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沟北石灰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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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沟北灰石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 申报单位: 韩城市沟北灰石厂 2017 年 4 月 目录 前言 1 一、 任务的由来 1 二、 编制目的 1 三、 编制依据 2 四、 方案适用年限 4 五、 编制工作概况 4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7 一、 矿山简介 7 二、 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9 三、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论 10 四、 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13 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 14 一、 矿区自然地理 14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 16 三、 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18 四、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18 五、 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 19 六、 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 19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 24 一、 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24 二、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24 三、 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34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36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9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 39 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42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48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 48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49 三、矿区土地复垦 50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 53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 53 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55 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56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58 一、 总体工作部署 58 二、 阶段实施计划 59 三、 近期年度工作安排 60 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62 一、经费估算依据 62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 64 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 64 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 64 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78 一、 组织保障 78 二、 技术保障 79 三、 资金保障 80 四、 监管保障 82 五、 效益分析 84 六、公众参与 85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86 一、 结论 86 二、建议 87 附表: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附图: 1.《韩城市沟北灰石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评估图》 1:2000 2.《韩城市沟北灰石厂矿山土地利用现状图》 1:2000 3.《韩城市沟北灰石厂矿区土地损毁预测图》 1:2000 4.《韩城市沟北灰石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测评估图》 1:2000 5.《韩城市沟北灰石厂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图》 1:2000 6.《韩城市沟北灰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 1:2000 前言 一、任务的由来 韩城市沟北灰石厂 (以下简称沟北灰石厂) 位于韩城市中心西北偏西约8km 处,行政区划隶属于韩城市西庄镇管辖。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 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 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 (国务院令 第 592 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 64 号重新公布) 和《国 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 知》 (国土资规[2016]21 号) 等文件要求,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地方行政部门督查指导下,沟北灰石厂积极响应政策 要求,委托陕西省一三一煤田地质有限公司编制《韩城市沟北灰石厂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 目的是实现本矿山矿产资源开 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指导矿山运营过程中及闭坑后实施地质环境保护、 监测和土地复垦,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二、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造成土地破坏后“谁破坏、谁复垦”的 原则,对灰岩矿生产建设过程中,因开采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相应的整治措 施而使其恢复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特编制本复垦方案报告书并完成相应设计工 作。 (1) 有效遏制矿区地表破坏和水土流失,并对破坏土地进行复垦,尽快恢 复和重建矿区生态环境,保障矿区及周边地区水土资源得到持续利用。 (2)更好的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我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土地复 垦”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3)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基于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 态度,切实肩负起对破坏土地的复垦责任与义务,将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资 金等落到实处。 1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达到发展灰岩矿生产与水土保持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相 协调,矿区灰岩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矿区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综合发展相协 调的目的。 同时编制该方案是为延续采矿权证。 三、编制依据 ( 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4 年 7 月 29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 29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15 年 6 月 20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27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15 日; 8.《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第 19 号令,1989 年 1 月。 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 394 号令,2003 年 11 月 19 日国务院第 29 次常务会议通过) 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第 44 号令,2009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 11.《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71 号 2001 年 9 月 19 日) 12.《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 关工作的通知》 (陕国土资环发[2017]11 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 [2004]69 号) 14.《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 170 号 2013 年 4 月 20 日) 15.《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 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 (财建[2006]215 号) 1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2004 年 12 月 29 日发布,2005 年 04 月 01 2 日实施,2015 年 04 月 24 日修订) (二)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07]81 号文,2007 年 4 月 12 日; 2.《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 号文;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 年 11 月;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1999 年 4 月; 5.《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 (三) 技术规程、规范 (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T 0223-2011);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DZ/T 0286-2015); (3) 《地下水监测规范》 (SL/T 183-2005); (4)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18-2006) ; (5)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 0219-2006) ; (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0-2006) ; (7)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DZ/T 0221-2006); (8)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 (9) 《水土保持工程概算 (估) 算编制规定》及《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水总[2003]67 号) ;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 资源部;2016 年 12 月; (1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13); (12)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TD/T 1031-2011); (13)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2016); (14)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试行) ,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 年 7 月; (15)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2000 年 10 月 1 日; 3 (16)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2000 年 10 月 1 日; (四) 技术资料 (1) 《陕西省韩城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 站,2015 年 10 月) 。 (2) 《韩城市沟北灰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陕西省煤田 地质局一三一队;2014 年 4 月 27 日 (3) 《韩城市沟北灰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河北 宏达绿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四、方案适用年限 根据沟北灰石厂最新的矿石量储量年报 (2015 年) ,2013-2015 年动用资源 3.24×104t,截止到 2015 年 11 月 30 日,保有资源储量 112×104t。 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 20×104t/a,矿山的剩余服务年限为 5.6 年。闭坑后的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现和养护期取 2.5 年,因此确定矿山恢复治理期为 8.1 年,包括适用期 5.6 年 (2017~2023 年) ;闭坑复垦管护期 2.5 年 (2023 ~ 2025 年) 。本次编制的“方案”适用年限确定为 8.1 年。另外,矿山企业扩大 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方案”。 五、编制工作概况 ( 一) 工作程序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建项目工作组,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初步分析、 现场调查、详细分析和研究、绘制图件、编写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主 要工作程序见图 0-1。 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 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等调查 4 确定矿山地质环境评估范围和复垦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写和 图件编绘 图 0-1 工作程序框图 (二) 工作方法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中确 定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中首先明确工作思路,熟悉工作 程序,确定工作重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在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进 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评估范围,划分评估级别,进行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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