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个防味止逆阀、10万只铝箔风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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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产 50 万个防味止逆阀、 10 万只铝箔风 管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江苏佳玺塑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 年产 50 万个防味止逆阀、 10 万只铝箔风管项目 项目代码 2206-321355-89-01-622945 建设单位联 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镇三台山大道东侧 65 号 地理坐标 (118 度 19 分 13.206 秒, 34 度 4 分 11.906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 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塑料制品业 292 其他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 备案)部门 (选填) 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 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宿骆行审备〔2022〕33 号 总投资(万 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 比(%) 2%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 设 ☑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3000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1— 2035)》 审查机关: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文件:《关于设立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审 批文号:宿滨管发【2015】203号 规划环境 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审批机关: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 《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 1 — (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批文号: 宿环建管〔2022〕12 号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镇三台山大道东 侧65号,位于宿迁市高新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上,选址符合 用地规划要求。 2、根据《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1— 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宿迁市高新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 新材料、机械加工、食品加工(不含酿造)、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 绿色建材为主,使北片区逐步发展成为湖滨新城新的经济增长点。本 项目为防味止逆阀和铝箔风管生产加工项目为装修材料,属于建材行 业,项目符合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绿色建材产业定位。 3、本项目为防味止逆阀和铝箔风管生产加工, 根据《宿迁市高性 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本 项目符合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 不在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 (详见表1-3)。 — 2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面积(平方公里) 生态空 生态空 间保护 县(市、 主导生 区域名 区) 态功能 称 1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 ,全 省陆域共划定 15 大类 811 块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并实行分级管理(分 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2 级)。国家级生态保护 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 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 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 随意占用和调整。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本项目邻近 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 “骆马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 ““骆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最近相对距离分别为 1. 17km 和 1.07km ,因此, 本项目不占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符 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管控要求。其管控范围见表 1- 1。 表 1-1 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对 照表 范围 生态空间 国家级生 间管控 管控区域 态保护红 总面积 区域面 范围 线面积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 积 骆马湖青 虾国家级 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 区批复范 围除核心 区外的区 域 核心区是由 4 个拐 骆马湖 青虾国 家级水 宿豫(湖 渔业资 产种质 滨新区) 源保护 资源保 护区 点顺次连线围成的 水域,拐点坐标分别 为(118°12'20"E ,3 5.96 11.44 17.4 4°02'16"N;118°11'4 7"E ,34°00'58"N;1 18°10'23"E ,34°01'2 1"N;118°10'53"E,3 4°02'41"N) 骆马湖 国家级 水产种 质资源 保护区 骆马湖国 家级水产 种质资源 10.00 21.60 31.60 保护区批 复范围除 核心区位于骆马湖 宿豫(湖 渔业资 滨新区) 源保护 北繁殖保护区,北从 新场东 200 米处向 南延伸 2877 米至三 场,东从三场向西延 — 3 — 伸 4398 米至西吴宅 核心区外 东 300 米处,南由西 的区域 吴宅东 300 米处向 东北延伸 3287 米至 马场东 500 米处,西 由马场东 500 米处 向东延伸 2567 米至 新场东 200 米处,四 至范围拐点坐标分 别为: 东北 (118°12′25"E, 34°08′07"N) ,东南 (118°12′56"E, 34°06′37"N),西南 (118°10′07"E, 34°06′13"N) ,西北 (118°10′46"E, 34°07′55"N)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 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 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 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 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 8 种生态保护 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距离本项目最 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与““骆马湖 湖滨新区嶂山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本项目距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 护区域“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本项目所在地南侧,最近相 对距离为 1350m,“骆马湖湖滨新区嶂山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位于本 项目所在地北侧,最近相对距离为 5.2km。 表 1-2 项目与 《江苏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对照表 区域面积 (平方公 里) 12.49 生态保护红 线名称 骆马湖湖滨 新区嶂山饮 类型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地理位置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 心,半径 500 米范围内的水 所在行政区 域 市级 县级 宿迁 宿豫 市 区 — 4 — 用水源地保 护区 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 200 米范围内的陆域(环湖线 4 号桩北侧与取水口下游 500 米距离之间及水域半径 500 米范围内区域)。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外 1000 米 的范围(环湖线 5 号桩界与下 游至嶂山闸下游 300 米及水 域半径 1500 米之间的区域)。 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以外, 外延 1000 米的范围(骆马湖 环湖线 6 号桩界北侧与嶂山 闸下游 1300 米之间的区域) 宿迁 市 湖滨 新区 江苏三台山 国家森林公 园 森林公园 的生态保 育区和核 心景观区 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 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 心景观区范围 11.11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和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内(附图 4) 。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 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以及《省政府 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宿迁市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公报》数据, 全 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1 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 295 天, 优良天数比例为 80.8%,比 2020 年增加 7.6 个百分点;空气中 PM2.5 、 PM10、O3、CO 指标浓度同比下降, 浓度均值分别为 38μg/m3、66μg/m3、 157μg/m3、0.9mg/m3,同比分别下降 15.6%、1.5%、7.6%、25.0%;NO2、 SO2 指标浓度分别为 25μg/m3 、6μg/m3 ,同比持平; 其中, O3 作为首要 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 30 天, 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 42.9%,已成为影 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 为加强市区扬尘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宿迁市发布了《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分别从加强 — 5 — 工业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重点企业优化提升,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 染物减排, 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深入开展清洁原料替代, 持续推进全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培育,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集 群整治,深入开展储罐排查整治,常态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落实 夏季错峰生产, 加强臭氧应急管控等十个方面推进区域臭氧污染治理、 面源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深度减排、 VOCS 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 管控,不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能力建设,全面实现空气质量约束性目 标,从而确保宿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为了反映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报告现状环境质量数据 引用 《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现状 监测》 中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2 月 20 日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非甲 烷总烃)的监测数据, 此次监测时间在 3 年之内,距离在 5km 之内, 数据有效。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 质量达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纳污水体为新沂河,新沂河达到《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IV 类标准。根据《宿迁市 2021 年环 境状况公报》, 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 11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 100%。全市 15 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 为 93.3%,优Ⅲ水体比例为 80%,无劣Ⅴ类水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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