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精选题库附答案【达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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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精选题库附答案【达标题】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描述:(1)关于资格条件的描述。注册资金:本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地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流域治理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2)关于投标人资信的描述。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人资信的评价标准为:已与招标人合作过且未发生合同纠纷的投标人评为A等(百分制评价为90分),初次合作的投标人评为C等(百分制评价为70分)。(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4)关于现场踏勘的描述。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在此期间应某个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陪同其考察了现场。 【问题】 1.对上述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做出分析和判断。2.根据背景(2)的描述,如果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信”权重0.03,评标基准价496万元,且每偏离1%扣1分,仅就“投标人资信”和报价得分做简要的计算和分析(提示:将得分分值换算成报价差异)。 【答案】:1.招标文件中描述背景的分析和判断:背景(1)显然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缺乏公平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对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也不合理,类似工程经验是指工程规模、结构、技术特点与应用等的类似,考察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可行性,将类似工程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也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背景(2)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具备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未合作过的投标人直接判断“一般”,有“疑罪从有”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也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规定。背景(3)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明显偏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生效后不允许撤回,但提交不等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生效有特定的时间点,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只要在生效前撤回都是合法的,招标人无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背景(4)描述是正确的,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不是强制性条款。但应某个投标人请求陪同现场踏勘是错误的,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根据背景(2)的描述,假定合作过的投标人为A,未合作过的投标人为B,则:A“投标人资信”得分为:90×0.03= 2.7(分)。B“投标人资信”得分为:70×0.03= 2.1(分)。投标人A、B分差为: 2.7- 2.1=0.6(分)。1分相当于工程造价额:496×1%=4.96(万元)。投标人A、B分差折算工程造价额为:4.96×0.6= 2.976(万元)。按照背景(2)的描述,在其他指标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投标人A报价不高于投标人B报价的 2.976万元,投标人A比投标人B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当于对已合作过的投标人的评标优惠和对未合作过投标人的歧视,显然这种评价标准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2、某承包人承包引水补水工程,分Ⅰ、Ⅱ两个施工区段,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3000万元。两个施工区段均在最早开工时间开工,合同约定完工日期Ⅰ区段为2017年3月1日,Ⅱ区段为2017年8月31日。总进度计划上Ⅰ区段为关键线路上项目,Ⅱ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项目,其自由时差为10d,总时差为10d。Ⅰ区段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2017年3月1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Ⅱ区段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2017年10月10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2017年10月15日。各区段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各自工程造价的3%。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处罚规定为:Ⅰ区段工期每延误1d,按该区段造价的3‰进行赔偿;Ⅱ区段工期每延误1d,按该区段造价的2‰进行赔偿。在2017年11月,Ⅰ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需20万元。合同规定,保修期为1年,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问题】 1.分析该工程承包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并确定违约处理方案。2.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所扣质量保证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人退还多少? 【答案】:1.承包人存在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Ⅰ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2017年3月1日,是正常完工时间。Ⅱ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即延误了40d,虽然Ⅱ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的项目,但其时差只有10d,因此Ⅱ区段延误责任为40-10=30(d)。应对这30d的延误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1000×2%×30=60.00(万元)最高限额=3000×5%=150.00(万元)60万元<150万元,故对承包人给予60万元工程误期赔偿处罚。2.Ⅰ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2000×3%=60.00(万元)。2017年11月,Ⅰ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20万元,属需动用质量保证金的情况。Ⅱ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1000×3%=30.00(万元)。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质量保证金退还如下:(1)2017年3月24日之前(3月10日后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Ⅰ区段的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30万元)。(2)2017年10月29日之前(10月15日后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Ⅱ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15万元)。(3)2018年10月10日保修期满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在14d内(2018年10月24日之前),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60+30-30-15-20=25(万元)质量保证金余额,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d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d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3、某企业为满足某施工项目的要求,购买新型号混凝土运输机械,该机械出厂为60万元(含税),运杂费费率为5%,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7%,运输保险费费率为0.45%,以上费用计算基础均为含税价格。该机械工作期间仅消耗柴油,设备残值率5%,总寿命台时为15000h,发动机额定功率247kW,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0.059。由于定额缺项,需编制此机械的补充台时费定额。台时费由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动力、燃料消耗费、机上人工费组成。折旧费(元/h)=机械预算价格(元)×(1-残值率)÷寿命台时(h)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元/h)=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安装拆卸费(元/h)=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费率(%)动力、燃料消耗费=发动机额定功率×工作时间×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经调研,该新型号施工机械的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为176%,安装拆卸费费率为13%,每台时消耗人工1.2工时。人工预算价格为:工长9.27元/工时,高级工8.57元/工时,中级工6.62元/工时,初级工4.64元/工日才;柴油预算价格为8.3元/kg(含可抵扣增值税13%)。二、问题1.求该施工机械运杂费。 2.若施工机械出厂价含13%可抵扣增值税,编制该施工机械一类费用。3.不考虑材料补差,编制该施工机械二类费用,并结合问题2计算该施工机械台时费。以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涉及百分数的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 【答案】:问题1:施工机械运杂费:运杂综合费费率=运杂费费率+(1+运杂费费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运输保险费费率=5%+(1+5%)×O.7%+0.45%=6.19%运杂费=施工机械出厂价(含税)×运杂综合费费率=600000×6.19%=37140(元)问题2:基本折旧费=(施工机械出厂价一可抵扣增值税+运杂费)×(1-残值率)7总寿命台时=[600000-600000÷(1+13%)×13%+37140]×(1-5%)÷15000=35.98(元)修理及替换设备费=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35.98×176%=63.32(元)安装拆卸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费率=35.98×13%=4.68(元) 4、项目计算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运营期8年。第3年投产,第4年开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1.项目建设投资8700万元。预计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 2.建设期第1年贷款2000万元,第2年贷款3000万元,建设期利息273.6万元;建设期只计息不还款,运营期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建设期贷款利率为6%,流动资金100万全部贷款,利率为5%。3.固定资产在运营期内按直线法折旧,残值(残值率为10%)在项目计算期末一次性收回。4.运营期第一年经营成本3500万元,经营成本中的70%为可变成本支出,其它均为固定成本。(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1>、计算建设期利息。<2>、计算运营期各年折旧费。<3>、计算运营期第1年总成本费用。<4>、计算运营期第1年的固定成本、可变成本。 【答案】:1.第一年:2000/2×6%=60(万元)第二年:(2000+60)×6%+(3000/2)×6%=213.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0+213.6=273.6(万元) 2.固定资产原值=8700+273.6=8973.6(万元)残值=8973.6×10%=897.36(万元)年折旧费=(8973.6-897.36)/8=1009.53(万元)3.运营期应还利息包括还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运营期应还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建设期贷款本利和=2000+3000+273.6=5273.60(万元)运营期内每年应还本金=5273.6/8=659.2(万元)运营期第1年应还建设期贷款利息=5273.6×6%=316.42(万元)(2)运营期应还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的计算运营期第1年应还利息=100×5%=5(万元)(3)运营期第1年的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维持运营投资=3500+1009.53+316.42+5=4830.95(万元) 5、某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堤防专项整治工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8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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