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流量变现服务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手册_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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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互联网流量变现服务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手册 互联网流量变现服务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手册 目录 一、 项目基本情况 3 二、 债权人治理机制 5 三、 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 9 四、 信息披露机制 11 五、 监督机制 17 六、 信息与沟通的概念 22 七、 信息的含义与分类 23 八、 举报人保护制度 26 九、 反舞弊机制 29 十、 风险识别的方法 41 十一、 风险识别的概念和内容 47 十二、 风险图谱 49 十三、 风险分析的方法 50 十四、 产业环境分析 57 十五、 内容创新,是资讯行业立足之本 58 十六、 必要性分析 58 十七、 公司概况 59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60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60 十八、 SWOT分析说明 61 十九、 项目风险分析 70 二十、 项目风险对策 72 二十一、 法人治理结构 74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人 xx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 (三)项目选址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占地面积约67.00亩。 (四)项目实施进度 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 (五)投资估算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0625.5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337.1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47%;建设期利息331.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8%;流动资金5956.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45%。 (六)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0625.56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7081.07万元。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3544.49万元。 (七)经济评价 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56000.00万元。 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43551.67万元。 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9111.40万元。 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3.37%。 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33年(含建设期12个月)。 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9801.81万元(产值)。 (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44667.00 约67.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84860.52 容积率1.90 1.2 基底面积 ㎡ 25906.86 建筑系数58.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345.75 2 总投资 万元 30625.56 2.1 建设投资 万元 24337.18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20764.57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2894.05 2.1.3 预备费 万元 678.56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331.84 2.3 流动资金 万元 5956.54 3 资金筹措 万元 30625.56 3.1 自筹资金 万元 17081.07 3.2 银行贷款 万元 13544.49 4 营业收入 万元 560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43551.67 "" 6 利润总额 万元 12148.53 "" 7 净利润 万元 9111.40 "" 8 所得税 万元 3037.13 "" 9 增值税 万元 2498.35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299.80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5835.28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19568.27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19801.81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5.33 含建设期12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23.37%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17635.65 所得税后 二、 债权人治理机制 (一)债权人的概念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要进入资本经营阶段,企业必须借助融资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负债融资和所有者权益融资。在当前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中,负债融资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债权人是公司借入资本即债权的所有者。理论上讲,由于债权人要承担本息到期无法收回或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因此债权人和股东一样,在公司治理上,有权对公司行使监督权。债权人可以通过给予或拒绝贷款、信贷合同条款安排、信贷资金使用监管、参加债务人公司的董事会等渠道起到实施公司治理的作用,尤其是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债权人可以提请法院启动破产程序,此时,企业的控制权即向债权人转移。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较短,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体系。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为银行部门。 (二)债权人治理机制的类型 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形成了特殊的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主要通过以下方面作用于公司治理。 (1)激励机制。债权人可以通过影响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通过施加压力促使经营者努力工作。 (2)控制权机制。债权人作为公司资本的投入者,决定着公司收益去向,规定着公司剩余控制权的分配。 (3)信用机制。如果经理班子制定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政策和发生此类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控告和起诉,这将降低公司的债券评级,引起中介机构(如外部审计)的介入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关注。 (4)监督机制。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的期限安排,对企业进行频度适当的审查。 (三)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 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公司治理。根据权利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约定参与和法定介入。约定参与包括信贷契约、人事整合、重大决策时的债权人会议等。法定介入是指具体制度由法律加以规定如重整制度和破产制度。具体而言有如下途径。 1、信贷契约 建立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信贷联系。通过建立信贷联系,加强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存贷款关系,加强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和监控。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密切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动态,以保持对公司事实上的监控。然而,信贷契约并不足以保护贷款人利益,主要因为信贷契约的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资产的专用性。 2、资本参与 信贷联系虽然是银行控制企业的有力手段,但在本质上还不是资本的结合关系,一旦银行向企业持股则为银行参与企业治理提供了实质性的前提条件;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有权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 3、人事结合 银行与工商企业的人事结合,即向对方派遣董事使得通过信贷和持股所建立起来的银行对企业之间的渗透得以进一步强化。银行以股东的身份进入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 4、债权人会议和重整制度 债权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公司业绩下滑,首先是采取非正式磋商。如果这不能解决问题,债权人可能提起破产程序。 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预防程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享有会议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两种事项不享有表决权。重整制度是债务人具备破产条件在进入破产程序前有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申请法院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5、债转股 债转股作为一种资本结构调整的手段为建立和改进公司治理创造了条件和机遇,从而能够促使企业通过重组来摆脱困境,也使金融资产转劣为优。从资本结构调整和强化治理机能的角度,债转股问题的实质是针对经营不善的内部人控制企业,银行通过债权转股权,对企业治理机制进行彻底调整,在股份多元化的基础上最终建立股东主导型的经济型治理体系。目前我国实施转股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企业,—类是经营不善但还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另一类是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企业。债转股的真正意义在于调整资本结构、强化治理机制,以促使企业实现经济型治理。 三、 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 (一)机构投资者及其特征 1、机构投资者的含义 机构投资者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公司和各种投资公司等。 2、机构投资者的种类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QFII)等。美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投资公司及养老基金。 3、机构投资者的特征 机构投资者的特征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追求的是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机构投资者拥有行业及公司分析专家、财务顾问等,具有人才优势;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股东身份,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 (二)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的形式 机构投资者并不是一开始就积极地参与到公司治理活动中的。事实上,早期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所有者的色彩非常淡薄,它们只是消极股东,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行为,并且非常倾向于短期炒买炒卖从中牟利,因此,早期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是微弱的。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机构投资者都放弃了华尔街准则—“用脚投票”,在对公司业绩不满或对公司治理问题有不同意见时,他们不再是简单地把股票卖掉,“逃离劣质公司”,而是开始积极参与和改进公司治理。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主要在于:严格限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渐趋宽松;机构投资者成长很快、规模不断扩大;以“股东至上主义”为核心的股权文化的盛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表现为:首先,解决国内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需要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其次,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正面临着转变投资理念、开辟新的投资途径的任务;最后,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人才、资金和政策优势,这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性。 (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径 1、行为干预 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人有参与到被投资公司进行管理的权利。机构投资者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就增持该公司的股票,然后对董事会加以改组、发放红利,从而使机构投资者持有人获利。 2、外界干预 机构投资者还可以直接对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施加影响,使其意见受到重视。例如,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代表的代言人对公司重大决策(如业务扩张多元化、购并、合资、开设分支机构、雇用会计师事务所表明审计意见等)施加影响。 四、 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证券市场特性与上市公司特性在证券法律制度上的反映。世界各国证券立法无不将上市公司的各种信息披露作为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信息披露制度源于英国和美国。 英国的“南海泡沫事件”导致了1720年“诈欺防止法案”的出台,而后1844年英国合股公司法中关于“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首次确立了强制性信息披露原则。但是,当今世界信息披露制度最完善、最成熟的立法在美国。它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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