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简答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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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答: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是相对著作权非自动取得原则而言的。具而言之,符合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产生著作权。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原则。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简答题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1)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能被人们感知;(2)该表达形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3)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答: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是指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其所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请求其通过法定程序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制度。建立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理论依据是:社会共有财富不能私有。(1)启动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人,可以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2)受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机构是专利复审委员会;(3)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有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条件。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答: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的各项具体行为。其中包括:(1)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管理;(2)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的管理;(3)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转让其注册商标的管理;(4)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管理。知识产权与物权之异同。答:知识产权与物权同属于民事权利的范围,都是一种对世权,即未经权利主体授权,任何人均不得擅自行使其权利。但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点:(1)知识产权之客体是无形的智力创造性成果和标记性成果,而物权的客体则是有形财产;(2)知识产权之效力原则上受地域限制,而物权之效力原则上不受地域的限制;(3)知识产权之存续原则上受时间限制,而物权原则上是永久的,与其客体同生灭;(4)知识产权之内容具有双重性,而物权只是一种单纯的财产权,不包含人身权利;(5)相同的知识产品在同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一般只能由一个人一种知识产权,而相同的有形物则可由各自的主体享有各自独立的物权;(6)知识产品能否产生相应的知识产权,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知识产品不能产生知识产权,而任何有形物均能产生相应的物权,不必由法律对其作直接具体规定。简述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简述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作品的主要传播者的权利。简述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这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简述作品的形式有哪些。著作权法第 3 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杉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71简述作品的构成条件。(1)作品的独创性;(2)作品范围的有限性;(3)作品的可感知性;(4)作品的可复制性。简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简述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原则。(1)自动取得原则。我国采取这一原则,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2)登记注册取得原则。(3)其他取得著作权的原则。简述著作权人享有哪些著作人身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维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所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3)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除表演者权外都居于财产权范畴。简述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演绎作品,是指对己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己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简述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简述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简述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简述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哪些权利。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4)付酬标准和方法;(5)违约责任叭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简述著作权的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简述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情形规定有 12 种:(1)个人使用;(2)引用;(3)新闻报道使用;(4)对时事性文章的转载、传播;(5)对公开演讲的使用;(6)教学或研究使用;(7)公务使用;(8)馆藏使用;(9)免费表演使用(10)室外陈列品的使用;(11)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12)盲文使用。试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受法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复制权;(5)发行权;(6)出租权;(7)信息网络传播权;(8)翻译权;(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所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3)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除表演者权外都属于财产权范畴。.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答:适当引用必须具备的条件(1)引用的目的权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应注明所引用作品的名称、出处、作者;(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简述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答.(1)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天津一手房置业顾问的作品是职务作品。(2)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其它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他人以与单位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3)特殊职务作品,除作者享有署名权外,其它著作权归单位享有。.简述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答:.(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3)采取保密措施(4)属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依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叙述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的新颖性。答.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 1 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 6 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 4 年。简述在我国商标与外观设计有哪些区别?答.(1)使用目的不同(2)适用法律不同(3)保护期限不同(4)获权条件不同简述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有 3 种。即:侵犯商顾问聘用合同标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收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侵权人的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 50 万元以下的赔偿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并论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范围: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的权利 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知识产权的重要性:1、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2、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3、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4、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5、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学技术与经济交流;6、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护措施:1、完善相关立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2、在相关法律中补充制裁地方保护主义的条款;3、在相关法律中补充建立知识产权集体保护组织的条款;4、在相关法律中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权力;5、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6、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7、知识产权权人应加强自我保护,如果知识产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单位内建立专门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知识产权特征并阐述实际意义(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他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例如人们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予以确认。(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3)知识产权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力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于法律保护义务。(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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