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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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有效控制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承包商、外来施工人员、学校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培训教育。三 术语及定义(一)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含外来人员)安全意识、提升队伍安全素质,适应岗位安全要求,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二)特种

2、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目前公司员工涉及的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四类。1、制冷与空调作业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2、电工作业包括: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3、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包括:聚合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四 职责(一)各级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二)安全管理部1、负责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宣传,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

3、、经办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复证工作;3、负责组织新进员工、外来派遣劳务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学校实习生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再教育培训;4、负责收集安全教育、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并组织学习、分享;5、负责建立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台帐;6、指导、监督、考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三)人力资源部1、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员工教育培训体系,审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2、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专项资金;3、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评估与改进;4、协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各类资源。(四)环保部1、

4、负责制定公司生态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公司级生态安全教育培训台帐;3、指导、监督、考核各单位生态安全培训工作。(五)保卫部1、负责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公司级消防安全培训台帐;3、指导、监督、考核各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六)设备部1、负责制定公司设备、电仪专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公司级设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台帐;3、指导、监督、考核各单位设备、电仪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七)技术部1、负责制定公司工艺专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公司级工艺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台帐;3、指导、监督、考核各单位工艺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八)工程部1、负责制定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公司级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台帐;3、指导、监督、考核各项目部/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九)各生产单位是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新进员工、重新上岗、转岗员工、外来实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3、负责承包商分厂级安全教育培训;4、负责编制分厂级安全教育培训课件、分厂级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材料;5、指导、监督、考核本单位安全教育教育培训工作;6、负责建立、健全分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十)各生产车间是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1、负责新进员工

6、的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2、负责班组人员的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和转岗、离岗车间级、班组级培训教育。五 管理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1、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持证上岗的人员应依法取证、持证,具备相应岗位操作能力。(二)提升安全教育能力原则1、根据岗位职责,明确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申请表;2、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申请表明确培训内容、目的、形式等要求,突出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原则全体员工、承包商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四)教考分离原则1、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制定各级

7、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申请表、培训大纲以及培训课件等资料;2、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六 管理内容及要求(一)取证培训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1.2 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2、特种作业人员2.1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2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复审前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1 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3.2 特种设备作业证每4年复审1次。(二)岗前培训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任职。2、新员工应对新上岗员工(包括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员工、劳务派遣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教育三级培训。2.1 公司级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内容包括公司安全教育生产情况、安全教育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生产基本知识、员工的安全教育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等。2

9、.2 分厂级教育由基层单位组织,内容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事故案例、岗位安全教育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应急响应和急救方法、安全教育设备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安全教育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事故案例等。2.3 车间级教育由车间组织,内容包括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教育注意事项、岗位职责范围、岗位安全教育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教育注意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2.4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每级24学时,合计不得少于72学时。2.5 新员工经考试合格,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教育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3、外来实

10、习人员分为认识实习和岗位操作实习两类。3.1 认识实习应接受分厂级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参与车间操作和现场作业;3.2 岗位操作实习应接受分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4、转岗员工4.1 跨生产分厂时,应重新接受分厂级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4.2 分厂内转岗时,应重新接受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5、访客5.1 商务、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由接待部门协调访客接受安全教育培训;5.2 访客应认真阅读安全教育须知卡,并履行签字手续;5.3 接待部门及相关人员全程陪同。(三)在岗培训1、依据安全教育需求申请表开展培训,有效提升人员安全教育能力。1.1 技能操作人员

11、应具备安全操作、隐患初步排查、初期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能力;1.2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专业领域的风险识别评价、管控消减措施制定、隐患排查分级及治理措施制定、应急处置等能力;1.3 管理人员应具备风险消减措施落实、隐患分级治理、应急指挥和安全引领力等能力。2、培训计划2.1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2 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制定本专业安全培训计划;2.3 公司各分厂应制定培训需求申请表,结合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要求,确定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3、培训资料3.1 安全管理部依据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岗位安全教育能力要求

12、,组织制定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以及安全培训资料,每年进行评估、更新;3.2 技术中心、设备计量部、工程管理部等组织制定各级各类人员专业安全培训资料,每年进行评估、更新;3.3 保卫处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资料,每年进行评估、更新;3.4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课程中应嵌入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责任意识和安全教育管理能力。4、培训形式安全培训教育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培训班、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竞赛、图片展、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等多种形式进行。5、培训要求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

13、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5.2 在岗员工每年接受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3 所有学时指授课学习时间,不包括休班、考试、请假等时间。5.4 考核可采取实操考核、理论考试等形式;操作人员以实操考核为主,理论考试原则上要采取闭卷方式。6、培训台帐6.1 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台帐;6.2 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级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台帐;6.3 各分厂安全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分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四)装置开车安全教育培训装置停工大修、新改扩建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基层单位在开车前

14、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五)承包商培训承包商安全教育教育培训内容应与公司或承包商自身特点及承包商员工工种、服务业务、专业等相结合。1、承包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具备持证上岗。2、承包商作业人员须经过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参加分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告知。3、危险化学品承运商驾驶员、押运员等人员须接受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质,进入厂区要接受属地单位的安全教育告知。4、供应商服务人员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从事设备安装、调试、运维等的服务

15、人员可参照承包商员工进行管理;或在进入厂区前接受安全教育告知,属地管理人员全程陪同。七 安全教育活动(一)全员安全教育1、每年1月28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年度全员安全教育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新颁布的安全教育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吸取典型事故教训,提升全员安全教育意识,强化全员责任担当;2、各单位应组织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档案。(二)班组安全教育活动1、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是公司职工学习安全教育知识、交流安全教育经验、汲取事故教训的平台,是一线生产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方式;2、每月安排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3、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策划和实施;4、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教育活动。(三)培训记录1、各车间(班组)应每次对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做好详细记录,各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每次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评价;2、培训记录实行分级管理,包括课件、培训过程影像资料和照片、签字、考试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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