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基础试卷(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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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 卷(二)基础试卷(附答案)二、单项选 择 题(共4 0题,每 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甲想杀乙,就故意向乙挑衅,乙被激怒,上前殴打甲时,甲掏出准备好的匕首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A、防卫过当B、正当防卫C、故意犯罪D、假想防卫【参考答案】:C【考点】防卫挑拨【解析】本题中的情形属于防卫挑拨,指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防卫意识,是利用正当防卫的合法形式来实施危害他人利益的犯罪行为,应以有预谋的故意犯罪论处。2、甲向乙订购1 5 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 0%,定金合同无效【参考答案】:C1【解析】:解析: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定金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 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所 以 C选项的说法正确。AB选项认为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少于约定数额,定金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定金应当以实际交付的为准。D选项认为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2 0%,定金合同无效,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应该是约定的超过部分定金无效。3、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参考答案】:D4、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A、未经许可人同意,没有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许可人的名称B、未经许可人同意,将该商标扩大使用到不同类的商品上C、未经许可人同意,修改了该商标的图形D、在商标许可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经许可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参考答案】:D【解析】: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2依 商标法第5 2 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 0 条,该题中只有D项属于 商标法第5 2 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况。故D选项正确,其余均错。5、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5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中,该公司被注销。关于法院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 0 0 8 年试卷二第2 9题)A、继续审理B、终止审理C、终止审理,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D、退回检察机关,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参考答案】:A【考点】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解析】本题的解答涉及刑法问题。刑法 第205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其中第3款规定:“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见。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律规定实行双罚制,不仅处罚单位,而且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又 根 据 刑诉解释第21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本案中,虽然该公司被注销,但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5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根 据 上 述 刑法 第205条第3款的规定,其应当负刑事责任,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选 项A正确,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近几年考查的次数并不多,除本题考点之外,主要集中在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范围方面,考生应当对此准确掌握。另外,此题也反映出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是近几年来的命题趋势,考生应予以重视。6、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符合 商业银行法的规定?A、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以担保为主B、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3C、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贷款D、商业银行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参考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法 第3 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由此可知,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以担保为主,所 以A选项正确,不当选。第3 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由此可知,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不当选。第4 0条 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由此可知,“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贷款”的说法错误,C选项当选。第3条 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不当选。7、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以下列哪一项为准据法?A、婚姻缔结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C、当事人住所地法D、法院地【参考答案】:A【解析】:特别说明:司法部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可根据最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本题没有可选答案,但是为了保证真题题型的原貌和完整性,题库中仍然以答案A给出,特做提醒!以下为旧法解析与新法解析的完整说明:民法通则 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原 答 案 选A。而根据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有效成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关于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是:“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共同国籍国法律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是关于形式要件的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形式要件:灵活,有效原则)。新法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规定不同,所以,根据新法没有可选答案,但是为了保证真题题型的原貌和完整性,题库中仍然以A为正确答案给出,特做提醒!48、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 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行为的撤销D、行政检查【参考答案】:C9、夫妻二人在一次锅炉爆炸中同时遇难。他们生前未留下遗嘱,也无子女。丈夫是孤儿,妻子近亲属也只有其妹妹一人。夫妻遗有房屋、存款、现金等,总价值5 万元。夫妻的死亡时间亦无法确定。下列何种说法正确?A、全部遗产由妻子的妹妹继承B、全部遗产收归国有C、房屋归夫妻生前居住地居委会所有,现金、存款由妻子的妹妹继承D、遗产的一半由妻子的妹妹继承,一半由国家所有【参考答案】:A【解析】:关 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题中夫妻二人相互有继承关系,丈夫天继承人,妻子有继承人,故应推定丈夫先死亡,妻子继承丈夫,妻妹继承妻子。妻妹得全都遗产。1 0、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5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辱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C、丙非法行医3 年多,导致1 人死亡、1 人身体残疾。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入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参考答案】:B【考点】一罪与数罪、不可罚的事后行为【重点点拨】本题的考点比较复杂。对于事后行为,是否另行构成犯罪的关键是该事后行为有无侵犯新的法益,或者有无期待可能性。如果事后行为侵犯了新的法益,也不缺乏期待可能性,则应认定为数罪。在结果加重犯中,行为人并没有实施数个行为,其仅实施了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但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而导致法定刑升格。因此,对结果加重犯不能数罪并罚。职业犯在立法时预设的犯罪构成就是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行为,因此也不数罪并罚。1 1、李某在离婚后,带着幼女李甲生活,后李某娶陈某,陈某本有一个儿子陈乙,甲乙成年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后,自愿提出结婚,则:A、可以结婚,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B、不可以结婚C、由婚姻登记部门决定D、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可以结婚6【参考答案】:D【解析】:婚姻法 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甲乙不属任何一种情形,可以结婚,选D选项,A选项错在其理由,结婚需要双方自愿,也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BC选项错误。12、下列有关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该汇票无效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要出票人补记或授权补记后才有效C、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不影响票据上的权利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持票人可以随意补记【参考答案】:C【解析】:见 票据法 第22条、第23条。13、某再审案件开庭审理之后,检察员朱某请求提交新证据,声称该新证据将充分证明原审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原审被告人刘某也请求提交新证据,主张该证据与证明其系正当防卫有关。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0A、准许朱某和刘某提交新证据B、准许朱某提交新证据,拒绝刘某提交新形,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证据C、拒绝朱某提交新证据,准许刘某提交新证据D、D,拒绝朱某和刘某提交新证据【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 再审规定)第14条规定:“控辩双方收到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后,人民法院通知开庭之日前,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开庭后,除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有利的外,人民法院不再接纳新证据。”由此可见,朱某提交的证据对原审被告人不利,人民法院不应接纳;刘某提交的证据对其有利,人民法院应当接纳。故 选C。71 4、1 9 9 8 年单项选择题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A、保护注册商标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C、保护录音制品D、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参考答案】:B【解析】:伯尔尼公约保护对象:全 称 是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该公约第2条对受保护的作品作了详细说明:(1)一切文学、科学与艺术作品,不论其采取什么表现形式或表达形式,都属于公约保护的“作品”;(2)一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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