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测试卷(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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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022学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测试卷(含答案)学校:_ 班级:_ 姓名:_ 考号:_一、单选题(10题)1.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2.甲、乙、丙、丁共嗣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

2、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宏观调控权的是()。A.A.财政收入权 B.货币发行权 C.金融市场规制权 D.利率调整权4.5.第17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经济法的体系中属于()。6.下列各项中,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的是()。A.甲、乙两家煤炭公司为应对经济不景气、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达成的限定煤炭开采数量的协议B

3、.丙农机厂和丁农机店约定丁农机店销售丙农机厂的某种专利产品时,只能按某一固定价格出售C.戊公司为促销一种新开发的护肤品,与所有经销商约定,销售产品时每瓶售价不得超过200元D.生产同类产品的庚公司和己公司约定,庚公司的产品在东城市场销售,己公司的产品在西城市场销售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规定的是()。A.开发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B.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可以缩短折旧年限C.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l5的优惠税率D.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8.第11题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9.甲普通合

4、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张某、李某、赵某决定,委托张某和李某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未作特别规定。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张某和李某可以共同决定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B.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张某和李某承担C.张某不可以对李某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D.赵某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10.下列货物的进项税不得抵扣的是()。A.进口货物在境外缴纳的增值税B.进口货物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C.购买农产品,取得收购发票D.购买机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多选题(10题)1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有()A.合伙人的出

5、资 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12.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有()。A.国有土地使用权 B.企业的机器设备 C.学校的教育设施 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13.第29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一方转让出资额必须符合的条件有()。14.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债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l5万元B只有在

6、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l5万元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己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15.第31题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了如下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16.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A.合伙人甲提出对企业广告策划方面的建议B.合伙人乙为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而查阅本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C.合伙人丙以自己的财产为本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D.合伙人丁对外代表本企业与经销商签订代销协议17.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

7、会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有()。A.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B.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C.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D.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18.第27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A.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 B.核查债权 C.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 D.指定破产管理人19. 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D.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

8、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0.第44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A.债务已约定履行 B.合同的权利义务已一并转让 C.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务相互抵销 D.合同全权债务同归一人三、简答题(10题)21.22.(2)根据本题要点 所提示的内容,乙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对古力公司提起诉讼?23.中国证监会201 1年3月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1)2010年7月,甲公司拟为控股股东A企业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其中包括A企业所持的600

9、0万股。A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5000万股,反对票为4000万股。(2)2010年10月,甲公司拟为乙公司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数额达到了甲公司资产总额的35%。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为9000万股、反对票为6000万股。(3)2010年12月,甲公司拟租用股东B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情况如下:甲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包括B企业的派“;董事王某。王某未参加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1票反对。要求:

10、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A企业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乙公司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B企业的租赁事项?并说明理由。24.2017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文路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路公司”)。四名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35%、30%、25%和10%。文路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文路公司不设监事会,丙任监事。2018年3月,乙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轿车,经

11、销商要求其提供担保。乙与甲商量后,甲便以文路公司的名义与经销商签订一份保证合同,并加盖文路公司印章。事后,甲将此事告知丙,丙未表示异议。丁得知后表示反对,甲回应说公司多数股东已经同意,担保不违反法律规定。2019年4月,甲编写的留学指南丛书出版。甲未告知其他股东,便以文路公司的名义从自己手中购买5000套丛书。丁知道后提出异议,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2019年5月6日,丁向监事丙当面递交一份书面请求,请求其向法院起诉甲违反忠实义务,要求甲赔偿公司损失。丙一直未做答复,也未采取任何行动。2019年6月20日,丁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对甲提起诉讼。(1)甲以文路公司的名义为乙提供的担保

12、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2)甲以文路公司的名义从自己手中购买丛书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3)丁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对甲提起诉讼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25.(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货到后3个月内付款。买方甲公司以自有的3辆汽车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又请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一般保证。乙公司按期交货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付款但甲公司对丁公司有债权200万元,于是三方协商决定,甲公司将20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但未将此事通知丙公司。付款期限届满后,乙公司要求丁公司

13、偿还200万元,但此时丁公司由于拖欠银行贷款无力清偿,已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以不知道甲公司债务已经转移给丁公司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本题中,抵押与保证并存时,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如何实现债权?(2)甲公司将20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3)甲公司的债务转移后,丙公司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说明理由。27.28.29.第58题如何理解债权申报中的“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参考解析】:该规定是针对不确定债权在

14、破产申报中的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在条件没有出现或者期限没有到来时,还不能行使其所享有的债权。但如果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的财产就要依破产程序进行处理,一旦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就要在所有债权人中进行分配,因此,对于不确定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进行债权申报,申报后的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程序享有破产案件中当事人的权利。(1)关于附条件的债权申报附条件的债权虽然在条件成就时生效或者失效,但他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附条件的债权从法律效力上看,是已经成立的债权,只是债权人能否最终行使权利,或者债权是否消灭,取决于债权所附条件成就与否。而是否构成破产债权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已成立的债权为限,并不要求

15、债权人能否有效的行使债权,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附条件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对于附条件的债权,在生效条件成就前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前,管理人将其分配额提存,待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时,对附条件的债权人进行分配。(2)关于附期限的债权申报附期限的债权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债权和附终止期限的债权两种。附生效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届满时发生效力。因其债权已经成立,即使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所约期限未届满的,按照规定仍然有权进行债权申报,享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地位。附终止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届满时失去效力,这种债权只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只要当事人所约定的债权期限未届满的,就构成破产债权。(3)关于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申报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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