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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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可行性分析 一、 加强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1、加强改厕与污水治理的统筹规划 结合农村户厕改造计划和实施情况,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按照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分类谋划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运维,实行整体推进、一体化实施。 2、实施改厕与污水治理的分类管理 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户厕改造未完成的村庄,应积极推进厕所改造,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已完成改厕但化粪池出水不具备纳入污水管网条件的村庄,应建立粪污收集、转运、贮存、清掏管护体系,禁止直排外环境。 二、 污水治理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因地制宜,科学引导;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以污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稳步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 三、 我国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农村水污染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农村污水的随意排放和生活垃圾的任意丢弃,不仅影响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还影响了农村饮用水的水质,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应全方面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力度。 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方面,一般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有限,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污水的治理,不仅可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可以为农村居民营造更为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其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加速乡村文明建设,从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除此之外,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农村水环境的改善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并且营造良好的水产行业发展氛围,从而促进农村经济效益的提升。 四、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成效 (一)法规文件和标准逐步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新增条款明确,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发布,对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有明显提高;中西部等基本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管控。《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开启了农村污水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的新阶段。目前除了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其他省份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均已发布并开始施行。 (二)治理规模和技术极大提升 国家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实行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数量逐年增加,各类处理工艺及成套设备研制完成并投入使用。2008—2017年,财政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投入累计为435亿元,财政补贴扶持倾向更为明确、举措更为有力。2018年,全国有57974个行政村依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一五期间,治理村庄数平均为779个/a,十二五期间治理村庄数平均为4993个/a,十三五期间治理村庄数平均为6015个/a。整体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村庄数量大幅增加,治理速度不断加快。 针对农村地区污水总量小、时段变化大、收集难度高等特点,结合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扎实开展污水处理工艺创新、成套设备研制。在生物处理、生态处理的基础上,各种组合工艺(如厌氧+人工湿地生物滤池+人工湿地等)能够形成应用互补,降低了农村生活污水来源复杂、进水量及有机负荷波动大等不利影响。新型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具有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等优点,可满足分散式农村废水治理的需求。 五、 影响农村水资源污染的因素 (一)生活污水的排放 在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人均用水量明显增大,农村水环境污染情况也愈加严重。生活污水排放造成水资源污染的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首先,农村人口分布相对比较分散,生活污水排放也比较分散,一些农村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不完善,从而导致一些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附近的河流。其次,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标准不合格,直接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河流中,这不仅影响了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也破坏了农村周边水环境的生态平衡。 (二)农业生产引起的污水排放 我国幅员辽阔,是农业生产大国,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一些农村的信息技术较为落后,农户对化肥、农药的使用情况掌握的不够充分,大部分农户认为多使用化肥农药可以让农作物更好的生长,忽视了化肥农药对土壤盐碱化的危害。农田灌溉后多余的水分将土壤中的微量元素带入河流中,从而造成农村水资源的污染。 (三)养殖业的污水排放 当前,我国农村的养殖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猪牛羊这类的禽畜养殖,一种是水产养殖。有些农户最将这些养殖业所产生的粪便污水直接排入周围的农田或渠沟,从而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六、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处理处置能力较低 201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总结认为,多数省份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欠账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缺乏或落后问题迫切,污水治理成为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挑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厂网建设不完善、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农村污水处理率低于20%,而多数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相比城镇污水90%以上的处理率,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处理技术因地制宜体现不够 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整体偏低,加之居住分散,生活污水难以集中。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模式、技术、工艺等,都应尽量适合农村特点。目前,自然村落的污水处理没有综合考虑运行经济简便需求,仍然较多沿用城镇污水或工业废水处理工艺;虽然出水水质较好,但能耗高、管理复杂,抬高了农村污水处理的经济成本以及设备运行的复杂性,在推广使用后带来了一定的财政负担。 在相同的处理标准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如采用城镇污水或工业废水处理工艺,建设成本将是生态处理技术的11倍,运行成本将是生态技术的3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往往不会优先考虑污水和氮、磷资源的农业生产利用,而基本按照高标准达标排放到河湖的思路开展建设。农村污水的水量、水质波动较大,处理设施难以长效稳定运行;相当部分已建设施的尾水排放达不到设计标准,尤其是总氮和总磷难以达标排放。调研报告显示,苏南农村地区的设施设计污水处理量为231~371L/(户.d),而实际污水产生量小于150L/(户.d),造成了建设资源浪费,而仍有部分设施出水超标。 七、 污水治理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系统治理,将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村庄规划、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流域治理等范畴。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推动污水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整体谋划,坚持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推进、同步实施。 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管网、集中或分散处理等模式,合理确定技术工艺和设施规模,避免贪大求洋。顺应村庄演变趋势,把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村庄作为治理重点,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驻地、中心村、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 厂网同步,建管一体,加强入户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覆盖率,推动管网与终端设施同步建设、同步运维。加强问题排查,实施分类改造,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建成一个、见效一个。 落实县级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鼓励第三方治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村民、村集体和基层组织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民而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八、 农村污水处理的标准和保障措施 部分省份制定的农村污水处理标准明显偏高,尤其是氮、磷指标要求过于严格,没有合理体现氮、磷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肥分以及可以资源化利用的优势。一方面将氮、磷作为污染物,在降解后才能排放;另一方面需要购买氮肥、磷肥施用于农田。这就阻断了资源循环利用通道。 截至2020年4月,共有29个省份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如北京市在2013年第一版的基础上发布了2018年修订版,天津市2019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堪称当前最严标准。在总氮排放限值方面,河北省、河南省的标准与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最严限值相同,北京市、天津市的标准则严于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最严限值。在总磷排放限值方面,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北京市的标准与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最严限值相同,天津市的标准严于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最严限值,其余省份的标准基本等同于国家污水处理排放一级B标准。 目前建成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多数不能正常运行甚至长期撂荒,主要原因在于前期建设难度考虑不充分、管网不配套、维护管理费用不到位。例如,杭州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63.6%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了正常运行标准。 ①一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设计前期未深入了解村庄实情并听取村民意见,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现状和难度考虑不全面,对污水治理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充分;前期实地摸底调查不扎实、技术方案设计不科学,也导致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②管网投资额约为污水处理构筑物投资额的2.5倍,维护管理难度大;因管网建设和处理设施建设不配套而导致部分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用。 ③很多农村地区的设施管理人员以当地村民为主,不具备污水处理的专业知识、设备操作管理的必要技能,只能负责设备的日常看护,无法承担专业的系统维护;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故障频出。 ④多数乡镇难以长期承担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市场化融资渠道欠缺;如果没有财政直接支持、专业化运行管理,必然导致设施荒废闲置,这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不善、工程效益低下的根本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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