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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材料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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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材料10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材料(一)2014年4月18日至19日,根据组织安排,我有幸参加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专题培训班的学习通过聆听市委组织部各位领导对新《条例》的意味学长的讲解,让我受益匪浅结合自身工作,简要谈谈以下三方面的体会一、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02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通过为期两天的专题学习,我认为,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尤其是领导干部和我们这些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应该把新《条例》列为学习重点,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只有认真了解该《条例》的重大意义、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对必须遵循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都熟练掌握,才能真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谈到《条例》的学习,自然想到了习近平同志对干部任用管理的重要讲话2013年6月28日至29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习近平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我们对比2002年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增加了“以德为先”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

修订后的《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这些都为干部作风建设和选拔任用提供更为全面准确的科学理论依据二、前后对照,准确把握新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认真研读,我们不难发现,修订后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提出了新的选人用人新导向综合分析新《条例》,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特点之一: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这二十字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这二十字标准既坚定不移地体现着党对干部任用一以贯之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又充分体现出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这些要求既确立了统一的干部任用基本标准,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又为充分发挥干部的个性风格留出了广阔的空间特点之二:干部任用第一环节从“民主推荐”改为“动议”修订后的《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

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我们过去选拔干部,‘民主推荐’是第一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我们往往会对岗位状况、干部结构、人选要求等有个初步的酝酿,这一过程客观存在,但过去没有明确进入干部工作程序,现在把“动议”这一环节明确提了出来作为初始环节,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既为党组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和把关提供依据,也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特点之三:民主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将民主推荐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的同时,修订后的《条例》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同时,条例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从而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干部工作一定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避免民主推荐中的“利益票”“感情票”和“老好人”等现象,真干事的干部有可能会因得罪人而丢票,民主推荐甚至变异成了简单以票取人因此,修订后的《条例》坚持和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既有继承又有创新,这是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扬民主更好结合起来的一个亮点特点之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防止“凡提必竞”。

近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等不少方面积极作用明显,但走向极端就会出现问题如果一些干部把心思都放在复习、迎考上,干得好不好没关系,只要考得好就行了,就有可能导致“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甚至出现了“考试专业户”而《条例》的修订既坚持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强调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加强组织把关,突出岗位特点和实绩竞争,改进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着力提高竞争性选拔科学化水平这些新规定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还真正干事的干部一个公正的发展环境特点之五:对“破格”“裸官”“复出”的规定体现从严治吏修订后的《条例》在明确具体适用情形的同时规定,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并在审批把关和过程公开方面严加要求,防止“破格”变成“出格”同时,条例针对近年社会上广为关注的“裸官”和官员“复出”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细致严格的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列出6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其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官”明确列入其中。

针对官员“复出”,条例规范了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规定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此外, 修订后的《条例》还明确提出,跑官拉票官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用人失察追责党委主要领导等问题,这些新的规定,对于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充分体现‘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三、结合实际,全面抓好医院干部选拔任用近期,我院组织开展了新一轮中层干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引入和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在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的基础上,进行择优选拔、优化结构、合理配置,对于增强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促进干部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医院,我们结合行业特点,努力为全院干部职工搭起一个脱颖而出的平台,使每位同志都能在最能发挥自己潜能的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为了搞好竞争上岗,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临沧地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上岗暂行办法》(临署人发〔2003〕84号)、《临沧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等级确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临人发〔2009〕78号),《临沧市人民医院干部管理制度(试行)》(临市医党〔2009〕23号)、《临沧市人民医院科级干部考核办法(试行)》(临市医党〔2009〕24号),我院认真制定《方案》,把《方案》报市卫生局、市委组织部审定后,认真按程序进行组织实施。

我们在干部的选拔任用,特别是在考察阶段,我们始终坚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反四风、转作风、正行风、兴医院”为重点,对照“亲、敢、会”的要求,着力解决干部“不实在”、“不落地”、“不扎根”、“不执行”、“不担当”、“不问责”、“不勤俭”、“不纯洁”等问题这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我院按照市编委批复严格,共设置科级领导职数109职,并严格按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一系列规定程序,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卫生局、市第三纪工委和市委组织部批准,全面认真地完成了109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在这次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分清选任干部和委任干部的区别,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并且只是把人选准用好的手段之一,同时,不能简单以年龄划线,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因此,院党委紧密结合行业特点,经过充分研究后,才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姿态来对待这项工作,以坚定的党性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开展好这项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效率不减,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作用到我院中层干部领导岗位上来,努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组织部长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言(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下面,我就近期学习《条例》的收获感悟和思考与同志们作一交流——贯彻条例,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成熟,理论上的成熟基于学习上的提高组织部长处于为党和政府选拔人才、合理配置人才的关键位置,必须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正如___部长所讲:“对党忠诚、为民负责是做好组织部长的出发点”要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的前提和基础,抓住转变学风这个前提,夯实学懂弄通这个基础,遂行学以致用这个目标,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通过领学、互学、促学,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学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忠诚,学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坚定自信,学出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的使命担当,学出善思善谋、善作善成的能力水平——选贤任能,必须做到坚持原则。

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的总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干部工作的着力重点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把坚持原则作为组织部长的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理之基,既要有一心为公之品,有察人识人之能,更要有唯才是举之度,乐当优秀干部的“引路人”要保持一心为公的“赤心”要严格按照事业需要选人、按照干部标准选人、按照规定程序选人,实事求是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只有坚持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选人用人,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实绩明显、群众好评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树立以德修身、以德服人、以德领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选人用人公信度才能保证要练就察人识人的“慧眼”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作为组织部长,不能仅靠领导干部考核和“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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