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物防控产品公司工会与公司治理方案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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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绿色生物防控产品公司工会与公司治理方案 绿色生物防控产品公司 工会与公司治理方案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3 二、 我国农药行业发展概况 4 三、 必要性分析 9 四、 员工参与制度的模式 10 五、 员工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依据 13 六、 我国员工持股计划制度的探索 19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类型 22 八、 加强和发挥我国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4 九、 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5 十、 项目概况 25 十一、 公司简介 28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9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0 十二、 发展规划分析 30 十三、 SWOT分析 33 十四、 法人治理 42 十五、 项目风险分析 54 十六、 项目风险对策 57 一、 产业环境分析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转型升级取得明显突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城市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6%。 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突破,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保持领先地位。到“十三五”末,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市形象品质全面提升,呈贡新区功能配套更加完善,滇中新区建设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中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 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以滇池流域为重点的市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绿色低碳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开放合作层次和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壮大,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人文交流中心核心功能基本形成。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覆盖城乡居民的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多元文化融合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推进,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安全感、幸福感大幅提升。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 二、 我国农药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药产业是支撑我国农业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农药已成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具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等重要作用,在日常作业中有刚性需求,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较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农药使用量从2005年145.99万吨上升到2013年的180.77万吨,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除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外,还带来了一些列的环境问题与安全问题,影响农产品贸易活动,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采取绿色防控技术、降低化学农药用量,是我国农业生产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提升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贸易安全的有效途径。随着国家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以及新环保法等政策出台,我国农药使用量逐年降低。经过多年的对农药产业投入和规范,农药行业已形成了及集研发创新、原材料及中间体合成、原药生产、制剂加工为一体的完整工业体系,我国目前农药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 我国农药行业目前已对外资全面放开,并广泛鼓励研发创新和市场化竞争,成为了农药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农药出口基本覆盖了全球农药市场,涉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农药出口数量第一大国。由于发达国家农药企业受环保和生产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农药产能一直在低成本地区转移。我国农药企业在原料配套、资源(能源、水)、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从而成为农药产能承担者。但整体而言,我国农药行业大而不强,企业多以原材料、中间体、非专利药制造为主,整体研发投入占比较低。多年来,农药行业的创制与研发大多以欧美公司为主,中国的农药制造商大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创新能力不足,导致我国对于高端植保产品形成进口依赖。同时,国内农药生产企业主营业务相对单一,产品研发孤立,缺乏优质资源、全球化专业化研发平台,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研发等前沿辅助研发技术的应用动力不足,也使得农药研发有效性和效率与国际巨头相比具有较大差距。 自2006年3月,国家农业部在全国植保植检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后,大力推广通过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环境友好型措施控制农作物病虫危害,突出绿色植保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并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农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农药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结构优化,通过“公共植保”以及专业化防治手段,使绿色防控得到迅速的普及应用。2016年5月26日,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正式发布《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农药原药生产将进一步集中,到2020年,农药原药企业数量减少30%,国内排名前20位的农药企业集团的销售额达到全国总销售额的70%以上。建成3-5个生产企业集中的农药生产专业园区,培育2-3个销售额超过1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十三五”期间,我国农药工业持续优化农药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效、安全、经济和环境友好的新农药占据国内农药市场的主导地位,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截至2020年,我国生产的农药品种达714个,农药登记产品41,885个,全国农药生产企业1,705家,规模以上农药生产企业693家,主营业务收入2,280.58亿元,同比增长6.1%;另因我国农药化肥行业受制于“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政策和疫情影响,农药生产企业开工率下降,2020年农药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化学农药原药(折100%)产量为214.80万吨,同比减少1.1%,但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1,085.76万公顷,同比上涨4.30%,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864.44万公顷,同比下降0.24%。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日益增强,低毒、低残留、环保、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的环保型农药已成为未来世界农药的发展方向。我国农药生产企业在农药研发和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基本形成自主研发与仿制相结合,改变了过去进口与仿制为主的局面。 在化学农药合成、发酵等新工艺、新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研发创制了50多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药,现有的农药品种中90%以上实现国有化。在绿色防控方面,生物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和生物化学农药)凭借在自然环境中消解快、攻击靶点多且不易产生抗药性、毒性小使用安全和零残留等优势,成为农药产业最热门的发展重点。2020年,生物化学农药为按产品与有效成分登记占比最大的产品品类分类,生物农药主要登记产品类型为生物化学农药,按产品登记的生物农药中,生物化学农药占51%;按有效成分登记的生物农药中,生物化学农药占38%。目前,中国生物农药制剂相关专利申请量排名全球第一,生物农药产业有望搭上政策利好的快车,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2022年1月29日,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是加快农药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将继续坚持安全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发展,以减量增效为总目标,为农药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农药企业发展方面,国家鼓励农药企业兼并重组,全链条生产布局,推进农药生产集团化、农药产品品牌化、农药发展国际化,逐步改变农药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创新能力强、生产能力强的大中型农药生产企业。到2025年,实现10家产值超50亿元企业、50家超10亿元企业、100家超5亿元企业。在农药产业布局方面,《规划》要求优化农药生产企业布局,政府引导农药企业入驻符合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发挥园区区位优势和产业链优势,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加大退出高风险、高污染产能的力度,控制过剩产能。到2025年,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值提高10%。在农药产品结构方面,规划要求引导推进化学农药使用减量化,支持发展高效低风险新型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物农药,逐步淘汰退出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品种和剂型,严格管制有环境持久难降解、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到2025年,通过淘汰高毒低效化学农药,推广高效精准施药、绿色防控等措施,主要农作物化学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逐步实现农药剂型的高效化、绿色化、无害化。 在农药研发创新方面,国家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促进农药生产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推动实现农药生产过程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与单位能耗。面对不断提高的环保标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农药行业从生产加工到终端消费全过程均要保证安全生产、绿色化、清洁化和高效化。具备精细化管理和生产水平的企业可以提高产量并减少三废排放,实现生产的清洁化,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而不满足安全环保标准的企业则面临淘汰出局的风险。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员工参与制度的模式 虽然西方各国雇员参与公司治理的立法状况、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等存在一些差别,但仍可划分为美、日的持股模式和欧洲的非持股模式。比较两种模式,可说是各有利弊。欧洲模式规定的职工参与权较为广泛,而且该模式将职工参与制度作为强制性条款进行规定,使职工的参与权能够获得充足法律保障。但是,由于职工和股东之间缺乏资本联系纽带,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在公司机构中的对立形象并未获得根本性的改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内部机构的科学决策和决策的效率。而偏重职工持股参与的美、日模式则刚好能克服这一弊端。因为在这一模式中,职工代表同时又具有股东身份,这使得其在公司机构中易于获得非雇员股东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公司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也随之提高。而且,此模式将职工利益与公司经营效果直接联系,有利于提高职工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关注度。但是,职工持股制度对职工所持股份进行区别对待,限制其转让,违背了股权平等原则,加上职工所持股份所占比重较低,使职工代表对公司决策影响不大。基于以上原因,随着国际交流的加强,各国有关职工参与制度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职工参与方式显现出融合的趋势。这一趋势对我国职工参与制度的发展具有指导或启示作用。 (一)德国的员工参与共决制 共决制即共同决定制,是指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依法进入公司的决策层,与所有者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的决策机构。德国是共决制的典范,原因在于欧洲是社会主义思想的发源地,而且工人运动非常活跃,欧洲一直就有重视工人权益的传统,共决制使工人不需要拥有实物资产就可以参与到公司治理中。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员工参与共决制的法律,如1951年颁布的《煤钢行业参与决定法》、1952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委员会参与管理法》和《企业组织法》、1976年的《参与决定法》。职工参与的最高形式就是职工派代表直接参加监事会、管理理事会和职工委员会,主要规定如下: 《煤钢行业参与决定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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