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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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1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生产管理通信34 生产调度通信45 中继方式56 通信电缆网络67 通信电源78 通信机房89 接地9本规定用词说明10引用标准名录11条文说明12修订说明1331 总则1.0.1 为规范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工作,统一通信系统设计内容深度,适应电力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1.0.2 本标准对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进行了规定,包括生产管理通信、生产调度通信、通信电缆网络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如通信机房、通信电源、接地等),不包括发电厂系统通信部分,如光纤通信、载波通信、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电网的数据通信网等。1.0.3 本标准适

2、用于单台机组容量在 50MW 以上、采用直接燃烧方式、主要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新建或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燃油电厂、燃气电厂、垃圾电厂、核电厂以及生物质能电厂可参照执行。1.0.4 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的厂内通信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确保厂内通信安全、可靠、畅通。1.0.5 应建设安全可靠的厂内通信系统,应能满足电厂安全、可靠运行,满足电厂人员生产管理、生产调度通信的要求。1.0.6 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 应按发电厂组织机构、汽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和台数以及电厂的控制方式、调度体制和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并应考虑发电厂规划装机台数和容量

3、, 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1.0.7 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应与电力系统通信设计要求相适应。1.0.8 发电厂厂内通信应装设下列主要设备:1 生产管理通信设备;2 生产调度通信设备;3 通信电源设备。12 术语AGAccess Gateway接入网关IADIntegrated Access Device综合接入设备IMSIP Multimedia SubsystemIP 多媒体子系统IPInternet Protocol互联网协议SIP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会话初始协议SIP-ISIP with Encapsulated ISUP封装 ISUP 消息的 SIPPCM

4、Pulse Code Modulation脉冲编码调制PRIPrimary Rate Interface基群速率接口93 生产管理通信3.0.1 发电厂厂内通信应设置一台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该设备兼作生产调度通信的备用。3.0.2 交换机的选型配置原则:1 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的选型应满足发电管理机构、公用网的进网要求。2 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可采用程控交换机、软交换系统;当发电管理机构采用 IMS 系统,电厂可作为接入点,采用 AG/IAD。3 交换机应具备扩容功能,以满足电厂扩建的要求。3.0.3 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的容量,应按发电厂管理体制、人员编制、自动化水平、规划装机台数和容量来选择,建

5、议用户容量配置如下:300MW 以下机组,应以 80 线为基础,每台机组增加 50 线;300MW 级机组,应以 160 线为基础,每台机组增加 80 线;600MW1000MW 级机组,应以 320 线为基础,每台机组增加 80 线。3.0.4 总配线架的容量可按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系统通信设备(如PCM、载波机)等设备总容量的 1.52 倍确定,一般宜不小于 1000 回。总配线架的外线侧须装设保安单元,保安单元至少按配线架总容量的 50配置,保安单元必须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3.0.5 对厂区外的场所,例如水源地、灰场等,可以设置厂内电话、无线对讲机或公用网电话;设

6、置厂内电话时,如果离厂区较远,可采取加大音频电缆线径、采用交换机长线用户板等技术措施。4 生产调度通信4.0.1 发电厂应设置一台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宜与系统调度电话交换机合用。4.0.2 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可采用程控交换机或软交换系统。4.0.3 调度交换机应具备扩容功能,以满足电厂扩建的要求。4.0.4 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用户容量配置如下: 300MW 以下机组,每两台机组配置 48 线; 300MW 级机组,每两台机组配置 64 线;600MW1000MW 级机组,每两台机组配置 96 线。4.0.5 输煤扩音/呼叫系统1 单台发电机组的额定容量不小于 300MW 的火

7、力发电厂,输煤系统宜设置一套扩音/ 呼叫系统,扩音/呼叫系统的话站数量如下:300MW 级机组设 2030 个话站;600MW1000MW 级设 3050 个话站。2 扩音/呼叫系统应能扩容,以满足电厂扩建规模的要求。4.0.6 当电话机安装在环境噪声超过 80dB 及以上的生产岗位时,应采取防噪声措施。4.0.7 当话站安装在某些特殊环境下的生产岗位时, 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防潮、防爆、防粉尘污染等防护措施。5 中继方式5.0.1 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中继方式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与发电管理机构、公用网之间,宜有中继线连接。其中继接口、中继信令应满足发电管理机构、公用网的接入要求。序号设备类型中继接

8、口信令发电厂发电管理机构1程控交换机程控交换机E1Q/No.7/PRI2程控交换机软交换IPSIPE1Q/No.7/PRI3程控交换机系统IMS 系统IPSIPE1No.7 /PRI4软交换系统IMS 系统IPSIP-I1 接入发电管理机构中继方式,宜符合表 5.0.1 的规定。表 5.0.1 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接入发电管理机构中继方式2 接入公用网中继方式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接入公用网时,按照公网规定执行。5.0.2 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中继方式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与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网之间,宜有中继线连接。其中继接口、中继信令应满足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网的接入要求。1 接入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

9、网中继方式,宜符合表 5.0.2 的规定。表 5.0.2 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接入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网中继方式序号设备类型中继接口信令发电厂电网1程控交换机程控交换机E1Q/No.7IPSIP2程控交换机软交换E1Q/No.7IPSIP3软交换软交换IPSIP2 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不应直接与公网连接,公网用户不允许呼入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网。5.0.3 当发电厂生产管理电话交换机与生产调度电话交换机互联时,中继方式可参照表5.0.2 执行。6 通信电缆网络6.0.1 发电厂厂内通信电缆网络包含生产管理、生产调度、扩音/呼叫系统的音频电话网络。6.0.2 生产管理、生产调度通信电缆网络宜合并为一

10、个电缆网络。6.0.3 生产管理、生产调度通信电缆网络配线原则1 生产管理、生产调度通信电缆网络应以交接配线方式为主,辅以直接配线方式,不宜采用复接配线方式。交接配线宜采用一级交接配线法。2 生产管理、生产调度通信电缆网络宜划分交接区。引入主干电缆为 100 对及以上的建筑物或几个相邻的建筑物,可以单独设置交接区。3 生产管理、生产通信电缆网络的音频电缆线径宜采用 0.5mm,如果为延长传输距离,可以采用较大线径。6.0.4 如果扩音/呼叫系统具有交换功能,且采用音频电缆布线,其电缆网络宜以直接配线方式为主,辅以一级交接配线方式。6.0.5 发电厂厂内通信主干电缆单根容量不宜大于 200 对;

11、 配线电缆单根容量不宜大于 50对。工程设计时,应留有适当的备用线对。6.0.6 分线设备容量的选用,可按用户总数的 1.21.5 倍,结合分线设备的标称系列选用。6.0.7 发电厂厂内通信音频电缆选择,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当室内敷设时,宜采用全塑电缆;2 当沿室外电缆沟或综合管架敷设时,宜采用钢带铠装电缆;3 当直埋敷设时,宜采用铠装电缆或全塑电缆穿钢管保护方式。4 用户线室内敷设时,可采用普通电话线或网线; 室外敷设时, 应采用少对数电缆,不宜采用普通电话线。5 对沿电缆沟、管道、隧道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阻燃型。6.0.8 敷设电缆的暗管宜采用镀锌钢管或阻燃硬质PVC 管。6.0.9 厂前区

12、通信电缆必须采用地下管道电缆或直埋电缆敷设方式,严禁采用架空电缆敷设。办公楼、集控楼等要求配线隐蔽美观的建筑物内,宜采用暗配线敷设方式。6.0.10 人员较集中的建筑物,室内电话布线系统宜与综合布线系统统一规划。7通信电源7.0.1 发电厂厂内通信设备的电源必须稳定可靠,以保证通信畅通。7.0.2 发电厂应设置两套独立的直流电源系统,采用双重化配置,每套直流电源系统均由一套高频开关电源、一组(或两组)免维护蓄电池组成。7.0.3 发电厂厂内通信电源设备所需交流电源,应由可靠的、来自不同厂用电母线段的双回路交流电源供电。7.0.4 通信专用直流电源系统容量应按其设计年限内所有通信设备的总负荷电流

13、、蓄电池组均充电流(10h 率充电电流)之和确定,单组蓄电池的放电时间不应小于 2 小时。7.0.5 发电厂厂内通信设备所需直流电源,应由通信直流电源系统提供,其额定电压为直流-48V,采用浮充供电方式。7.0.6 通信直流电源系统输出电压可调范围为-43.2V-57.6V。7.0.7 通信电源设备告警信号宜接入发电厂监控系统。7.0.8 通信设备受电端子上电压变动范围为-40V-57V。8 通信机房8.0.1 发电厂的通信用房间,应满足发电厂厂内通信、电力系统通信本期和中、远期安装通信设施的要求。8.0.2 发电厂宜设置通信机房、蓄电池室。通信机房应远离易燃、易爆、强烈震动、粉尘污染、汽水腐

14、蚀、背景噪声较大的地方,通信机房与蓄电池室应紧邻布置。8.0.3 系统通信和厂内通信设备宜合并布置在同一通信机房内,输煤系统扩音/呼叫设备可布置在输煤集控楼控制室或通信机房。8.0.4 通信机房应采用便于清洁维护的室内墙面(如油漆或其它涂料罩面)和地面(如防静电活动地板、水磨石、木地板),门窗应密封防尘。8.0.5 通信机房宜设置空气调节装置,蓄电池室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8.0.6 通信机房、蓄电池室应装设可靠的事故照明。8.0.7 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通信机房内通道及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要通道:1.21.8m;2 机柜面对面布置的间距:1.21.8m;3 机柜面对背布置的间距:1.21.5m;4 机柜背对背布置的间距:0.91.2 m;5 机柜背对墙布置的间距:0.81.0 m;6 机柜面对墙布置的间距:1.01.2 m;7 机柜侧对墙布置的间距:0.81.0 m;9接地9.0.1 通信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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