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法库展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法库展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0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洗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法库展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法库展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高梦来
联系人
高梦来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街道五台子村
联系电话
13840212110
传真
/
邮政编码
110000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街道五台子村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1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5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3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20年1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背景
法库展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租赁位于法库经济开发区原沈阳陆达合成陶瓷有限公司(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占地面积为46690m2的闲置厂区进行生产,厂区内主要建筑包括1间生产车间(内含办公室及仓库)及1间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5500m2。本项目目的为为园区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废旧钢铁加工,设计使用外购废钢毛料年产废钢破碎料合计约150000吨。
本项目原材料中不涉及“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本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本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法库展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走访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本项目关于涉及辐射的工序需另行办理环保手续,本次环评不包含辐射等放射性部分。
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使用现有车间组织生产,厂区总建筑面积约15500m2,项目组成详见表1。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
表1 项目组成表
类型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
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间,约15000m2,内设1条废钢破碎生产线,同时设置1间办公区及3间仓库(含物料仓库约200m2及危废暂存间约50m2)
公用工程
供电
依托市政电网供电,项目不设置变电站
供水
依托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项目不设置储水设施
排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厂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团山子污水处理厂处理
供气
职工食堂烹饪用气采用外购煤气罐
供暖
厂内设置1台电加热取暖设备用于厂区供暖
辅助工程
宿舍
1间,约500m2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厂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团山子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治理
废钢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内设置的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对应的1根排气筒引至车间顶部排放;
食堂内设置1台油烟净化装置,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油烟收集设施
固废治理
人工分拣产生的非金属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按照危险废物处置,与废机油一同暂存于车间内危废暂存间,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废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3、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生产废钢破碎料,具体生产内容及产量如下:
表2 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类型
产量(t/a)
位置
备注
1
废钢破碎料
150000
车间内物料仓库
满足废钢铁标准(GB4223—2004)相关要求
4、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该项目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详见表3。
表3 主要设备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位置
数量
1
破碎机
PC-1717
生产车间中部
1台
2
布袋除尘器
--
生产车间中部
1台
3
行吊
LD
生产车间中部
1台
4
输送带
ST-1000
生产车间中部
4条
5
电子汽车衡
SCS-100
生产车间北部
1台
6
辐射监测仪
--
生产车间中部
1台
7
金属打包机
1000T
生产车间中部
1台
8
装卸车辆
--
--
1台
9
合计
--
--
10台
5、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见表4。
表4 原辅材料消耗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位置
备注
废钢毛料
t
152000
车间物料仓库
--
6、主要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如表5所示。
表5 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供电
kwh/a
30万
2kwh/吨废钢铁
2
水
万m3/a
0.018
生活用水
3
液化石油气
kg/a
150
外购气罐
7、工作制度及职工人数
该公司定员5人,8小时2班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全年生产300天。
8、公用工程
(1)供水:本项目用水来自园区自来水管网,主要用于职工日常生活用水。
(2)排水:本项目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厂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团山子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用水及排水量见表6:
表6 用水排水统计表
序号
用水单元
用水量(m3/d)
排水量(m3/d)
处理方式
1
职工办公生活
0.6
0.51
经厂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团山子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水平衡见图1:
图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3)供电:依托市政电网供电,项目不设置变电站。
(4)供气:职工食堂烹饪用气采用外购液化石油气罐。
(5)供暖:厂内设置1台电加热取暖设备用于厂区供暖。
9、产业政策符合性
(1)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故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2017年3月31日实施)符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12月29日发布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原则条件》(2016年第74号),该准入条件从企业的设立和布局、规模、工艺和装备、产品质量、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五个方面做出了规定。本项目参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原则条件》各项指标对比分析见下表7:
表7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项目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原则条件》要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
企 业 的 设
立
和
布
局
1、(一)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法库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附件5),并在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附件3)。
符合
2、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符合相应功能定位的产业园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
本项目位于法库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符合
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以及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本项目符合当地土地供应政策,符合用地控制指标
符合
规
模
、
工
艺
和
装
备
1、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15万吨以上。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加工销售废钢铁计划产能15.2万吨/年,满足规模要求
符合
2、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3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1.5万平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
本项目占地面积46690㎡,厂区地面硬化面积1.5万平方米,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为15年(附件4)。
符合
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有打包设备、剪切设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
项目配有打包机1台、破碎机1台、装卸输送带4条、装卸车辆1台,配备辐检监测仪器1台、电子汽车衡1台
符合
4、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选择生产效率高、加工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加工生产系统。必须配套有粉尘收集、污水处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工工艺和设备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采用打包机进行打包,采用破碎机对大块废钢铁进行破碎,金属粉尘产生量较小,并配套布袋除尘器。原料放置在车间内,无生产废水和含油雨水产生,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符合
5、鼓励企业积极开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逐步淘汰鳄鱼剪式剪切机。
本项目不使用鳄鱼剪式剪切机。
符合
产
品
质
量
1、废钢铁加工产品达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
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要求,不将废钢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
符合
2、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建设单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环评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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