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产品销售协议书模板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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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协议书模板合集八篇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1 甲方: 四川德仁堂健康屋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 所辖区域内进行市场宣传,并在该区域内的固定店内进行销售,为此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合法身份进行识别,做出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决定。   2、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等文件,以便乙方在当地固定经营场所内销售公司产品。   3、有权监督和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或恶意竞争行为。   4、有权调配市场资金流向与分配方案,对市场销售进行全程资金管理与回拢。   5、乙方所在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由甲方配送,乙方不得私自与外界进货进行销售,一经发现,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宣传销售过程中有合理的建议需要自已在当地采购的,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   6、财务收支由甲方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乙方所有销售活动由公司统一安排定点宣传,活动现场可以收取销售定金,但不得在现在销售产品,所有产品的销售一律在固定经营场所内进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指派片区销售负责人,并在协议签订后24小时内向甲方交纳合作保证金 元。   2、乙方所在片区内产生的销售,应在当地完税。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注册的“德仁堂健康屋”商标及有关图形的文字说明。   4、乙方每场宣传活动后必须向甲方上报经营及财务状况并及时回拢销售款项。   5、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6、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且要向甲方公开道歉;   7、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   9、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销售负责人职务;   10、乙方不得随意与同行业合作或恶意竞争,如有类似情况必须向甲方汇报,经甲方允许后方可操作;   1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13、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协议/负责人身份证明均由乙方提供;   三、财务制度及相关销售原则   1、乙方所在片区进行市场考查后,根据可行性报告,可根据市场前期开发费用计划向甲方申请必要的费用和货品(包括宣传品及相关资料);   2、乙方对市场需作出量化销售指标并具以实施,甲方具以其考核,并对其进行财务的有效管理;   3、乙方在每场宣传活动结束后,财务将销售业绩进行核算出净利润后按50%比例进行分配;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5、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2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双赢的原则,乙方应邀成为甲方所组建的“昆乐品牌营销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经销由“昆乐品牌营销中心”贴牌生产、全国总经销的:昆乐牌系列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分工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疗效确切、包精精美、大包贴牌、价格合理的一系列A类产品;   (2)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承担所供药品质量(经法定质检部门确认)所发生问题的责任;   (3)提供药品经营相关的合法资质和产品资料;   (4)提供可供产品清单和供货底价(详见附件)   (5)甲方根据乙方对A类产品所需的经营环境进行有效的、严格的市场管理,避免窜货和价格绲乱等恶性竟争。   2、 乙方负责与义务   (1)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年销售能力,确定每个单品的年分销量,按月落实并采购(详见附件)。   (2)按照双方约定的窜货管理方案(第五条),主动维护好销售市场。   (3)向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意向信息。   (4)向甲方提供全部直营药房、加盟药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   (5)现款购货。单品要货数量超过100件需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备货。   第二条:区域保护约定   1、 签订了年分销任务量的合作伙伴,乙方享有以下所辖的区域拥有独家经销权;约定区域 ;乙方超出此区域的直营药房,甲方承诺有乙方直营药房周边500米之内,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销售供乙方专销的相同产品(甲方已合作的跨省、跨区药店连锁公司直营分店除外);乙方超出本约定的独家经销区域的直营分店销售甲方产品,一样受严格的市场保护,但其跨区直营分店需要服从所在区域的统一管理。   2、 没有签订年分销任务量的合作伙伴,不享受区域独家经销权,为保障乙方利益,甲方严格按照零售价格和本协议‘第五条’对销售市场进行管理。   第三条:产品运输   乙方款到甲方帐户、甲方二个工作日内发货(节假期除外),甲方负责将所需产品发运至乙方所在城市( )的货运站,到站前运费、货物丢失和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应立即进行数量验收,并与产品承运方签字确认而完成交接;乙方收货时如在品种、数量、损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拒收有异议的货物,当天与甲方联系,并协助甲方与承运货站协调理赔相关事宜,逾期作无异议处理;   第四条:退换货   在符合甲方所供产品仓储要求条件下,如果药品在有效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经法定质检部门确认),甲方无条件退货;非质量问题甲方不负责退换。   第五条:窜货管理   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双方同意并接受本窜货管理办法。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均设立了防窜货编码,货到乙方验收时请同时核对送货单和相应的产品编号,乙方签收即视同对产品编码的确认。   甲方已合作的跨省、跨区连锁公司直营分店销售相同产品,并没有违反建议零售价,属正常销售,不列入窜货和违约范围;除此以外,乙方如发现本区域的药房出现了与甲方所供完全相同的产品和甲方合作客户分店未按建议零售价销售,乙方须及时将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甲方,如产品批号、产品编码、药店名称、药店地址等,经甲方查证、并确认属于窜货和低价销售时,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处理好窜货产品和价格问题,如未按时处理,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不得将本产品销往本区域以外的药房和区域(跨区直营分店除外),一经发现,乙方必须在限期 5 天内主动将窜货产品收回,超期未收回,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照建议零售价(详见附件)进行统一规范,不得低于约定的零售价销售,一经发现,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处理好价格问题,如未按期处理好价格问题,视为乙方违约;情节严重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   窜货与市场违约金约定为人民币 1000 元,如有单方违约,违约方以本违约金作为处罚,赔偿受侵害方。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根据乙方签订的年销售甲方产品的任务,甲方提供连锁专业培训,70%的内容根据连锁的情况来制定, 30%的内容加强甲方产品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有内容及达成协议的细节、双方商业模式细节、供货底价等,皆属保密范围,若因泄密或故意损害对方利益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期年,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双方无违约行为,乙方享有优先续订权。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传真确认同样有效)之日起,乙方十天内向甲方汇款购货生效;乙方超期末执行,本协议与协议附件则自动解除。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解决,书面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 址:地 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年 月 日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3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_________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 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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