函202040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2016年12月12日马尔康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马尔建住2016选字第19号可知,S220线复建公路选址符合要求,与当地规划不发生冲突。本项目为其附属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根据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使用申请表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根据省道S220线日部至热脚段新(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海拔2500m以下为淹没区,且为已被移民局征用土地),符合用地要求。综上所述,本

12、项目的建设与当地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符。3、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于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1.本项目运输车辆均为密闭运输。2.本项目采用封闭式堆场,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降低粉尘排放。符合4、四川

13、省灰霾污染方式办法符合性分析四川省灰霾污染方式办法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综合管理,统筹城乡大气环境整治,建立有效运行的灰霾污染防治联合防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灰霾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灰霾污染有效控制”。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粉尘,环评要求本项目加强管理,堆场密闭设置,仅留车辆进出口,加工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及洒水、喷雾降尘,可以有效减少粉尘排放,可确保长街达标,综上所示,本项目符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5

14、、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316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316号),规划将我省国土空间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以是否适宜或如何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域镇化开发为基准划分的。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以提供主体产品的类型为基准划分的。城市

15、化地区是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农产品主产区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部分工业品;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一定的农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域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即耕地较多、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尽管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但从保障国家农产品安全以及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必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系统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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