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禁止通过复制已有光网络用户档案来制作新的用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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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网络产品技术支援管理部通知【2003】 22 号 【内部文件】【重要】 通知一:关于制作光网络用户档案紧急通知禁止通过复制已有光网络用户档案来制作新的用户档案目前,发现还有大量工程师(含合作方)在新建光网络用户档案时,不是使用脱机工具来新建一个档案,而是复制自己或他人现有的档案修改成一个新的档案。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在脱机工具新建档案时会自动分配唯一的指纹信息,这样是为了方便联机上载时系统自动匹配,而不用手工指定该脱机档案需要覆盖网上的哪个档案。 通过复制已有档案来制作新档案,这两个档案的指纹是一模一样的,这样,在联机上载时,系统会认为是一个档案,从而会将先上载的档案覆盖掉,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所以,工程师在新建档案时,一定要利用脱机工具的新建档案功能来新建一个档案,千万不要通过复制现有档案来制作。 对于已经犯了这种错误的华为工程师,请马上将档案打包发给给邹道鹏(29035)处理,如果是合作方工程师请将此档案打包发给华为办事处接口工程师转邹道鹏处理。各办文员在上载档案时,也要注意,被覆盖的网上档案与需要上载的脱机档案是否同一个档案,系统会要求进行两次确认,请文员务必留意! 光网络产品技术支援管理部 200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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