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区智能融合终端-技术规范

举报
资源描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技术规范 台区智能融合终端 通用部分 (编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 Q/GDW XXX—201X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  称 编  号 1 2 3 台区智能融合终端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 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设备招标人(项目单位)填写,更不允许随意更改。如对其条款内容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经标书审查同意后,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放入专用部分,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 3.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分为标准技术参数、项目单位需求部分和投标人响应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标准参数值”栏是标准化参数,不允许项目单位和投标人改动。项目单位对“标准参数值”栏的差异部分,应填写“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栏应由投标人认真逐项填写。项目单位需求部分由项目单位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技术参数偏差表”,提供销售业绩、主要部件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4.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与招标人要求有差异时,除填写“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5. 有关污秽、温度、海拔等需要修正的情况由项目单位提出并在专用部分的表7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明确表示。 6.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目  次 前  言 V 1 范围 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7 3.1 7 3.2 7 3.3 7 3.4 7 3.5 7 3.6 7 3.7 7 3.8 7 4 总则 7 4.1 一般性要求 7 4.2 卖方职责 8 5 技术要求 8 5.1 环境条件 8 5.2 工作电源 9 5.3 结构要求 9 5.4 硬件性能要求 9 5.5 接口要求 9 5.6 通信协议要求 10 5.7 系统及软件要求 10 6 性能要求 11 6.1 电气要求 11 6.2 绝缘要求 11 6.3 冲击电压 12 6.4 电磁兼容性 12 6.5 机械振动性能 16 6.6 连续通电的稳定性 16 6.7 对时 16 6.8 可靠性 16 6.9 外壳防护性能 16 7 安全防护要求 16 7.1 终端自身安全要求 16 7.2 终端接入安全要求 17 7.3 业务数据交互安全要求 17 7.4 终端运维安全 17 8 功能要求 17 8.1 数据采集 17 8.2 基本功能 18 8.3 业务功能 19 9 检验规则 20 9.1 检验类别 20 9.2 型式试验 21 9.3 出厂试验 21 9.4 专业检测 21 9.5 到货检验 21 1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1 10.1 标志 21 10.2 包装 21 10.3 运输 21 10.4 贮存 22 11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22 11.1 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 22 11.2 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 22 11.3 供确认的图纸 22 11.4 买卖双方设计的图纸 22 11.5 其他资料和说明书 22 11.6 卖方提供的数据 22 11.7 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 22 11.8 设计联络会议 23 11.9 培训 23 11.10 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23 11.11 质量保证 23 11.12 项目管理 24 11.13 现场服务 24 11.14 售后服务 24 11.15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试验仪器 24 编 制 说 明 25 前  言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技术规范》分为2个部分: —— 第1部分:通用部分; —— 第2部分:专用部分。 本部分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报批部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本部分首次发布。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27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台区智能融合终端招标的技术条件、功能配置、性能指标、检测规则等主要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台区智能融合终端招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 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 恒温湿热方法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095(所有部分)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 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45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GB/T 16935.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215.322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 GB/T 17441 交流电度表符号 DL/T 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634.5104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 采用标准传输协议集的IEC 60870-5-101 网络访问 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698.45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4-5部分:通信协议—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协议 DL/T 721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 Q/GDW 1376.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2部分: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Q/GDW 1374.2: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第14号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5  台区智能融合终端 smart distribution transformer terminal 智慧物联体系“云管边端”架构的边缘设备,具备信息采集、物联代理及边缘计算功能,支撑营销、配电及新兴业务。采用硬件平台化、功能软件化、结构模块化、软硬件解耦、通信协议自适配设计,满足高性能并发、大容量存储、多采集对象需求,集配电台区供用电信息采集、各采集终端或电能表数据收集、设备状态监测及通讯组网、就地化分析决策、协同计算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融合终端设备。 3.6  容器 container 一个虚拟的独立运行环境,能够通过对终端部分物理资源(CPU、内存、磁盘、网络资源等)的划分和隔离,屏蔽本容器中应用软件与其他容器或操作系统的相互影响。 3.7  应用软件 application software 运行在终端内部,符合边缘计算架构、可快速开发、自由扩展、满足配/用电业务需求的软件。 3.8  物联管理平台 IoT management platform 部署在云端,实现各类型边缘物联代理和智能终端的在线管理和远程运维,对各类型采集终端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物联信息模型,汇聚各类型采集感知数据,进行模型转换和数据预处理,并分发至企业中台或相关专业系统,不长期存储采集感知数据。 4  总则 4.1  一般性要求 4.1.1  本部分提出了对台区智能融合终端的系统结构、技术参数、安全防护、业务功能、检测规则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1.2  考虑业务现状,满足配电、营销及新兴业务需求,沿用营、配主站的连接通道,同时兼容物联管理平台。 4.1.3  终端核心CPU应采用国产工业级芯片,采集、通信宜采用国产工业级芯片。 4.1.4  终端应采用统一标准的系统环境,应实现软、硬件解耦。 4.1.5  终端功能应以应用软件方式实现,支持就地化数据存储与决策分析。 4.1.6  终端应支持内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可的密码算法的安全芯片或安全模组,实现主站、终端身份认证及数据交互的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保护,并宜实现对本地重要存储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保护。 4.1.7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部分的优质产品。 4.1.8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 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9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10  本部分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4.1.11  本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4.2  卖方职责 卖方的工作范围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b) 提供国家或电力工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c)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d)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e)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f)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g)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h) 现场服务。 5  技术要求 5.1  环境条件 5.1.1  参比温度及参比湿度 参比温度为23℃;参比湿度为40%~60%。 5.1.2  环境温度、湿度 终端设备正常运行的气候环境条件见表1。 表1  工作场所环境温度和湿度分级 级别 环境温度 湿 度 使用场所 范围(℃) 最大变化率 ℃/min 相对湿度 % 最大绝对湿度g/m3 C1 -5~+45 0.5 5~95 29 室内 C2 -25~+55 0.5 10~100 29 遮蔽场所 C3 -40~+70 1.0 10~100 35 户外 CX 待定 注: CX 级别根据需要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5.1.3  海拔高度 a) 能在海拔0~4000米的范围内正常工作; b) 对于安装在海拔高度超过1000米的终端应依据标准GB/T 11022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