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

上传人:fei****ga4 文档编号:357707031 上传时间:2023-08-14 格式:DOCX 页数:41 大小:9.6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4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主要包括:防烟系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防火措施。本章节主要针对防烟系统,展示了自然通风、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控制等验收内容;针对排烟系 统主要展示了防烟分区、机械排烟、补风系统、排烟系统控制等验收内容;针对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主要展示了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防火措施以及供暖系统防火措施验收内容。2.1 防烟系统2.1.1 自然通风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 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 2.0m2 ,共用 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m2 64 图示 2.1.1-1采用自

2、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 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 小于 1m2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图示 2.1.1-3图示 2.1.1-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当建筑高度大于 10m 时,尚应在 楼梯间的外墙上每 5 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 2.0m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 3 层图示 2.1.1-4相关要求: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具有面积大于或等于 2.0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共用前室和合用前室应具有面积大于或等于 3.0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图示 2.1.1-1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避难层中的避难区,应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其可开启有 效

3、面积应大于或等于避难区地面面积的 2 ,且每个朝向的面积均应大于或等于 2.0 。避难间应至少有 一侧外墙具有可开启外窗,其可开启有效面积应大于或等于该避难间地面面积的 2,并应大于或等于 2.0 。 图示 2.1.1-2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 1.0m2 的可开启外窗 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 10m 时, 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 5 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 2.0m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 3 层。 图示 2.1.1-3图示 2.1.1-4以上内容第 1、2 条参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规定:11.2.3

4、、11.2.4 条款;第 3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规定:3.2.1 条款。 65 2.1.2 机械加压送风图示 2 12-1图示 2.1.2-3图示 2 12-2图示 2.1.2-4图示 2.1.2-5图示 2.1.2-7图示 2.1.2-6图示 2.1.2-8 66 相关要求: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 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 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

5、合下列规定: 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a.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图示 2.1.2-1b.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2.0m , 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3.0m 。 图示 2.1.2-2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 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图示 2.1.2-3图示 2.1.2-42)避难走道应在其前室及避难走道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下列情况可仅在

6、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避难走道一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 30m。 图示 2.1.2-5 避难走道两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 60m。 图示 2.1.2-6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采用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当楼梯间和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楼梯间、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图示 2.1.2-7 对于在梯段之间采用防火隔墙隔开的剪刀楼梯间,当楼梯间和前室(包括共用前室和合用前室) 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每个楼梯间、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均应分别独立设置。图示 2.1.2-8以上内容第 1、2 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7、(GB 51251-2017)规定:3.1.3、3.1.9 条款;第 3 条参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规定:11.2.2 条款。 67 靠外墙的封闭楼梯间利用可开启外窗自然通风图示 2.1.2-9靠外墙的地下封闭楼梯间首层设通向室外的门 或有效面积不小于 1.2m2 的可开启外窗图示 2.1.2-11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烟图示 2.1.2-10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图示 2.1.2-12相关要求:1)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

8、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 1.2m2 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图示 2.1.2-9图示2.1.2-10图示 2.1.2-112)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时其联动开启方式应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 5.1.3 条的规定。 图示 2.1.2-12以上内容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规定:3.1.6、3.1.7 条款。 68 图示 2.1.2-13图示 2.1.2-15图示 2.1.2

9、-17相关要求: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 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图示 2.1.2-14图示 2.1.2-16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 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 1m的固定窗。靠 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 5 层内设 置总面积不小于 2m的固定窗图示 2.1.2-18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建筑中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不应大于 100m。 图示 2.1.2-132)机械加压送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

10、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 图示 2.1.2-14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 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 直距离不应小于 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0.0m 。 图示 2.1.2-15图示2.1.2-16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图示 2.1.2-174)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 1m 的固定

11、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 尚应在其外墙上每 5 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 2m 的固定窗。 图示 2.1.2-18以上内容第 1 条参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规定:11.2.2 条款;第 24 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规定:3.3.5、3.3.9、3.3.11 条款。 69 2.1.3 防烟系统控制图示 2.1.3-1图示 2.1.3-3加压送风机的启动应现场手动启动。通过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图示 2.1.3-2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防烟系统的送风机、阀门等设施启闭状态图示 2.1.3-4相关要求:1)机械加压送风系

12、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并应能在防火分区内的火灾信号确认后 15s 内联 动同时开启该防火分区的全部疏散楼梯间、该防火分区所在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各一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 图示 2.1.3-1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应具有现场手动启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和在消防控 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当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加压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当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图示 2.1.3-2图示 2.1.3-33)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防烟系统的送风机、阀门等设施启闭状态。 图示 2.1.3-4以

13、上内容第 1、2 条参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规定:11.2.6、11.1.5 条款;第 3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规定:5.1.5 条款。2.2 排烟系统 70 2.2.1 防烟分区中庭按要求设置挡烟垂壁图示 2.2.1-1按结构梁划分防烟分区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 于空间净高的 20%,且不应小于 500mm。 当采 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 10%,且最小深度不应小于 500mm图示 2.2.1-3防烟分区按要求设置挡烟垂 壁,最小深度不小于 500mm图示 2.2.1-2吊顶下部设置挡烟垂壁图示 2.2.1-4图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