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捷尔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极耳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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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惠州市捷尔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项目代码 2211-441305-07-02-489768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宋** 联系方式 138****** 建设地点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木沥路竤泰锂电产业园东南侧三层 地理坐标 (E114 度 28 分 13.958 秒, N22 度 59 分 43.45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849 其他电池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35-77 电池制造 384 建设性质 团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比(%) 1.00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团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113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 的类别 设置原则 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 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 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项目不排放含有毒有害污 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 氰化物、氯气的物质,因 此不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建设项目(槽罐车 外送至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 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因 此不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 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 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 过临界量, 因此不需设置 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 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 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项目不涉及取水口, 因此 不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 目 项目不涉及向海洋排放污 染物, 因此不需设置海洋 专项评价 1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 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及第 1 号修改单中 C3849 其他电池制造(锂离子电池零部件及材料),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及其修改单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 属于允许类项目,且不属于国家《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中负面清单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 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木沥路竤泰锂电产业 园东南侧三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产权证,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惠 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图》, 项目用地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项目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 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可行。 三、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粤府函[2014]188 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 批复》、粤府函[2019]270 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的批复》和惠府函[2020]317 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 方案〉的批复》,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水源保 护区。 项目纳污水体西枝江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要求,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 》(惠 市环[2021]1号) ,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惠府函 [2017]445号) ,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达标。厂址周围无国家、 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 选址符合环境功 能区划的要求。该项目废(污) 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采取评价中提出的治 理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后, 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则该项目的运营与环境功能区划相 符合。 四、 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2 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 的相 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 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 ,项目位于惠州 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木沥路竤泰锂电产业园东南侧三层,属于 珠三角核心区和“重点管控单元”中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详见附图 13)。 项目与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 表 1-2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符合性分析 1 “一核一 带一区” 区域管 控要求 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木 沥路竤泰锂电产业园东南侧三层,属于“一核一带一区”中的珠三 角核心区, 根据一核区域管控要求对比企业所在区域现状如下: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水泥、禁止新建、 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 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有机废气排放量较小,拟采用加 强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 电资源,不涉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有机废气拟加强车间密闭后无组 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 理厂进行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公司处理处置。 2 环境管 控单元 总体管 控要求 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对比企业所 在区域现状如下: 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租赁惠州市竤泰科技有 限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 惠州市竤泰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雨污 分流,并完成排水证的办理(详见附件 5) ,项目生活污水经市 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对 周边地表水水体不存在直接影响。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钢铁、 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且不使用高挥发性有机 物原辅材料。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 府〔2020〕71号)要求相符。 2)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木沥路竤泰锂电产 业园东南侧三层,属于“ZH44130220001广东惠州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14), 根据重点管控单元, 对比企业所在区域现状如下: 3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本项目属于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 号)中“ZH44130220001广东惠州工业园重点 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1-3 与(惠府〔2021〕23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要素细类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结论 生态保护 红线、一般 生态空间、 水环境优 先保护区、 水环境城 镇生活污 染重点管 控区、大气 环境受体 敏感重点 管控区、高 污染燃料 禁燃区、建 设用地污 染风险重 点管控区 区域布局 管控 1- 1. 【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主导产业为智能终端、新型显示、新能源和 激光等产业。 1-2. 【产业/限制类】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园区产业定位。 1-3. 【水/综合类】优先引进自动化程度高、用水系数低的无污染或轻污染 项目。 1-4. 【其他/综合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生产空间禁止建设居 民住宅等敏感建筑; 与村庄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 带) ,产业控制带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 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 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 1- 1.本项目属于 C3849 其他电池制造(锂离 子电池零部件及材料), 不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鼓励类、 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禁止准入类项目。 1-2.本项目属于 C3849 其他电池制造(锂离 子电池零部件及材料), 不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鼓励类、 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禁止准入类项目。不属于产业/限制类。 1-3.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环节。 1-4.本项所在工业园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 空间管控。 相符 能源资源 利用 2- 1. 【其他/综合类】新建工业项目应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2- 1.本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电能,无煤炭消 耗。 相符 污染物排 放管控 3- 1. 【水/综合类】加快完善园区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与投入使用, 确保园 区企业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3-2. 【大气/限制类】强化 VOCs 的排放控制, 新建项目 VOCs 实施倍量替 代。 3-3. 【固废/鼓励引导类】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入 园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过程中,应配套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4. 【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 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 3- 1.本项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 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 进行处理。 3-2.本项目属于迁建项目,VOCs 的排放量 在原有项目中调控。 3-3.项目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 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设置危废间对危 险废物进行贮存,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 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3-4.项目涉及 VOCs 排放, 属于迁建项目, 相符 4 VOCs 的排放量在原有项目中调控。 环境风险 防控 4- 1. 【风险/综合类】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 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 强化园区风险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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