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3篇)

上传人:印*** 文档编号:356876565 上传时间:2023-07-1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3.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3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3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3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3篇)(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3篇)篇1:xx市妇联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全方位展现妇联整体工作的新动态、新做法、新成绩、新经验,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市妇联干部信息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一、奖励对象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妇联组织以及本市关心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人员。二、奖励办法1、所写信息在国家级妇女网、妇女儿童刊物、人民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2、所写信息在省级妇女网、妇女儿童刊物、安徽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3、所写信息在市级妇女网、妇女儿童刊物、安庆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50元。4、所写信息

2、被潜山妇女网、潜山先锋网、潜山政府网、潜山新闻网、微潜山、潜山女性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5、各地妇联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安徽卫视、安庆电视台、潜山电视台采用播出的,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10元。6、被采用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妇女工作经验介绍或调研文章,每篇按同级别奖励标准的两倍兑现。7、一稿多用的,以最高级别的计算,不重复计算;对本机关工作人员所写信息在潜山妇女网、潜山女性公众号发表的不予奖励。三、具体要求1、信息宣传工作纳入每年度对乡镇、开发区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2、原则要求开发区及乡镇妇联、市直机关妇联(妇委会)、机关各部室每月上报一条信息,一年内至少完成10条。

3、3、信息、新闻稿件要内容真实,观点正确,突出妇联工作主题。4、报道的信息、新闻稿件,投稿个人注意保留原稿。5、奖励每年底进行兑现,由个人申报,市妇联组宣部审核发放。本办法自202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篇2: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的重要途径,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永顺县国土资源局良好社会形象,促进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

4、法。 一、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内容要突出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业务规定、流程调整情况;各类检查、总结报告;通知公告等。二、报送标准 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备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三、奖励范围 奖励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稿件必须是宣传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信息、

5、新闻稿件及各类文章;凡被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采用的信息以及报纸、刊物、电视台、电台采用的稿件,本单位的撰稿人均可受到奖励。 四、奖励标准 国家级:每篇奖励1000元。 省 级:每篇奖励500元。州 级:每篇奖励200元。 县 级:每篇奖励100元。五、奖励办法 1、凡被采用的信息、新闻稿件及各类文章,每月发放一次奖金。 2、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有多人署名的只按一篇给予奖励。 3、同一篇稿件或新闻照片被不同级别新闻媒体采用转载,其奖励计算标准累加计算。 六、投稿要求 政务信息报送到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对宣传信息由政工股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到相关媒体,个人如有其他投稿渠道的,请另外说明。一般的政

6、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局分管室领导审核;重大的(敏感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局长审定。未经审批自行投稿,如宣传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永顺县国土资源局所有。篇3:政协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奖励标准,鼓励广大政协工作者积极撰写宣传稿件,扩大政协影响,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市政协相关表彰奖励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奖励对象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加县政协各党派团体工作人员。二、作品范围当年度在市级以上各类主流媒体(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政协报刊、政协及政府网站、信息专刊)上

7、发表的宣传有关县政协的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作品等。三、奖励标准1、稿件被国家级媒体(除网站外)采用的,每件奖励500元。2、稿件被省级媒体(除网站外)采用的,每件奖励200元。3、稿件被市级媒体(除网站外)采用的,每件奖励100元。4、其中在各级报纸的头版、二版、三版头条发表的稿件,或刊物上发表的理论性稿件,奖励增加两倍。5、被国家、省、市级政协(政府)网站采用的稿件,每件分别奖励200元、60元、30元。6、在全国、省、市政协组织的信息宣传工作评选中获奖的,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600元。四、奖励要求1、报刊上发表的作品须送交报刊原件;网站发表的作品须送交网上打印稿;电视台

8、(电台)发表的作品须送交用稿通知单;获上级政协宣传信息奖励的须送交获奖证书。2、每年末,发表作品人员按要求向县政协办公室申报奖励,县政协办公室对申报的作品进行审核、汇总,提出拟奖励的名单及金额,报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3、同一件作品,只奖励一次(包括获得其他部门奖励),不重复计奖。五、相关事项1、发表的作品必须符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增强民主与团结意识,促进委员履职尽责,动员人民群众建设美丽凤阳具有积极作用。作品要具有原创性。2、宣传信息工作要遵守新闻信息工作纪律,坚持正面宣传,严禁虚假新闻信息。对涉及政策性、保密性及社会影响不确定性的新闻信息,投稿前应报县政协领导审核把关。3、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研究,积极向国家、省、市级媒体发送县政协信息。4、对信息宣传有突出贡献,或发表的作品有重大影响的,给予特别奖励,具体奖励数额由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六、其他本办法自20x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