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15000 台(套)高碳钢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举报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加工 15000 台(套) 高碳钢阀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滨海县海格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8 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加工 15000 台(套)高碳钢阀门项目 项目代码 2207-320922-89-01-401443 建设单位联系 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产业园兴工路 2 号 地理坐标 (119 度 88 分 03.541 秒, 34 度 03 分 72.039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91] 黑色金属铸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68 铸造 及其他金属制造中“其他(仅 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 ”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 备案)部门(选 填) 滨海县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 准/ 备案)文号(选 填) 滨发改审〔2010〕83 号 总投资(万元) 9000 环保投资(万 元) 130 环保投资占比 (%) 1.44%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 是: 滨海县海格机械有限公 司于 2009 年在现有厂区内建 用地(用海) 面积(m2 ) 33335 设铸造生产线,用于生产 15000 台(套)高碳钢阀门原 料并于 2009 年建成运行。盐 城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 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盐环罚字﹝ 2021 ﹞ 11 号) (详见附件) 。企业在收到监 察通知后立即停止了无手续 的铸造生产线,补齐环评手 续。 1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 大气专项: 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甲醛且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有环境空气 保护目标;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 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 环境 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 (1)生态红线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产业园兴工路 2 号,根据《江苏 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 2020 ﹞ 1 号) 、《盐城市滨海县生态空 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项目所在地附近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是“淮河入海水道(滨海县)洪 水调蓄区”,本项目与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相对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 1-1 本项目与最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及距离 生态空 间保护 区域名 称 主导 生态 工程 保护规模 面积(km2 ) 相对 位置 及距 离(m ) 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范围 国家级生 态保护红 线面积 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面 积 总面 积 淮河入 海水道 (滨海 县)洪 水调蓄 区 洪水 调蓄 / 东至淮河入海水道 入海口,西至跃进 河与阜宁县交界 处,北至淮河入海 水道北堤脚外 50 米,南至苏北灌溉 总渠南堤外 50 米 / 57.29 57.29 SE 6350m 对照江苏省生态区域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 5) ,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 红线区域为项目东南方向 6350m 处的淮河入海水道(滨海县)洪水调蓄区。 故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 2020 ﹞ 1 号) 、《盐 城市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 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 2 划》(苏政发[2018]74 号)规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 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2021年度滨海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大气基本因子 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属于达标区; 2021 年滨海县水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总体呈轻度污染,其中国、省考断面均 达到国家和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 2021 年,县城区区域声环境质 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等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达到“好”的声环境质 量等级,功能区噪声均达标。 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 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符合项 目所在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项目新增用水量为 3217.5m3/a,由当地自来水厂供应,当地自来水厂能 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项目用电量为 150 万度/年, 由当地供电总 公司供应,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突破当地 土地利用资源,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滨海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 1-2。 表 1-2 滨海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本)》 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5]118 号) 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3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及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 规定项目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 目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项目 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 规定项目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年本) 》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项目 4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 目。 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 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3 实施细则(试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与省、市、县等“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1) 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 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本项目位于淮河流域,在重点管控单元内。 表 1-3 与苏政发[2020]49 号相符性一览表 管控 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 情况 相符 性分 析 空间 布局 约束 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 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8〕74 号)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 为主的方针,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 以保障和维 护生态功能为主线,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 复,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 度, 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 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 23216.24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2.49%。其 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 8474.27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为 14741.97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4.28%。 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 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 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 管住控好排放量大、 耗能高、 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环境敏 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 生产企业, 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 高起点同步 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 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 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 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 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 设沿海精品钢基地, 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 加快 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 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 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 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 确实无法避让的, 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 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 强化减缓生态环 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本项目不在 生态红线区 域范围内; 不在长江流 域范围;本 项目为 C3391 黑色 金属铸造项 目,不属于 化工企业; 不属于钢铁 行业;不属 于重大民生 项目、重大 基础设施项 目 相符 4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 物总量控制, 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 确 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2 .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 66.8 万吨、 85.4 万吨、 149.6 万吨、 91.2 万吨、 11.9 万吨、 29.2 万吨、 2.7 万吨。 本项目颗粒 物排放量为 0.518t/a,苯 酚排放量为 0.006t/a,甲 醛排放量为 0. 113t/a,废 水中 COD 排放量 0.775t/a,总 磷排放量 0.01t/a,氨 氮排放量 0.064t/a。 相符 环境 风险 防控 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 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 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 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 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 环境风险防控: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 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 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 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 应急协调联动, 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 工业园区(集聚区) 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 应纳入储备体系。 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 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 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 环境风险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