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我作文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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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我作文合集八篇 初中的我作文 篇1 武夷山下,闽江之上。这儿,是我美丽的家乡——福建。如今的福建,鸟语花香,空气清新,大面积的森林成了我们健康生活的保障。身为一名福建人,我倍感自豪。   先不说如今的优美环境,谁曾想,从前的福建竟是百山荒芜。听爷爷奶奶那一辈人说,家门口的那一座山在几十年前是光秃秃的。那时为了发展经济,人们只顾眼前的利益,只砍树,不植树。原本茂密的森林,成了白花花的钞票,装入人们的口袋中。没几天,那座小山包成了名副其实的“秃头山”。终于,灾难发生了。夏季的一次连续好几天的暴风雨来袭,引发了泥石流。小山上的土松了,如脱疆的野马一般冲向村子,不少房屋淹没在厚厚的泥土里,造成了巨大损失。后来,人们意识到了破坏环境的严重性,决心向大山“赎罪”,开始植树造林。如今,望着满山青翠,我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现在,不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到处是盛开的花、茂盛的树。农村,漫山遍野都是树,清澈的小溪依偎在大山的怀抱中,溪水缓缓流过。而在城市,看,柏油马路旁,挺立着一排排枝繁叶茂的大树,好像一位位昂首挺立的士兵,电动车已取代摩托车,逐渐成为城市的主流交通工具。为此,我们的省会城市——福州还获得了“全国最宜居的城市”的光荣称号。这是我们福建人的骄傲!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是环保卫士,还有一些固执、自私、贪心的人在不顾后果地破坏环境。也有不少的志愿者们在默默地保护着我们的家园。一个人丢了一个垃圾,就有一个人将它捡起来;一个工厂乱排放,就会有一群人阻止它。“善待自然千秋业,平衡生态万代功”。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的职责。也是一项神圣的事业,没有人有权利去反对它。这项伟大的事业必将延续至永远。必将造福我们的子孙千秋万代!   愿美丽的家园更加美丽! 初中的我作文 篇2 话说安史之乱后,大唐由盛转衰,国运一天不如一天。   正当唐玄宗苦恼之际,一位道长求见,表示自己愿为大唐效力。他向唐玄宗透露,如来佛祖手中,有一本《极品经书》,只要得到它,便可国泰民安,保住大唐基业。一听救国有方,唐玄宗龙颜大悦,要设宴答谢道长,并希望道长帮忙。不料,道长只是轻轻一笑,说:“陛下手下人才济济,何须我来凑热闹!”说罢,化作一缕轻烟,飘然而去。   唐玄宗左思右想,总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无奈之下,只好请来修成正果的唐僧师徒。唐僧接到圣旨,心清激动,说:“阿弥陀佛,贫僧为国效力,义不容辞!”   话说第二天,唐僧跨上白龙马,一行四人又出发了。照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他们来到了万佛殿。洁身之后,唐僧师徒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如来佛祖,说明了来意。如来佛祖摇着头抱歉地说:“你们不远万里再次来到这里,真是不容易。可不幸的是,这本经书刚刚被大不列颠国使臣取走了。”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一切只能听从上天的安排了!”唐僧师徒只得扫兴而归。归途中,悟空打死了江河中的一条大鱼。在剖鱼过程中,八戒意外地发现鱼腹中有一本青黄色且发出紫光的书——竟然是《极品经书》!原来大不列颠国使臣过河时,一不小心翻人江中,葬身鱼腹了。   欣喜若狂的唐僧师徒回到长安,把经书交给了唐玄宗。四人加官封侯自不用说,唐玄宗还特意举行了一个盛大的仪式,把经书供于佛堂之上,供万人敬仰。其实《极品经书》上记载的乃是资深的治国之道,遗憾的是,唐玄宗一直没有打开读过一页,只是把它当做摆设装饰着大唐。大唐自然也就没有摆脱历史的命运了。 初中的我作文 篇3 眨眼间就过了20年了,我成为了一名发明家,为祖国和世界作贡献。   在20年后,我因为发明了悬浮系统,拿到了诺贝尔奖,这悬浮系统可大,它能把任何一种物体给载起来,不管物体有多重,悬浮高度可达1000米高空,速度可达每小时350粉音速,但你如果坐在有悬浮系统的滑板上速度达到350米音速,你也是觉得像在走路一样平稳极了,因为这悬浮系统,性能卓越,已普遍全世界。   我还发明了一种植物速长液,它是一种无公害而且环境的液体,只要在你家门前的泥土中放一粒种子,然后滴一滴植物速长液,一夜间,你家门前就会有一棵参天大树了。   最后,我又发明环境变化装置,它可以依照你的意思变化环境,把环境变得更好,而且不会伤害地表,也不会伤害环境,是一台绿色环保机器。   我把这台机器带回我的家乡厚街,在竹溪大地上耸立几座高山,在山下种满桃花,还调节在冬天时下雪,每当冬天的时候,漫天飞雪纷纷落下,桃花也在空中飞舞,还带着淡淡的桃花香,这一美丽的境色被取名为桃花香雪。我的家乡随着这一景色变得更加美丽了。   我的发明使我在家乡的历史中记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使我这个连续拿了三次诺贝尔奖的中国华人流芳百世。   这就是20年后的我。 初中的我作文 篇4 特别,一直是我所想追求的,我想要和别人不一样,我想活出自我,我要成为众人羡慕的对象,因为我很不平凡。   这世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然而在这不平凡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期待着被同化、有归属,于是我们啊!形成了一个磁铁,互相吸引着,最终地球上六十亿人口,被分成了数个小圈圈,在这些圈圈里,每个人褪下不平凡的色彩、卸下了才华、回归到了平静,这个圈圈是磁场、是社会,每个刚步入这个大世界的人,等待着属于他的小圈圈为他开启门。这个世界又回到了平凡,没有色彩的世界,好无趣。   “我和别人不一样”不是我特别爱表现自己,而是我的灵魂不想被束缚着,我很特殊、我很特别,我才华洋溢,而它们也期待被释放,释放我不平凡的光芒、释放我内心中自认洁身自爱孤僻的骄傲狮王、释放我心中五颜六色的跳跃分子,美化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更美好。我自认我站在世界的巅峰,我是世界之王,没有人能比我更好;我自认我是下凡的神仙,为这苦闷的黑白漩涡里,添进缤纷;我自认我是这个世界的领导者、掌舵者,把地球航向美好的光辉。就凭我的才华、就凭我的睿智,我想要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我搞怪、我搞笑,我不甘于平凡生活,我想让生活更丰富,在每一页生活画上精彩。黯淡无光是和我绝缘的,我总是站在舞台上,习惯了众人注目的眼光,然而宁静却总在夜深人静后渴望,早晨总是被人指点,我开始犹豫,我竟想追求一丝安详,或许平凡的一天对我来说才是不平凡吧!   或许是虚荣心作祟,或许是想要引人注目,或许单纯只是想要得到多一点关心,然而引人注目后,我,被放大镜检视,缺少了隐私。我猜,只要勇敢做自己、勇敢表现自己,就算是多么平凡的动作,内心还是和别人不一样,想要不一样,不平凡的我,大声的`嘶吼着。 初中的我作文 篇5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今年十二岁了,在这个十二年中,几乎每天,书都陪伴着我。   闻着书香入睡   在我四五岁时,妈妈就已经从学校的阅览室借来了各式各样的书:《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等,每天睡前,总会给我讲几个床前故事。那 时的我还十分好动,可是,在那动听,有趣的故事的“诱惑”下,我很快就会被吸引了过去,听着,听着,就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我终于有了自己的书窝   渐渐地我不满足于妈妈口中的故事了,时常在一本本美丽的小人书前流连忘返。家里的书也一本本的多了起来,上小学时,我们家进过装修变得宽敞起来,我终于有 了自己的书屋。在书屋里我摆上了一个棕色有条纹的书架,里面放满了我喜爱的书:《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动物世界大百科》......。每次我把这些宝贝 拿出来,不一会儿就进入了忘我的境界,遨游在书的海洋中......。   读书带给我的快乐   因为爱看书,我的知识积累得也比别人多。课堂上往往同学们回答不出来的问题,我却能有迎刃而解。最让我感到自豪的是,在三年级时,我当了一回小老师。那是 一节科学课,老师问道:秋天树叶为什么会变黄?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是老师看到我把小手举得高高的,便请我回答。我大步流星地 走上讲台,头头是道地讲了起来。听完我的讲解,教室里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从那以后,同学们一有问题,总是向我咨询,我也常常能给出满意的答案,还因此 博得了“小博士”的雅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让我们获得全新的知识;书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人人都爱上书吧。在书香的沐浴下共同成长。 初中的我作文 篇6 小时候,我总是靠在窗台,看着湛蓝的天空,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有爸爸妈妈这么疼我,有爷爷奶奶这么爱我,有哥哥姐姐这么宠我,我感到我是这个世间最幸福的人了。我可以开心自在地笑,我可以无忧无虑地玩。我可以干自己最喜欢的事情。   我终于长大了。我学会了用乖巧的外表和甜美的嗓音来伪装自己,我学会了用花言巧语来讨大人老师的欢心。我变成了一个双面人。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我甚至还觉得自己有点聪明,用这个来讨大人的欢心。一直到有一天----   我们学习了《皇帝的新装》这篇课文,所有的大人们都为了维护自己那一点点可怜的自尊而撒谎,使一个很荒唐很容易能识破的谎言顺利地通过了。最后还是有一个小孩子来识破的谎言。从中我看出了人生当中的复杂。小孩子是多么的天真啊,他们虽然都不懂事,可是有的时候有的大人连小孩子都不如。因为小孩子知道哪里错了,怎么改,有的大人就算知道了,他也不知道什么去改。   当老师叫我起来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脸红了。就在那么一瞬间,我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纯真离我渐行渐远了。我突然感到很悲哀。我想重新找回我的纯真,可是我们就好象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可能相交了。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脑子里闪过的都是我小时侯那一些零星的片段。我绝望了。   我靠在窗台,感受着大自然的气息,耳边突然响起来那一首《快乐崇拜》。一下子,泪,涌上了眼眶。我看见纯真离我越来越远。我的世界里没了阳光。顿时,心冰冷了。 初中的我作文 篇7 黑色,虽然被人认为是不吉利的色彩,但是我喜爱它的忧郁,它的深沉,它的沉默。   小时候,每天起床时总是先看到妈妈那乌黑清澈的眼睛和略带香味的、柔顺的一头秀发。于是我就爱上了这种黑,然后就喜欢买黑色的衣服。渐渐地,我发现了世界上除了黑色,还有其它美丽的颜色,如小姑娘一样爱美的我淡忘了黑色,去颜色的王国寻觅自己喜欢的色彩。   上学时,看到老师拿着白色粉笔,站在三寸讲台上,哇,好厉害!一会儿,黑板就写满了字。下课时我总爱羡慕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乱画,免不了被老师骂。这时我却喜欢上了这种白色。当看到生物实验室里几十台普通光学显微镜时,我顾不上老师的命令,左旋旋,右转转,爱不释手,于是我又喜欢上实验器具的银色。   在颜色的王国徘徊的我,渐渐迷失方向,却看到我那依旧熟悉的颜色——黑!   “哦,原来黑色这么厉害啊!” 我不禁赞叹到。   那天晚上,我又缠着爸爸讲故事。说:“在二十四种颜色中,有一种黑色,黑乎乎的,很难看,但它却能包容一切。原本没有黑色,只有一支白色,它觉得自己太单调了。于是它向大红色借了一点颜色。可是它觉得不够,就又逐个地向其它其它二十二种色各借了一些,自己认为把各种色彩混了起来,肯定是美若天仙的颜色,但却成了黑色。而黑色由三种基色混搭起来,就成了颜色之首。”这个故事又激发了我重新热爱黑色的心。   接下来我又交换了许多喜爱的颜色,但是我忘不了我迷路后遇见的第一种颜色——黑色。   我爱你,黑色。 初中的我作文 篇8 这是座繁华的城市,原本有着人情味,但是经过多年科技的洗刷后变得冷漠,这座城市现在充满着欺骗、谎言、心机,潜藏着各种的危险。   从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可以看到罪恶流窜,但是都没有任何人去阻止这些事情,只是在一旁冷眼旁观;这表示我以前所认识的那个温暖、和蔼可亲的城市已经不见了,只留下这个危机四伏的城市。   白天城市里的人们在街道上川流不息,都没有人停下脚步来欣赏公园的花草树木、虫鸣鸟叫……这些美丽的事物,只记得要不断匆忙地向前一直走,而且脸上的带着无情的表情,没有人带着笑脸;晚上则是霓虹炫目,抬头一望,都没有看到任何一颗星星,只有乌云密布的天空;且噪音喧嚣,到了半夜才会平静下来。   在这大厦如林、人口密集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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