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租赁协议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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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林租赁协议书(汇总7篇) 山林租赁协议书 第1篇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山林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山林属自留山,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林业环境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或自留山位于,总面积约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

2、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租金 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自留山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自留山。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

3、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自留山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自留山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

4、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山林

5、租赁协议书 第2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总面积为 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用年限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

6、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 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

7、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

8、,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 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证人: 年 月 日 山林租赁协议书 第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租赁权属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地坐落地址:,出租地面积共 计亩,四置见附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拾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1、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费为

10、每年元人民币2、乙方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即4500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2、甲方负责将东边的院墙修砌完整(也可把所需工、料款从第一年的租赁费里扣除)后,交给乙方使用。3、租赁期间,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的维修归甲方负责。如遇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坏而甲方又不愿修缮时,可以双方协商用当年租赁费进行修缮。4、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及与村委会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除外)。5、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

11、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赁前的建筑赔偿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种养植物、设施、机械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6、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用水和电,水电费按国家标准收取。7、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需要建设部分生活和生产用房。在同甲方协商后,乙方有权利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3、租赁期内

12、,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水、电的费用。4、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及种植、养殖物、设施、机械、水井(乙方投资购置)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第七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如数退还未到期限所交纳的租赁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

13、一律不退。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 山林租赁协议书 第4篇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面积共_平方,合计_亩。 二、租用期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止,共计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

14、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月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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