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平台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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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xx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平台(以下简称“实践实训平台”)是以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企业家精神及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宗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物理空间以及指导、咨询和服务的公益性载体。为促进和保障实践实训平台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践实训平台是指学校为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创业企业(项目)培育与孵化等提供支持和服务的空间和场地。第二章 实践实训平台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xx大学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创业学院)负责实践实训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下设实践实训平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

2、,负责受理创业企业(项目)的入驻咨询及申请;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咨询,配合实施创新创业宣传、创新创业教育;对入驻创业企业(项目)及时评估,做好相关创业企业(项目)的退出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第三章 实践实训平台入驻的条件、对象与期限第四条 实践实训平台定期受理创业企业(项目)的入驻申请,并进行审批。入驻申请人必须为创业企业(项目)的负责人或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第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企业(项目)可入驻实践实训平台:1、创业企业(项目)应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创新;2、无知识产权纠纷,具备一定成熟性,且应有完整的商业(项目)计划;3、创业企业(项目)申请人必须为诚信守法、具有创业精神

3、和能力、做好创业准备,并接受学校和实践实训平台管理的在读学生及毕业8年以内的毕业生。第六条 创业项目入驻期限不超过1年,创业企业入驻期限不超过3年。第四章 实践实训平台优惠政策第七条 实践实训平台优惠政策:1、实践实训平台为入驻的创业企业(项目)优惠提供办公空间或办公工位(具体数量需审核后确定)。2、实践实训平台遵照企业发展成长规律,不断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服务体系,提供以下服务:(1)搭建财务代理服务平台,为企业代理记帐,税务筹划,资本运行及财务管理分析服务;(2)创业辅助基金申请及项目融资服务;(3)优惠政策及项目扶持政策申报服务;(4)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档案托管、人事代

4、理等配套服务;(5)搭建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等方面服务。(6)开展创业辅导。通过设立创业辅导员,举行专场报告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解决在创业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7)帮助企业解决其他有关事宜。第八条 根据xx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实践实训平台服务管理水平,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鼓励创业企业(项目)向“创新创业教育基金”进行捐赠。第五章 实践实训平台入驻申请与评审第九条 实践实训平台入驻实行书面申请、常年受理、面试评审的形式。第十条 申办程序: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1)创业企业(项目)申请表;(

5、2)商业(项目)计划书;(3)申请人简历、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4)创业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合法。2、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人申请后,经过初步审查,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3、由管理办公室组织面试评审,经综合评议后审批;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项目)签署服务协议、安保承诺书等相关文件。第六章 实践实训平台入驻企业(项目)的管理第十一条 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入驻创业企业(项目)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评估。管理办公室对批准入驻企业(项目)一律采用制度化与协议制管理,实行动态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两次考核黄牌者将

6、取消其入驻资格并限期搬出基地。第十二条 申请人在接到入驻实践实训平台批准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创业学院签署正式的协议。第十三条 入驻创业企业(项目)应当及时上报月度财务报表及企业相关信息。第十四条 入驻创业企业(项目)应遵守的有关规定:1、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2、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及与创业学院签订的协议和文件;3、严格遵守实践实训平台作息时间,服从物业管理,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注意消防安全及公共卫生,严禁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违章照章罚款。企业(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实践实训平台内部设施设备;4、入驻创业企业不得从事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得对本企业经营场地进行转租转借;

7、入驻创业项目不得从事所申报项目以外的其他活动,新增或变更项目需报批。5、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6、爱护实践实训平台内财产,损坏要照价赔偿。7、实践实训平台属于公共场所,场内禁止高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工作。8、保持企业(项目)内部和周围的清洁,禁止在实践实训平台内炒菜做饭;9、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不得非法集会、酗酒、打架斗殴,不得出售伪劣产品。如有投诉或违法行为,责任由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10、遵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第七章 实践实训平台入驻企业(项目)的退出第十五条 创业企业(项目)因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变更时,创业学院有权终止服务协议;第十六条 创业企业(项目)

8、因创业项目发生变更时,创业学院有权终止服务协议。第十七条 创业企业(项目)如不再需要使用实践实训平台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并及时办理好退出过程中的相关手续。第十八条 创业学院根据考核情况,认定创业企业(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提前终止与创业企业(项目)签订的服务协议,并发放服务终止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实践实训平台: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2、入驻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实践实训平台有关管理规定的;3、私自转租转借实践实训平台场地给他人使用的;4、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收购、歇业、停业以及法人、股东变更等企业重大行为;5、办公空间实际使用率不到60%;6、其他不适宜继续在实践实训平台进行

9、的情形。第十九条 创业企业(项目)在收到服务终止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须按照服务协议撤出设备、物品,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且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实践实训平台财产或损害实践实训平台合法权益。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处理第二十条 创业企业(项目)不履行本管理办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创业项目,是指由创业者或团队实施的未注册成立公司的创业项目;(二)创业企业,是指由创业者或团队运营的已注册成立公司的创业企业。(三)申请人,是指创业项目的负责人或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xx大学创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大学创业学院2019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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