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110-33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及其附件订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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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交流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DL50993 及其附件订货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3-03-11批准 1993-09-01实施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EC840-1988额定电压30kV(=36kV)以上 150kV(=170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试验中的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作为对GB11017额定电压110kV铜芯、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 缆的补充,规定了订购1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时应该向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及对 该电缆及其附件的技术要求、试验项目和方法、验收方法、包装和运输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64/110

2、kV单芯交联聚乙烯电缆及其附件以及金属 套和(或)金属屏蔽接地系统;对于交流额定电压127/220kV单芯交联聚乙烯电缆及 其附件以及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接地系统也可参照使用。 1.3本标准必须与GB11017和GB2952电缆外护层一起使用,本标准未作规 定的其余部分参照这两个标准的规定。 注:GB11017和GB2952均参照采用相应的IEC标准。 1.4本标准适用于国外订货,也适用于国内订货。 2引用标准 GB11017 额定电压110kV铜芯、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GB2952 电缆外护层 GB3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5589.3 电缆附件试验方法

3、 第3部分 局部放电测量 GB772 高压电瓷瓷件技术条件 GB775 绝缘子试验方法 DL401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DL508 交流110330kV自容式充油电缆及其附件订货技术规范 3订货方需向制造厂提供的资料 用户向制造厂询价、招标时,参照DL401高压电缆选用导则,一般应提 供下列资料。 3.1使用条件: a.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和频率; b.电力系统的长期最高工作电压; c.电力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d.电力系统单相接地、相间和三相短路最大故障电流和持续时间; e.基准雷电冲击耐压水平; f.电缆的连续载流量、紧急过负荷和短时过负荷载流量; g.终端所处的环境条件,例如海拔高度超过10

4、00m时的海拔高度,污秽等级 和地震烈度等; h.终端与封闭电器或变压器连接时要求的终端型式,例如SF6终端或象鼻式终 端等。 3.2敷设条件: 3.2.1电缆线路布置。 a.每段电缆的长度和电缆线路的长度,必要时提供线路高程图和路径图; b.各电缆回路之间的距离,每回路内三根单芯电缆的排列方式(平面、三角形 或其它排列方式)和相间净距; c.对影响产品结构的特殊敷设的说明,如水底敷设、垂直高落差敷设等; d.单芯电缆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互联接地方式。 3.2.2地下敷设。 a.埋设深度; b.埋深处土壤的最热月平均温度和最冷月平均温度; c.沿电缆路径的土壤热阻系数最大值; d.与附近带负

5、荷的其它电缆线路或热源的距离和详情; e.电缆沟槽、排管或管子的长度以及工井之间的间距; f.排管或管子的数量、内径和构成材料; g.排管或管子之间的距离,排管中有无积水。 3.2.3空气中敷设。 a.空气最高平均温度和最低平均温度; b.敷设方式; c.隧道的通风方式; d.是否直接受阳光曝晒。 3.2.4水下敷设。 a.敷设水深; b.在河床或海床下的埋深; c.相间距离。 3.3特殊要求: a.导体的结构和材料; b.防水层的结构和材料; c.金属套厚度和材料; d.对外护层的要求; e.对电缆冷却方式的要求; f.对电缆牵引头和包装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g.终端出线杆与连接金具相配合的尺

6、寸; h.其它方面的要求。 3.4其它要求:如有必要,用户应向制造厂提出要求在工厂参加见证试验的项 目,以及要求进行抽样试验、监督生产过程等。 4技术要求 4.1电缆: 4.1.1导体截面。导体截面由制造厂根据用户提供的使用条件(见第3.1条)和敷设 条件(见第3.2条)计算确定,并提交详细的载流量计算报告;或由用户自行确定导 体截面。 4.1.2绝缘厚度。国内订货按GB11017规定;国外订货可根据制造厂的工艺水 平,在GB 11017规定的基础上允许适当减薄绝缘厚度。 绝缘厚度的平均值不得小于标称值,任一处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标称值的 90%,即 此外 上两式中 绝缘最大厚度,mm; 绝缘最

7、小厚度,mm; 绝缘标称厚度,mm。 此处和分别为绝缘层同一截面上的最大和最小厚度测量值。 4.1.3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的截面应满足单相接地时故 障电流的热稳定要求。 4.1.4外护套。电缆的外护套一般可采用挤包聚氯乙烯。对于直埋和穿管敷设时, 宜采用挤包聚乙烯。外护套表面应涂有石墨导电层。在空气中敷设时,应具有阻 燃性能。 4.1.5分段长度。制造厂必须按用户要求的电缆分段长度交货。 4.2终端: 4.2.1出线杆。终端的出线杆与电缆铜导体之间必须采用压接方法进行连接;与铝 导体之间应采用其它合适的方法连接。 4.2.2瓷套。终端的瓷套应符合GB 772和GB 7

8、75中有关瓷套的规定。 4.2.3金具和防晕罩。终端的上下法兰与瓷套之间以及上法兰与出线杆之间的防水 密封必须严密,制造厂应提供密封性能的试验报告。终端应装有防晕罩或屏蔽 环。 4.2.4接口。SF6封闭式电器用电缆终端的接口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标准(IEC859)的 规定。 4.2.5底座绝缘子。终端必须具有使终端的底座与支架相绝缘的底座绝缘子,其安 装方式应设计成在需要更换该绝缘子时不需吊起或拆卸终端,其性能应符合DL 508附录A中第A5条的要求。 4.2.6机械负荷。电缆终端必须能承受和它连接的导线上2kN的水平拉力。 4.2.7接地。终端的尾管必须有接地用接线端子,如需要将终端的尾管接地

9、时,接 地引线必须能够承受在接地故障时流过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的短路电流。 4.3直通接头和绝缘接头:除本条规定外,接头的性能必须符合第5.2条的要求, 绝缘接头在外屏蔽层断开处的绝缘结构的性能,还应符合DL508附录A中第A1 条的要求。 4.3.1导体连接。直通接头和绝缘接头中的铜导体之间必须采用压接连接,如有可 能最好与终端采用相同的压接模具。在铝导体之间应采用熔焊或其它合适的方法 连接。 4.3.2保护层。直通接头和绝缘接头的外部应全部由保护层覆盖。保护层必须与电 缆的外护套很好地粘合在一起,最好采用能在其中浇注绝缘剂的保护层。其性能 应符合DL 508附录A中第A1条的有关规定。

10、4.4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的接地系统:电缆的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的单点互联 接地和交叉互联接地系统所需要的电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互联同轴引线、互联 箱和绝缘接头等的性能应符合DL 508附录A中的有关规定。 5试验项目和方法 5.1电缆的出厂、抽样和型式试验和要求:电缆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要求按 GB11017中表7、本标准第4.1.2条和附录A的规定。 5.2终端和接头的型式试验: 5.2.1试验要求。 a.电缆终端和接头必须完全按照双方同意的安装工艺用实际部件正确装配而 成; b.型式试验将证明终端和接头与已经试验过的电缆或结构相似的电缆一起使 用时性能合格; c.用于试验的电缆段最

11、好取自在工程中要使用这些终端和接头的电缆。终端和 接头试验必须符合第5.2.35.2.7条的要求。如该电缆完全符合GB11017中第 11.4.1条的要求,则这些试验对电缆、终端和接头均认为有效; d.如在组合试件中只有一个接头时,则在接头和每一终端底部之间的电缆长 度不得小于5m;如有一个以上接头时,则必须达到同样的要求,而且相邻接头 之间的电缆长度不得小于3m。 5.2.2试验顺序。电气试验必须按表1中规定的顺序在同一试样上进行,试验电压 按GB11017中第11.4.1条的有关规定。终端的水平拉力试验在最后进行或在另外 试样上进行。 表 1 只有电缆和接头不可能在潮湿条件下(即直埋于地下

12、或者断续或连续地浸 在水中)运行时才作干燥条件下的试验。 5.2.3局部放电试验。 试验可参照GB5589.3电缆附件试验方法第3部分“局部放电测量”中 的规定进行。 局部放电仪的灵敏度必须是5pC或以下,在96kV(1.5U0)电压下的局部放电量 不得超过10pC。 5.2.4加热循环电压试验。 5.2.4.1干燥条件下的终端和接头:加热循环电压试验必须按与GB11017中第 11.4.1.6条规定的同样方法和在同样的条件下进行。在完成最后一次加热循环电压 试验后,在室温下对试样作局部放电试验,并应符合第5.2.3条的要求。 注:根据试验室的条件,选用加热电缆的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利用导体

13、 中的焦耳损耗)可能会使用过负荷电流,这会导致附件过热,因此,必须采取措施 限制加热电流,确保附件不会过热。 如接头保护层的有效性按第5.2.6条规定经试验证实,则也能认可该接 头用于潮湿条件。 5.2.4.2潮湿条件下的接头:除了整个接头必须全部浸在水中并使之承受1m水头 的水压之外,其试验方法和对试验结果的评定应与第5.2.4.1条所述的相同。 5.2.5冲击电压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必须按与GB11017第11.4.1.7条(见第5.2.4.1 条中的注)中规定的同样方法和条件进行。 组合试样应能耐受10次正极性和10次负极性冲击电压而不击穿,试验电压 值为550kV(峰值),如制造厂和用户

14、取得协议可以降低试验电压。 在冲击电压试验之后,对试样应进行160kV(2.5)工频耐压试验,时间 15min。工频耐压可以在冷却期,也可以在室温下进行,由制造厂自行决定。试 验时不得发生绝缘击穿或外闪。 5.2.6接头保护层的直流耐压和泄漏电流试验,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确定。 5.2.7终端的水平拉力试验,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确定。 5.3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的接地系统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DL508附录A中的 有关规定。 5.4电缆安装后的试验项目: 5.4.1绝缘。电缆及其附件在敷设安装竣工后应对新电缆线路进行耐压试验。 5.4.1.1直流电压试验。直流电压试验为192kV(3),加压时间15min。 5.4.1.2交流电压试验。制造厂与用户取得协议时,可用下列a项或b项的交流工 频电压试验代替直流电压试验: a.以相对相电压(U)加在导体与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之间,耐压5min; b.以系统的标称相对地电压()加在导体与金属套和(或)金属屏蔽之间,耐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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