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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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作业管理制度 物业作业管理制度1 1.0目的   保证保安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保安队所有保安器械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队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   3.2保安队领班负责备用保安器械的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   3.3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4.0程序要点   4.1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保安队领班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账。   4.1.2对讲机只供当值的保安员和干部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保安队主管同意方可。   4.1.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1.4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干部或保安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2警棍的使用   4.2.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员在紧急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队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交接班记录本》上。   4.3手电、雨衣的使用   4.3.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   4.3.2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领班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布擦试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3.3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5.0相关支持性文件   《保安巡逻标准作业程序》物业作业管理制度2 1.0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保安部当值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非收缴工作。   3.3当值保安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   b)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1.6填写《小区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c)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4.2.3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史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组长处理。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   5.1 《车辆停放登记表》   5.2 《小区车位使用牌》   5.3 《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   6.0相关文件   6.1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2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物业作业管理制度3 1.0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反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0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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