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环保高性能UV-LED基础配方树脂及中试车间项目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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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 万万吨环保高性能吨环保高性能 UV-LED 基础配方树脂及基础配方树脂及中试车间项目中试车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批稿)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9 月月 目目 录录 1 概述概述.1 1.1 任务由来.1 1.2 建设项目特点.2 1.3 评价工作程序.1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2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30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31 2 总则总则.32 2.1 编制依据.32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41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48 2.4 评价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56 2.5 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划.58 3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66 3.1 本项目概况.66 3.2 影响因素分析.83 3.3 风险因素识别.152 3.4 污染源源强核算.160 3.5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168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69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概况.169 4.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73 4.3 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207 5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216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述.216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221 5.3 环境风险评价.267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294 6.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294 6.2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311 6.3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评述.322 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述.327 6.5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327 6.6 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332 6.7 环保措施汇总.341 6.8 达标排放.341 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343 7.1 经济效益分析.343 7.2 环境效益分析.343 7.3 社会效益分析.345 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346 8.1 环境管理.346 8.2 监测计划.354 9 结论结论.357 9.1 项目概况.357 9.2 环境质量现状.357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358 9.4 主要环境影响.359 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360 9.6 环境保护措施.361 9.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363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363 9.9 总结论.363 1 附件:附件:1、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2、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427 号);3、关于废水治理设施(1#污水站)及配套管线环保责任主体的情况说明;4、环境现状质量检测报告及引用说明;5、大气、地表水、风险评价及土壤自查表;6、关于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环保高性能UV-LED 基础配方树脂及中试车间项目中无法采用水基或半水基清洗剂进行清洗的论证说明;7、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1 1 概述概述 1.1 任务由来任务由来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公司”)是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的新建企业,主要从事光固化基础配方树脂的研发和生产。格林公司多年来在光固化技术领域累积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始终立足于创新研发和生产系列产品。生产的光固化基础配方树脂较其它传统型产品相比,具有更为节能、环保、经济、性能优异等特点,可用于下游涂料、油墨、复合材料等领域。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投资 12.5 亿元人民币,在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新建年产 6 万吨环保高性能 UV-LED 基础配方树脂及中试车间项目。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环保高性能 UV-LED 基础配方树脂 6 万吨,中试规模 300 吨/年。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 案 号:常 发 改 备 2017 20号,项 目 代 码:2017-320411-26-03-339216)。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研究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和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 2 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环保高性能UV-LED基础配方树脂及中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建设建设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特点如下:(1)格林公司始终致力于光固化树脂细分领域的探索,在UV-LED 等基础配方树脂中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本项目工艺技术为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将光引发剂吸收波长与UV-LED 光源相匹配,提高了单体树脂在基材的附着度,同时降低了材料的粘度。本项目产品生产为复配,采用光固化技术,产品固化速度快,生产效率高,且在常温下固化,可用于下游涂料、油墨、复合材料等领域,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能够确保较高的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2)设备以国内采购为主,本项目装置基于整个系统对于自动化方面的要求,按照现行的流行控制方案,将DCS系统做为整个系统的控制骨架,适应产品品种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将系统整合成一个功能完备、操作简单、质量可靠的系统,提高了连续化、大型化程度,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部分工段在温控等采用了局部自控系统,并对设备的液位、压力等都作了声光报警系统及紧急状况处理系统,确保产品精准操作、精准控制;对于主要反应设备,均使用工艺参数自动记录仪,自动化水平较高。1 1.3 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3-1。图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 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1 各环境因素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2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 政策相符性分析政策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 号令,2019 年 8 月 27 日)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2)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和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3)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2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5)与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的相符性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区”、“化工区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新建(含异地搬迁)化工项目投资额不得低于 1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化工项目的核准(备案)由省辖市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项目为新建化工项目、总投资为 125000 万元,本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且已获得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发改备201720 号)的备案文件。因此,符合苏政办发2011108 号文的规定。(6)与苏发201647 号文的相符性 对照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 3 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 号文),分析如下:表表 1.4-1 与苏发与苏发201647 号文对照分析号文对照分析 类别类别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对照分析对照分析 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实施“江海联动”,推动沿江、环太湖绿色化工企业搬迁进入沿海化工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入园进区。本项目为新建化工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 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2 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因此,符合文件要求。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2017 年底前,石化、化工企业全部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因此,符合文件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苏发201647 号文的规定。(7)与苏政发2016128 号文的相符性 对照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 号),分析如下:表表 1.4-2 与苏政发与苏政发2016128 号文对照分析号文对照分析 类别类别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对照分析对照分析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 沿江 地区 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从区域、资源、环境、运输、市场等方面综合考虑,有序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和沿江两岸化工企业向有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转移。不得新建和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本项目为新建化工项目,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且不属于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符合文件要求。太湖 地区 严格落实太湖治理环境保护目标,太湖流域不得新改扩建染料以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排放含氮磷生产废水,符合文件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严格限制过剩产能 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过剩行业不得新增产能,从严控制异地搬迁或配套原料项目。处于人口密集区和安全环保敏感区域,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必须转型、转移、改造或关闭。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过剩行业。本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且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文件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等产业政策,应立即淘汰禁止新建或改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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