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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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附表四)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J-1资质J-1-01 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规定的执业范围的建筑法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J-1-02 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建筑法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J-1-03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J-1-04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J-1-05 拒绝接受继续教育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J-1-06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J-1-07 聘用单位破产、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年龄超过65 周岁、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下,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J-2执业J-2-01 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2 J-2-02 执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项目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J-2-03 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J-2-04 实施商业贿赂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建筑法第六十八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J-2-05 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J-2-06 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J-2-07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J-2-08 未向注册机关提供、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J-3 其它J-3-01 在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活动中,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中禁止的行为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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