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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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东中大新华水环境工程研究院 二 0 二二年十二月仅用于项目公示仅用于项目公示 II 仅用于项目公示 III 仅用于项目公示 仅用于项目公示II 仅用于项目公示 I 目录 1 概述概述.1 1.1 项目由来.1 1.2 建设项目特点.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5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6 1.5 评价结论.6 2 总则总则.7 2.1 评价目的、原则.7 2.2 编制依据.8 2.3 环境功能区划.12 2.4 评价因子.22 2.5 评价标准.23 2.6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9 2.7 环境敏感点识别.38 2.8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43 2.9 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43 3 现有项目概况及回顾分析现有项目概况及回顾分析.61 3.1 企业环保历程回顾.61 3.2 现有项目概况.61 3.3 生产工艺流程.71 3.4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79 3.5 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及达标情况.95 3.6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111 3.7 环评批复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11 3.8 现有项目环境投诉情况.118 3.9 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以新带老.119 4 改扩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改扩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122 4.1 项目概况.122 仅用于项目公示 II 4.2 工程组成.125 4.3 生产设备.131 4.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133 4.5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34 4.6 污染源强分析.141 4.7 改扩建前后各类污染物排放“三本帐”.165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67 5.1 自然环境概况.167 5.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71 5.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79 5.4 河流底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86 5.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87 5.6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91 5.6 周边污染源调查.193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4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94 6.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9 6.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46 6.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255 6.5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57 6.6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263 6.7 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264 6.8 环境防护距离.279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282 7.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282 7.2 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285 7.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290 7.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92 7.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292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94 8.1 环境保护投资.294 仅用于项目公示 III 8.2 营运期环境保护运转费用.294 8.3 环保投资效益分析.295 8.4 环境经济损失分析.295 8.5 经济、社会效益.295 8.6 小结.296 9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297 9.1 环境管理.297 9.2 污染源排放清单及总量控制指标建议.298 9.3 环境监测计划.305 9.4 排污口规范化.307 9.5“三同时”环保验收一览表.310 10 结论结论.312 10.1 项目概况.312 10.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313 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314 10.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4 10.5 选址合理合法性及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结论.316 10.6 总量控制.316 10.7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316 10.8 综合结论.316 附表附表 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318 附表附表 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319 附表附表 3: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322 仅用于项目公示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是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清远市肉类供应的骨干企业,现有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清三公路 138 号,现有项目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25821.33、北纬:233556.82(项目地理位置详见图 1.1-1),总占地面积 40852.89m2。2013 年 1 月,万安公司报审了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大型现代化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 5 月取得了清远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清环2013214 号)。2018 年项目竣工,并获得了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91441802737594552R001P)。2019 年 7 月,对现有项目进行了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了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大型现代化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向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了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获得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的验收通过,验收意见文号为清环验201916 号。验收后,现有项目年屠宰生猪 43.8 万头、活牛 1.1 万头、活羊 3.6 万头,产品为猪白条 43800 吨/年、牛肉 4158 吨/年、羊肉 1036 吨/年。厂内主要建设有屠猪车间(含猪下水间)、屠牛车间(含牛下水间)、屠羊车间、待宰间、无害化处理间、污水处理站、冷库等,建设了 2 条生猪屠宰线、1 条活牛屠宰线、1 条活羊屠宰线和 1 套高速发酵有机废弃物处理机。2019 年 9 月,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取得了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91441802737594552R001P。2021 年 3 月 31 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延续和变更,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2019 年 9 月,清远市农业农村局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供穗猪肉产销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每年供应广州 200 万头片猪肉,我司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且为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确定的 3家供穗猪肉屠宰加工企业之一。为配合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万安公司拟投资 20000 万元对现有项目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 27310.8m2。新增肉食品深加工 3 万吨/年,新增屠宰生猪 174.6 万头/年、活牛 6.18 万头/年、活羊 69.2 万头/年、活鸡 1080 万只/年、预制菜 900 万份、盒饭 1092 万份。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占地面积 68163.69m2,全厂年屠宰生猪 218.4 万头、活牛 7.28 万头、活羊 72.8 万头、活鸡 1080 万只;每年深加工肉食品 3 万吨;每年生产预制菜 900 万份、盒饭 1092 万份。仅用于项目公示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等有关规定,对于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项目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8、屠宰及肉类加工屠宰生猪 10 万头、肉牛 1 万头、肉羊 15 万只、禽类 1000 万只及以上”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批。为此,万安公司委托广东中大新华水环境工程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踏勘,调查监测了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收集有关数据、资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完成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属于屠宰及肉类加工改扩建项目,总投资 20000 万元,项目新增占地面积 27310.8m2,新增肉食品深加工 3 万吨/年;新增屠宰生猪 174.6 万头/年、活牛 6.18 万头/年、活羊 69.2 万头/年、活鸡 1080 万只/年;新增预制菜 900 万份、盒饭 1092 万份。主要改扩建内容为:新建一栋 6 层屠宰楼,其中 1 层为屠牛车间、2 层为屠鸡车间、3 层为包材库、4-6 层为预留间。新建 4 栋食品深加工楼和 1 栋综合办公楼。现有屠羊车间改为屠猪车间,现有屠牛车间改为屠羊车间。本项目拟调整厂区现有排水口,纳污水体由海仔大排坑调整为青山塘坑,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回用于厂区,另外一部分排放至青山塘坑,汇入海仔大排坑,最终汇入大燕河。本次改扩建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 4000t/d 的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待宰栏、屠宰车间、下水处理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蒸汽发生器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食品深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噪声源是生产车间的设备、污水处理站的风机、各类泵等机械设备以及动物的叫声,设备安置在厂房内或相应的设备室内,并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仅用于项目公示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采取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固体废物要求处理,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仅用于项目公示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图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仅用于项目公示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导则与标准规定的程序开展,在接受委托后,首先,项目组研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相关规划及其他技术文件等;第二,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和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敏感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标准,并制定工作方案;第三,进行详细工程分析和正式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等;第四,进行各要素、各专题分析、预测与评价;第五,提出环保措施,并进行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得出评价结论;最后,编制完成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上述工作期间,建设单位还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见图 1.3-1。图图 1.3-1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仅用于项目公示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判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8、屠宰及肉类加工屠宰生猪 10 万头、肉牛 1 万头、肉羊 15万只、禽类 1000 万只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8、屠宰及肉类加工年加工 2 万吨及以上的肉类加工”,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新增肉食品深加工 3 万吨/年,新增屠宰生猪 174.6 万头/年、活牛 6.18 万头/年、活羊 69.2 万头/年、活鸡 1080 万只/年,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属于屠宰及肉类加工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要求,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版)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地方相关产业政策。3、相关规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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