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高速口罩生产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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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仅仅供供生态生态环境环境主管主管部门部门公示公示使用使用)项目名称:全自动高速口罩生产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泉州市汉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1.1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 1.2 其他符合性分析.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 2.1 项目由来.10 2.2 原有工程概况.10 2.3 扩建工程概况.14 2.4 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识别.20 2.5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1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 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25 3.2 环境保护目标.28 3.3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29 3.4 总量控制指标.31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 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34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1 六、结论 .53 1 一、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泉州市汉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自动高速口罩生产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代码 2020-350502-35-03-005535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宋萌萌 联系方式 13799547917 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斗南街 123号 地理坐标(118 度 31分 101406 秒,24 度 55 分 4.57278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599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工信备2020C010001号 总投资(万元)2000 环保投资(万元)100 环保投资占比(%)5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8193(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类)(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工程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具体对照情况见表 1。2 表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废气大气污染物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流通道的新建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及文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泉政函201611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1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1.1 与鲤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与鲤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汉威机械公司于 2010 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用地地类用途属工业用地;本次扩建租用西侧泉州鲤城联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从事生产,根据泉州鲤城联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该用地地类用途属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与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1.1.2 与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与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斗南街 123 号,根据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0年),项目所处地块为工业用地(见附图 10),符合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 其他符合性分析 1.2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1.2.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1.2.1.1 与与泉州市泉州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 号),本项目与泉州市“三线一单”总体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表2 泉州市泉州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准入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闽政函201870 号),泉州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 2045.6km2;根据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闽政文2017457号),泉州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 2401.9 km2,最终划定范围和面积以福建省政府发布结果为准。生态保护红线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管理,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 24 g/m3,臭氧污染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94.4%以上,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 9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不低于 93%。项目外排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气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固废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水、土地、能源等资源能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项目生产过程所利用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用量均不大,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空间布局约束 1.除湄洲湾石化基地外,其他地方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2.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园)、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引进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3.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禁止引入新增铅、汞、镉、铬和砷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现有化工(单纯混合或者分装除外)、蓄电池企业应限制规模,有条件时逐步退出;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新建制浆造纸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福建永春工业园区严禁引入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狮园)禁止引入新增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引进电镀、涉剧毒物质、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等的环境风险项目。5.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禁止新建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项目属于口罩机、卫生巾设备生产项目,位于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园),不属于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也不属于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 VOCs 排放1.2 倍削减替代。项目对喷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体提升,无新增 VOCs排放 符合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泉州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1.2.1.2 与与鲤城区鲤城区“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 12月 17日发布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鲤政办202168 号),本项目位于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园)重点管控单元,其符合性详见表 3。表表3 鲤城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单元类别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园)(ZH35050 220001)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入区企业类型以一类工业为主,二类工业为辅,禁止引进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 生产口罩机、卫生巾设备,属二类工业 符合 污染物排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 VOCs排放 1.2 倍削减替代 无新增 VOCs 排放 符合 5 放管控 鼓励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油墨、胶粘剂、涂料等,并根据废气成分、浓度、风量等参数选择适宜的治理技术 使用低 VOCs含量的油漆涂料;喷涂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水帘柜+两级喷淋塔+空心球水汽分离+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各类表面涂装和烘干等产生 VOCs 废气的生产工艺应尽可能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集中排风并导入 VOCs污染控制设备进行处理 调漆房和喷漆房均为密闭微负压式,喷涂和晾干工序均在喷漆房内作业,调漆房和喷漆房内的挥发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引至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防止泄漏物和事故废水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油漆暂存室和机油暂存场所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设置托盘防泄漏,厂区设置70m3消防废水池和切换阀门,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符合 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较好,且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不属于鲤城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中限制或禁止的行业,项目建设符合鲤城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1.2.2 与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协调性分析与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协调性分析 对照泉州市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位于“泉州市区西部工业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功能小区(520550202)”范围内,其主导生态功能为工业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生态保育和建设方向重点是做好生态工业 6 区的建设,在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布局,严禁引进与工业区性质不符的重污染企业,控制各种污水与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加强饮用水的水质监测,保护饮用水源水体。本项目位于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内,租用联发公司现有厂房进行扩建,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饮用水源水质造成影响,其余各污染物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利于促进生态工业区建设,符合生态功能区划。1.2.3 周围环境相容性分析周围环境相容性分析(1)现状周围环境相容性分析)现状周围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内,扩建后厂界北面分布有五户五星社区居民房、瑞风印刷厂和联发机械公司,其中五星社区居民房紧邻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厂房(2#机加工车间)约5m;东面约28m为五星社区居民点,其距离最近厂房(装配调试车间)约 35m;南面为田中机械公司;西面为江南东风汽车配件厂、恒劲机械公司、盛德工程机械厂和联发机械公司等工业企业以及树兜社区居民房,其中树兜社区居民房距离最近厂房(3#机加工车间)约 5m。周围环境现状见附图 2。从土地利用现状看,项目厂址周边主要以机械配件及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为主,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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