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度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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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9年度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要点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创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为契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当前我市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我市贯彻全国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发展新型建造方式为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联席办《关于印发<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房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苏建筑产业办[2019]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步伐,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监管制度,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水平,提高装配式建筑整体品质和投资效益,全面完成创建省级示范城市目标,促进装配式建筑高水平发展。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请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引导。2019年是我市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和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省级示范城市的责任感、紧迫感,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地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政策、特点、优势和做法;给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企业展示其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产品、课题成果提供平台;结合召开项目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展示、宣传、推介装配式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和成果,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二、鼓励引导政策措施落地。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对国家、省、市政府已有的引导政策要加强梳理,完善实施细则,确保各类引导政策落到实处。继续抓住土地出让源头,将标准厂房、仓储用房等项目纳入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抓住保障房、医院、学校、办公用房等政府投资工程,在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环节,推动政府投资工程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市建筑产业现代化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贯彻省工业和信息化局《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19年本)》和《江苏省墙体材料发展导则(2019)》,加大对预制“三板”生产和应用的引导力度;税务部门要落实对进入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目录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金融部门继续做好建筑产业现代化优质诚信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重点项目加强指导服务,鼓励相关企业主动采用装配式技术,发挥政策引导的最大效用。 三、抓住重点发展方向不放松。各地要严格执行全面推行“预制三板”的规定,优化预制构件产能布局,完善监管体系,把好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关口,确保预制“三板”买得到、用得上、质量优。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养老设施、市政工程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政府主导项目中,要优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产品,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做好经营性土地出让实施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房推进工作,在规划条件或建设条件中落实装配式建筑、成品住房等指标要求。逐步提高预制装配率,下半年起,经营性土地出让实施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房的项目(六层以下建筑除外),预制装配率一般应不低于35%。 四、落实重点区域建设,推进高水平项目的建设。各地要尽快对已划定重点推进区域明确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方案,落实区域内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的具体要求,并不折不扣地执行。2019年,各地应精选至少1-2个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引导政策和技术创新,按省级示范项目(混凝土结构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钢结构、木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的要求,建设高水平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并在实践中积累、总结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监管的经验。下半年,市联席办将对各地重点区域推进、装配式建筑高水平项目建设等进行专项督查,并开展评比工作。 五、大力推进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各地要大力推进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重点采用钢结构,积极发展钢结构住宅。强化技术指导,积极培育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鼓励相关企业增加技术体系研发的投入,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功能、品质。 六、加大示范引领力度。各地要根据《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项目评估细则》等规定,做好省级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的考核评优准备,对照标准、加紧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补缺调整,确保通过省级示范城市的考核。在完成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项目评选的基础上,做好2019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对已评为省、市示范基地、项目,按规定做好奖补,支持鼓励相关企业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步伐,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等的集成应用,形成示范效应。在市勘察设计奖、“姑苏杯”等评选中增设“装配式建筑类”项目。 七、完善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体制机制。各地要严格执行省住建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应用工程安全监督要点》等规定。要对预制构件的成品实物质量、预制构件安装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及相应质保资料等进行抽查,按照规定对现浇结构的实体质量进行抽测。要对预制构件吊装、施工专用操作平台、高处作业防护设施、预制楼板支撑体系等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如需)、实施、验收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抽查。狠抓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外墙板、预制楼板和预制楼梯板的规定。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装配式预制部品构件生产及供应企业的管理,从企业质量管控体系、混凝土生产设备、堆场规模、预制构件实体检验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质量监督,进行登记管理,将预制部品构件的生产过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延伸实施监督管理。各地要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督促参建各方及时提炼总结有益的经验做法,推进管理模式改革,进一步保障工程质量,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确保装配式建筑施工的顺利推进。 八、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培训基地。加快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建设,在省装配式建筑培训教材未正式编制完成前,抓紧编制我市装配式建筑培训教材,尽快开展项目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专项培训,培养预制构件制作、吊装安装、灌浆等急需人才。各地要开展多层次装配式建筑培训,提高行业领导、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结合工程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项目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专项实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职业技能。市住建局将会同总工会、人社局开展我市首届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 九、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进程。各地要充分发挥设计先导作用,推进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逐步提高标准化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技术和产品,逐步实现内装部品产业化及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促进整体厨房、整体卫浴、预制装配式轻质隔墙等部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应用。各地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要顺应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与推广试行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相结合,与施行建筑信息管理模型(BIM)信息化技术相结合,与培育全过程咨询服务相结合,促进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筑、绿色建筑融合发展。 十、研究开发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系统。市住建局将整合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用地等源头信息,完善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房产预售等过程数据,对项目设计、施工、PC构件生产、监理等实施有效监管,进一步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要求、新特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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