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发展基础 3第一节 发展背景 3第二节 发展基础 4第三节 发展优势 5第四节 发展短板 7第二章 总体要求 9第一节 指导思想 9第二节 基本原则 9第三节 发展战略 10第四节 主要目标 12第三章 规划布局 14第一节 总体布局 14第二节 各盟市发展重点 16第四章 重点任务 23第一节 休闲农牧业优化升级行动 23第二节 休闲农牧业融合发展实践 23第三节 创新推动数字休闲农牧业 24第四节 打造休闲农牧业区域品牌 25第五节 培育休闲农牧业经营主体 26第六节 提升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 27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28第一节 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28第二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28第三节 环境的影响分析与污染防治措施 29第六章 保障措施 31第一节 完善管理体系 31第二节 推动内外联动 31第三节 强化土地保障 32第四节 加强资金保障 33附表 34创新八大发展模式表 34附图 36附图1 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36附图2 呼和浩特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37附图3 包头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38附图4 呼伦贝尔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39附图5 兴安盟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0附图6 通辽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1附图7 赤峰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2附图8 锡林郭勒盟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3附图9 乌兰察布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4附图10 鄂尔多斯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5附图11 巴彦淖尔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6附图12 乌海市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7附图13 阿拉善盟空间结构规划示意图 48IV内蒙古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前 言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并同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增加农牧民收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依托自治区休闲农牧业及乡村优势资源,拓展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新功能,发掘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新价值,创新休闲农牧业与乡村牧区旅游新业态,构建现代休闲农牧业与乡村牧区旅游产业新体系,统筹推进休闲农牧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科技等深度融合,完善乡村基础配套设施,开发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编制本规划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自治区推进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的指导性文件,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努力建设山清水秀、文明和谐、宜居宜业的美丽休闲乡村,努力实现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百亿产业的新目标,推动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一章 发展基础第一节 发展背景政策持续鼓励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提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26项具体任务,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自治区“十四五”提出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作为乡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自治区休闲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就业增收、市场消费需求扩大、农牧文明传承、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乡村振兴为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带来新契机十三五”时期,自治区农村牧区改革“四梁八柱”基本形成,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自治区提出加快调整农牧业结构,延伸农牧业产业链,拓展农牧业多种功能,发展农牧业新型业态,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村牧区产业融合服务等具体措施,通过开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新局面,延伸农牧业产业链,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带来新契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等品牌打造为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立足自治区特色休闲农牧业优势,围绕自治区全域旅游规划布局,串点成线、连线成网,构建“休闲农业重点旗(县)+美丽休闲乡村+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特色农庄+美丽田园”的多元休闲农牧业体系,将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生态环境、现代农牧业、农耕文化等方面融合发展,激发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新动力第二节 发展基础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潜力巨大聚焦自治区18个农畜产品产业带和2个千亿级、1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目前已支持建设4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4个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38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已评定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4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99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纳入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的农牧业区域公用品牌25个、农牧业企业品牌120个、农畜产品品牌170个,全国地理标志产品269个,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从依附景区景点的“小而单一”餐饮型乡村休闲旅游,逐渐向“大而多元”的产业融合发展方向升级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形成一定发展规模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包头市等城市,全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牧业经营主体4121家,休闲农牧业从业人数12.96万人,其中农牧民就业人数8.16万人,年接待人数2386.36万人次,营业收入44.34亿元,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20.81亿元,利润总额7.69亿元,休闲农牧业带动农牧户数15.99万户。
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产品特色鲜明休闲农牧品牌数量众多,产品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主要包括草原休闲观光、乡村特色美食、农牧业生产观光、水上观光休闲、林区观光休闲等14类,涉及18种特色经营性项目,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串联自治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为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提供丰富的乡村休闲体验产品与生态空间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自治区12个盟市航空交通全覆盖,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形成国际4E、4F干线,包头、呼伦贝尔、锡林浩特为4D级,其他盟市以4C、3C级支线为主自治区总体上形成了三级航空交通系统,以呼和浩特干线为主覆盖国内外交通地面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形成“三横八纵”的格局,截至2020年底,全区农村牧区公路总里程达到16.9万公里,其中县道4万公里、乡道4万公里、村道8.9万公里,所有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全部实现通硬化路,完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97.6%的行政嘎查村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盟市级交通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体系基本形成第三节 发展优势区域联通性好、区位优势明显自治区横跨东北、华北、西北,毗邻八省区,与俄罗斯、蒙古国交界,边境线长达4200多公里。
是我国“一带一路”向北开放桥头堡、京津冀一体化战略腹地、西部大开发的重点阵地、东北振兴的经济增长极,优越的区位条件为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打下良好条件草原森林景观突出,生态基础较好自治区天然草场面积位居全国五大草原之首,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占全国草场总面积的1/4,主要包括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科尔沁、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和乌拉特6大草原,生长多种饲用植物,饲用价值高;据2020年自治区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结果显示,自治区森林面积4.08亿亩,居全国第一位,森林覆盖率23.0%;人工林面积9900万亩,居全国第三位;森林蓄积1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位,树木种类繁多,被誉为“绿色万里长城”和“世界生态工程之最”历史文化深厚,乡俗特色鲜明拥有以蒙古族为主体,三少民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为特色的56个少数民族,游牧文化构建了内蒙古游牧民族的宏大历史画卷,形成民族、黄河、长城、商贸、非遗、边境、红色、宗教等多种文化类型自治区地处农耕文明、游牧文明交错地带,拥有万里茶道、草原丝路、张库大道、驼盐古道等文明商贸交流通道,15个边境口岸,红色文化、长城文化、宗教文化等遗址遗迹丰富,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汇聚,历史文化遗址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丰富,古今文化交相辉映,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乡村资源丰富,空间组合程度高依托于高原型地貌良好的自然生态、发达的水系、优美的草原,由绿树、果林、耕田、水塘、河流、菜花、农居组合成丰富多变的乡村景观与农耕、边境、民俗、历史等资源类型的城市和村落,叠加形成多元的乡村特色空间,为扩大城乡交往,统筹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提供了良好条件第四节 发展短板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内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地区比较,仍处于发展阶段,存在一定制约与短板:一是空间分布不均,季节性强淡旺季明显,形成“城市为中心,景区环绕,边境趋冷”的不均匀发展态势;二是特色挖掘不深,缺少新业态,主要以观光、采摘、餐饮为主,内容单一、形式雷同、缺乏特色、缺乏设计和再次投入意识;三是政策指导不够,标准化缺失,休闲农牧业自上而下的相关体系评定标准不完善,普遍缺少整体规划、缺乏系统性设计;四是区域内部互联互通较差,基础服务设施体系不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主要集中在“呼包鄂”城市群及呼伦贝尔、锡林浩特等热门旅游城市,草原牧区旅游点硬件设施不完善,内外交通服务一体化接待有待提升;五是数字化发展相对滞后,智慧乡村、智慧农庄、智慧民宿等业态发展不足,数字化程度较低;六是缺乏龙头经营主体,品牌影响力较弱,盟市、旗县之间统筹联动不够,品牌创建、保护意识不强,缺少在国内有竞争力的休闲农牧业品牌;七是土地供给制约发展,休闲农牧业涉及用地类型相对较多,用地政策不明确,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充分利用休闲农牧业发展和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成果,深化供给侧改革,以“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为支撑,城乡融合、产业融合为路径,融入“生态农牧业、田园风光、村落民宅、农耕文明”,发掘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功能价值,带动和优化休闲农牧业资源要素配置,为加快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提升城乡生活品质做出贡献第二节 基本原则生态优先原则把生态优先、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