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334213336 上传时间:2022-09-0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及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根据*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广泛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结合母亲节、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提高人群主动参与率。重点为高龄孕产妇制定专项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基层网络优势,坚持“主动服务、服务到家、落实到

2、人”的服务特色,组织群众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精确掌握育龄妇女特别是高龄妇女孕情底数,动员怀孕妇女孕13周前及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孕产妇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健康检查。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卫生健康服务对象,保障流动人口孕产妇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健全产科质量管理网络区级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站,主要负责全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管理,绿色转诊通道建立与产科质量安全管理等。各助产医疗机构要成立院内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在区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区产科质量管

3、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孕情报告卡流转、高危孕产妇信息交流、高危孕产妇追访的协调和落实、危重症孕产妇转会诊及抢救实施信息收集、汇总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的上报信息等。三、规范孕情报告与母子健康手册运转1.助产医疗机构产科医师接诊到初次接受产前保健的孕妇时,发现孕情后及时填写省妇女孕情报告卡(见附件2),并告知孕妇前往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产科医师填写的区孕期登记册(见附件14)在2个工作日内报本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本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每周将该信息报送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区级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收到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落实信息的流转,由长期

4、居住地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建册、建档、随访、管理。如收到跨县区孕妇信息,应直接与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进行直接联系,由区级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进行信息流转;对于收到常住外市孕妇信息报区级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由区级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报市级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由市级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进行信息流转。2.基层医疗机构收到区级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转来或村级上报的“省孕期报告卡”信息后,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随访,动员并督促孕妇于孕13周前至本机构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并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按照孕产期保健管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相关保健服

5、务。在孕中、晚期及时督促孕妇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前往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孕期检查。3.针对孕妇、儿童的母子健康手册必须由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发放,发放手册时必须和孕产妇面对面建册建档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辖区居住满6个月的孕妇与儿童的申领要求。4.助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产检时应当按要求,详细查看手册中的记录内容,全面了解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相关情况,遇有记录不全的情况,应当及时给予指导。并将重要检查结果及主要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并签检查医师全名,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填写检查记录。四、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一)建立首诊医

6、疗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1.医疗机构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见附件3),孕产妇符合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2.首诊医疗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在结合早孕建档、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同时,使用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为每位孕妇开展妊娠风险筛查,并将结果标记在母子健康手册“基本情况”页中。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在健康手册封面做“高危”标记与省高危妊娠登记本上登记,并使用基层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随访卡(见附件5)进行专案管理。填写高危孕妇转诊单(见附件6),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督促和落实高危孕妇到设有二级及以上产科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为: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就诊,接

7、受妊娠风险评估。高危孕妇转诊单转出后两周内要联系孕妇进行收回,保存在该孕妇健康档案中,并在高危妊娠登记本、专案管理卡、孕产妇健康档案进行补充颜色标示。对妊娠风险评估为“黄、橙、红、紫”色的孕妇,根据病情至少每月对高危孕妇追访一次至产后42天。3.首诊机构为助产机构的,发现孕情要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并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要将相关信息上报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并告知孕妇携带相关检查结果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和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对每位产检的孕产妇都应核对和填写母子健康手册。(二)强化助产机构妊娠风险评估与专案管理1.全区所有助产医疗机构,均应设立独立的产科高危门诊

8、,对所有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见附件4),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并有专人负责高危孕产妇随访工作。并将诊断、处理、风险评估等情况记录在高危孕妇转诊单,由孕妇转交给基层医疗机构。2.经评估发现高危孕产妇即应告知孕妇及家属高危妊娠的危险性,与评估为“橙、红、紫”3色的孕妇签订孕产妇妊娠评估高风险告知书(见附件7),评估为“黄色”孕妇只需口头告知。将所有妊娠风险评估阳性孕产妇信息登记于省高危妊娠登记本,在母子健康手册“高危因素”栏记录,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将评估颜色分别在高危妊娠登记

9、本、专案管理卡、母子健康手册(封面)上进行分级标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3.助产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使用白银市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表(见附件8)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对未按预约时间进行产检者,应积极追踪随访,若失访应立即电话上报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协助解决。4.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

10、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每次产检复诊时都应进行高危复评,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特别应在妊娠28周、34周、37周、住院临产时应常规复评一次,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复评与初筛结论不同的应在母子健康手册与专案管理表内将复评结论填写完整。孕期高危情况无变化,不必重复登记,如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高危因素”栏中依次填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对产时、产后出现的高危因素应及时填写在母子健康手册相应栏目。二级及助产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合理调配资源,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5.助产医疗机构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使用白

11、银市孕产妇高危专案管理报告单(见附件9)向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由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协调与基层医疗机构联动开展孕产期保健和随访工作。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6.对不属于本级管理或者经治疗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病情加重的高危孕产妇,在征得孕产妇或家属同意后,及时转往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同时填写一式两份白银市危重孕产妇转诊单(见附件10),一份转出单位保留,一份随高危孕产妇至接诊医院,由接诊医院保存。转出机构应在一周内做好随访,若失访,立即电话上报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协助解决

12、。如孕产妇及家属不同意转诊或另行选择转诊单位,需在病历或转诊单上注明拒绝转诊或自愿转至某医院,同时签字为证。7.各机构按照流程协作管理好高危孕产妇。(见附件14.15.16)五、加强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一)抓好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建设区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白银市中心医院)要严格按照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诊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健全完善基本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服务能力、床位和人员、设备配置等要求建设标准化的救治中心,为各助产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救治中心要加强与市级危重孕产妇(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沟通联系,

13、积极争取省市级技术支持,提升中心救治服务能力。各单位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服务网络建设,向社会公开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会诊网络,以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名单与联系方式,对人员、联系方式更换的,要及时更新。区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急救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开通绿色救治通道,提高危重母婴救治成功率。各助产机构要组建急救团队,制定应急预案,规范急救机制,实行“先急救后交费”制度;要加强相互沟通联系,做好转诊、救治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二)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1.各助产机构要按照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质量控制评价标准(试行)

14、孕产妇三级转诊要求,对不属于本级管理或者经治疗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病情加重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在征得孕产妇或家属同意后,立即安排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和白银市危重孕产妇转诊单和白银市危重新生儿转诊单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转诊前要对孕产妇、新生儿进行评估,符合转诊指征的,确定转诊时,医患双方应当签定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并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提前联系。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积极对接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2.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必须无条件接受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会诊、转诊和救

15、治。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建立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并向护送的医护人员询问病情和前期抢救情况,查看病历和抢救记录,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3.转诊医院要主动向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了解病人转归情况,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转诊医院。(三)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能力1.各助产医疗机构要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孕产妇及新生儿前10位死因,制订应急预案,逐一建立完善抢救程序与规范。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

16、步缩短。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要落实职责任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多学科急救小组。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2.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保障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床位,要根据日常实际转诊情况,预留一定的产科、新生儿科床位。救治中心要加强产科、儿科急救设备配备和相关耗材的储备,强化应急保障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产科、儿科床位要分别达到医院总床位的5%以上,二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要设立重症监护室。各助产机构要将产科、儿科及相关支撑科室作为“十三五”时期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优先领域,重点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