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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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范文8篇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 内部机构设置本公司为了完成各项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设置以下部门:业务部、咨询部、财务部。  第二节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法纪,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支持财会人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必须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充分运用各项业务活动数据,分析和评估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并预测财务前景,从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和年报。 第三节 代理记帐业务质量控制本公司应当在代理记帐具体业务操作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复核、审阅,在代理记帐业务合同执行期间,本公司应当安排由不执行该项业务的其他业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抽查,以保证每一项业务均符合公司内部质量要求。  第四节 代理记帐业务所涉及的咨询本公司涉及的咨询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在代理记帐业务执行中有关客户向本公司提出的有关咨询,本公司应当按照具体咨询业务的工作量和价值量决定免费服务或签约收费服务后,及时予以答复。 2.在代理记帐业务操作过程中,本公司根据需要向有关学者、专家咨询,增强公司实力,拓展服务能力。 3.根据代理记帐业务实际情况,将有关新政策、新方法,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及时向委托人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五节 代理记帐业务管理本公司代理记帐业务应当有效管理,应当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按“ABC”三级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业务负责人按照不同等级,合理确定相隔一定时间通过电话和上门等形式访问委托人,平时积极做好委托人来访接待,确保双方交流畅通。  第六节 代理记帐相关业务内容的保密本公司应当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保密教育,对委托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关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第七节 代理记帐业务档案管理本公司应当重视代理记帐业务档案管理,以确保对代理记帐业务不至于给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本公司应当明确代理记帐业务所需保留归档的具体内容。 2.本公司应当加强管理,对归档资料如遇国家工作需要、委托人自身需要,经本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翻阅,其他非本公司有关业务人员一律不得翻阅。 3.本公司应当对代理记帐业务档案及时整理,及时更新,及时装订。 4.本公司业务人员需要查阅代理记帐业务档案,应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归还日期后方可借阅。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篇2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协议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 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 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 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 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6、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1),审核相应会计资料,确保会计帐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审核相应税务资料,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核实企业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利于代理会计和企业出纳的相互监督。 (4),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5),协助做好委托人各项审计前的自查和审计中的配合工作。 2、记账会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包括整理会计原始单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 (2),整理会计记录资料,协助管理会计档案。 (3),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公司经营的财务情况说明,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4),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3、报税员 (1),填写各项税务报表及附表,办理纳税申报,包括电子申报和语音申报。 (2),根据企业的营业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办理税收减免和退税的申请。 (3),协助企业办理发票购领、税务局对发票的检查和发票缴销。 (4),配合企业做好税务专项检查和临时稽查。 (5),协助企业处理相应税务沟通,税务行政复议及申诉事项。 4、交接单据 (1)定期到委托人所在地交接相关单据和资料。 (2)保证票据安全和保密。 5、会计档案保管 (1)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对委托人的会计档案进行科学分类,装订整齐,摆放有 序,便于查找。 (2)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提供查询、借出、复印和抄录服务、移交会计档案,做到无 遗失、无遗漏、无损坏 (3)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保管到期的会计档案及时清理造册,按规定程序报批销 毁。 (4)严守会计档案机密,确保会计档案安全。  四、代理记账工作流程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会计上门使用交接清单取票。 3、做账。录入人员用财务软件制单,会计人员审核、结转、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 报表。 4、报税。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5、回访。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  五、代理记账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工作。 2、代理记账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 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 位。 6、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账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 交的未了事项。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 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 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 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 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 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篇3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诚实人,说诚实话,办诚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认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认识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详细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背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准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准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晰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晰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背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背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峻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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