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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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报告 贷款新规解读与实践培训班培训报告 _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报告 此次银行业协会在**组织的贷款新规解读与实践高级培训活动,使我们对贷款新规以及监管要求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先将此次培训重点内容和培训总结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贷款新规概论 银监会着力进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新规的编写、修改,之后迅速出台,大张旗鼓的培训、宣传、推广这四项贷款新规,一方面从支持经济增长方面考虑,另一方面也出于监督银行业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考虑。 一、支持实体经济与管控信贷风险的矛盾统一 支持实体经济与管控信贷风险始终是银行业存在的一对矛盾,而银行需要重点解决的就是找到矛盾的统一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上述矛盾找到平衡。对银行业提出了整体的要求:要微观审慎,尤其是“实贷实付”,解决客户的实际有效需求,(所谓有效需求就是企业产生的现金流能够满足贷款资金的还本付息,即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摒弃过去实贷实存的理念。贷款新规有待银行和客户的充分认识。从银行角度来看,是增加了制约条件,也是财富有效积累的很好途径。从客户角度来看,银行业统一执行贷款全流程管理,会促使客户格外珍惜并充分利用每笔每元的信贷资金,从而提高信贷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因此要求广大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广大客户要充分理解与配合,从而有必要大力宣传推广,重点培训和落实。 二、贷款新规的起草动因和出台过程 首先是起草动因。贷款新规的起草主要是针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的贷款挪用现象、过度授信、合同管理形同虚设、缺乏对支付环节的管理、“四假”骗贷现象、贷后管理软弱无力等问题,寻找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促使贷款进入实体经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运行,同时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其次是贷款新规的出台过程。银监会先后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才先后出台。由银监会主席亲自进行辅导,凝聚了银监会和多家银行总行的众多力量,经过起草、出国考察、征求意见、法律审核、修订完善、报批并颁布实施等艰辛过程,逐步得到各方认可,最终通过审批并颁布实施。 三、“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核心要义 其一,强调全流程管理原则。贷款新规总则要求实行全流程管理。贷款原先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全流程分为九大环节。全流程贷款管理强调要将有效地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贷款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实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这也是目前国际先进银行贷款业务的通行做法。 其二,强调诚信申贷原则。既借款人要承诺什么即借款人要承诺什么、确保什么。贷款新规强调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有助于从立法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从而使贷款人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在贷款的第一环节防范潜在风险。 其三,强调协议承诺原则。“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合同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律化乃至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法律合同的不足。“协议承诺”原则一方面要求贷款人在合同等协议中清晰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同时要求客户签订并承诺一系列权利义务,从而依靠法律来约束客户的行为,使得一旦违约事项发生,银行或者免责,或者可以追责,不但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其四,强调贷放分控原则。所谓“贷放分控”,是指商业银行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从而改变我国银行业传统信贷业务操作中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不分的弊端,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贷放分控的根本点是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这个原则在贷款新规中体现为: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贷款资金用途;采取委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用借款人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采用贷款共管账户资金支付,贷款人应按照委托贷款人或借款人支付方式进行审核。 其五,强调实贷实付原则。所谓实贷实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以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其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现在个贷要求是最严的,按揭、车贷等个人贷款95%采用受托支付。流贷受托支付的标准给了各家银行的总行。受托支付针对的是过去的实贷实存,存款放贷等,因此银行需要调整营销策略,不仅要营销贷款客户,也要营销贷款客户的上游客户和下游客户。实贷实付是贷款新规核心原则的重点。推行实贷实付是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的有效借鉴和当前我国信贷管理的时弊而提出的,其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在满足有效信贷需求的同时,严防贷款资金被挪用,杜绝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等虚拟经济;二是实行实贷实付还有助于贷款人提高贷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跟踪,解决银行信贷资金流入企业资金池,分不清哪些是银行的钱,哪些是企业的钱;三是有利于提高银行的地位,贷款实行规模限制的好处是以前银行求着企业房贷款,现在用于保护银行,使得国家审计署认为银行纵容企业信贷资金流入股市无据可依。同时实贷实付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所倡导的全流程管理、协议承诺原则等提供了银行操作的抓手和依据;有助于贷款人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其六,强调贷后管理原则。贷款新规在沿袭商业银行传统贷后管理方式的同时,突出强调以下方面的新要求: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甚至封闭运行,要求项目收入进入该账户的比例;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明确了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同时强调风险预警的体系建设,包括区域预警、国别预警等。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存在“重贷轻管“的现象。一个有效的贷后管理机制,要求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等变化状况,监测贷款资金的用途及流向,适时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以及有可能导致贷款资金出现违约的因素,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并迅速采取措施,防范信贷损失。有效地贷后管理工作是银行建立长期长效发展机制的基石。 其七,强调罚则约束原则。所谓罚则约束原则,就是指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执行贷款新规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于明显违反贷款新规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将利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给予处罚,以保障办法的执行力。只要将这七个环节抓好、落到实处,就能有效地控制信贷风险,并将信贷资金有效地投入到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支持之中去,从而达到既积极支持经济增长有审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同时法规要求银行需要指出的是,实施贷款新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借款客户会增加很多程序、环节、手续,也可以说增加一大堆新的麻烦,但相对于其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客户和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收益和福利,是非常值得而必要的。 第二部分贷款管理流程的总体要求 一、贷款新规的基本信贷流程 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二、贷款新规对贷款流程的专项要求 一是固定贷款业务的专项要求。(1)明确项目受理条件,包括借款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主体资格;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等。(2)在贷款调查阶段,应对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发起人情况进行详细调查。(3)在风险审批阶段,特别强调要对项目合规性、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产品市场、融资方案、保险等再次进行深入的风险评价。 二是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专项要求。(1)要求贷款人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在尽职调查环节,要求贷款人应调查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等要素。(3)在贷款风险评价与审批环节,要求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4)在贷后管理环节,要求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三是对个人贷款业务的专项要求。重点强调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确保贷款的真实性,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严防虚假贷款业务的发生,从源头上保证个人贷款的质量。 四是对项目融资业务的专项要求。明确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和服务。同时,在风险评估阶段,须充分识别项目融资所面临的诸多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等,并采取要求项目相关方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投保商业保险、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履约保函、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有效降低和分散贷款风险。 第三部分贷款全流程管理涉及各个环节的具体法规解读与实践 一、贷款申请和尽职调查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同时需提供贷款人要求的必要材料,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申请、相关资料及掌握的信息,对借款人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银行授信政策的资格要求与基本条件做出判断,并据以决定是否受理贷款申请的过程。 案例分析。xx私营企业主利用实际控制的xx省电力有限公司,谎称建设该省xx水电站,使用伪造的批复文件、审计材料,以并不存在的私家公司的名义提供虚假担保,骗取银行贷款,随后将资金进行多次划转。 此案例体现了贷款新规倡导建立的诚信申贷理念和制度的重要意义。上述案例反映系列问题:借款人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并没有恪守诚实申贷的原则。 (2)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尽职调查,主要通过现场调研和其他渠道尽可能地获取、核实、分析研究有关借款人及有关信贷业务、担保等方面的情况,揭示和评估信贷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为贷款决策提供依据。 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要求从业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调查义务,尽可能掌握借款人及业务的各方面情况,揭示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尽职调查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工作成果是否合格也应以此标准进行衡量。 新规体现的尽职调查的重点关注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贷款新规要求禁止调查应采用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调查包括现场会谈和实际考察;非现场调查包括搜寻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二是尽职调查的工作职责应由银行内部具体部门和人员承担。由于项目融资以及个人贷款的特殊性,银行内部不仅应配置具备专业素质的团队开展相应调查工作,还可借助第三方的专业优势获得信息分析、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业务与技术支持。三是调查报告主要内容有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贷款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担保情况等。 尽职调查的操作流程。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内容→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准备→约谈公司客户的相关管理人员→实地查看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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