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警示教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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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目 录录一、燃气行业法律法规一、燃气行业法律法规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三、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培训三、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培训四、隐患警示教育四、隐患警示教育五、事故警示教育五、事故警示教育 一、燃气行业法律法规一、燃气行业法律法规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2014)2 2、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2016)3 3、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2013)4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2013)5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GB50028-20066 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GB50156-2012(20142014版)版)7 7、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O8-2017 TSGO8-2017 8 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TSG21-20169 9、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规程CJJ51-2016CJJ51-20161010、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CJJ332005200511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导则GB/T29639-2013GB/T29639-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部分条例解读部分条例解读 第五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负责。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具备本法和有关法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安全生产条件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活动。第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操作操作规程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训计划;计划;第十八条(一)(四)保证本单位(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八条(二)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违反第十八条处罚(一)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三十的罚款;违反第十八条处罚(二)(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分之八十的罚款。违反第十八条处罚(三)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处以罚款:责任事故处罚(一)(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事故处罚(二)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第二十二条(一)(三)督促落实本单位(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的安全管理措施;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强令冒险作业、违违反操作规程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措施。第二十二条(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理工作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取得相应资格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七、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的容器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取得安全使用证安全使用证或者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测、检验结果负责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应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告知作业场所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应急措施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如实记录在案在案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工伤保险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险 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组织演练。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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