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盐穴压气储能发电项目(465MW)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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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淮安盐穴压气储能发电项目(465MW)建设单位(盖章):江苏国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仅用于环评全本公示 目录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内容.8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4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8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3 七、结论.55 附图: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压缩空气管道布置图 附图4 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5 本项目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附图6 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7 淮安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8 本项目与淮安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位置关系 附图9 本项目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位置关系图 附图10 项目在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位置图 附图11 本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监测点位图 附件:附件:附件1 项目委托书 附件2 项目备案证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声明确认单 附件 5 委托合同 附件 6 现场勘查照片 附件 7 苏盐集团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专家组评审意见 附件 8 淮安盐穴压气储能发电项目(465MW)独立选址论证专家意见 附件 9 现状监测报告 仅用于环评全本公示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淮安盐穴压气储能发电项目(465MW)项目代码2204-320803-89-01-239510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 省(自治区)淮安 市 淮安县(区)山阳乡(街道)樱桃园路以南,铁云路以西区域(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19 度 10 分 19.115 秒,33 度 30 分 33.815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其他电力生产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永久用地:230.1 亩(站场219 亩,厂界外井场 11.1亩),临时用地 16464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淮安区行审备2022182号总投资(万元)258104.79 环保投资(万元)255 环保投资占比(%)0.10%施工工期4 年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 相关规划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樱桃园路以南,铁云路以西。项目仅用于环评全本公示2 选址论证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评审意见见附件 8。1.2 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见附图 4。1.3 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见附图 5。1.4 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第三条,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1.5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见附图 6和附图 7。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及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表表 1.5-1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分析项目分析项目分析结论分析结论1 报告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0 陆上风力发电 4415;太阳能发电 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 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中“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 6000 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 10 千伏);其他风力发电”,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 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0 陆上风力发电 4415;太阳能发电 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 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中“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 6000 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 千伏);其他风力发电”,所在地为淮安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3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取得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备案证(备案号:淮安区行审备2022182 号),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中淘汰、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仅用于环评全本公示3 4 环境承载力及影响 通过现状监测与调查,声环境、地表水的环境质量均较好,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经预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要求。5 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却水等,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不外排,冷却水等弃水经水泵提升后排至站区外老厂区的盐穴矿区处用于回矿采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其总量控制指标为零。6 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生产、生活、消防水源均接自市政自来水管道。所在地区供电、环卫、通信等基础设施均已到位。7 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无 8 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 本项目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具有协调性;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较好,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生产使用能源,资源能源利用率高,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列出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表表 1.5-2 本项目与江苏省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条款内容条款内容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相符符性性 一、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 23216.24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而积为 8474.27平方公里,占全拆陆域围土面枳的 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而枳为 14741.97 平方公电,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4.28%。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本项目选址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本项目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排废水。不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企业。符合 仅用于环评全本公示4 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 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 66.8 万吨、85.4 万吨、149.6 万吨、91.2 万吨、11.9 万吨、29.2 万吨、2.7 万吨。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有效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涉及总量指标。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 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 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本项目明确了防止危险物质进入环境及进入环境后的控制、消减、监测等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实现有效防控,但应根据本项目环境风险可能影响的范围与程度,采取措施进一步缓解环境风险。项目建成后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物资。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524.15 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 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 2020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56.87 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90.67 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企业。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 二、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淮河流域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 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 本项目不属于条例中规定的小型企业,本项目不产生废气污染物。废水有效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有效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涉及总量指标。符合 环境风险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本项目原辅材料及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用汽运。符合 仅用于环评全本公示5 防控 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在地区不属于严重缺水区域,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及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有效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固废均可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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