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十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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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社区)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十九项)村(社区)卫生室工作制度一、村(社区)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及时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二、使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病历、门诊日志、处方,做到书写规范,用药合理,资料保管妥善。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医源性疾病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出现医疗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四、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村医基本用药目录,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要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执行进货检查制度。五、实行24小时门诊工作制,做好出诊、转诊及抢救工作,提供巡诊上

2、门服务,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村(社区)卫生室管理制度一、村(社区)卫生室必须达到卫健委颁布的村(社区)卫生室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四、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严禁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用品。五、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

3、生材料,对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乡村医生工作职责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二、做好责任区域内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三、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农合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执行新农合的各项政策。四、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五、刻苦专研业务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六、严格技术操作常规,认真书写处方等

4、病历性资料。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七、做好值班、出诊、巡诊等工作。八、按时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在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指导及管理下,做好本村(社区)的各项卫生工作。村(社区)卫生室门诊工作制度一、坚持24小时应诊,方便病人,随叫随诊,检查认真,诊疗规范,热情服务,文明行医。二、医生应根据病人病情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三、对病员要仔细询问病情,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对疑难危重病人、一般病人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转诊。四、对高烧、重症病人和60岁以上老年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五、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门

5、诊登记工作,建立门诊病历,做到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出具证明有存根。六、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保持门诊整洁卫生,改善候诊环境,有针对性地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七、按规定要求做好各种登记、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准确上报。村(社区)卫生室治疗室工作制度一、对病人热情体贴,治疗中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要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三、治疗室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标识明显。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四、凡注射、治疗要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易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过敏试验,并做好意外抢救准备。五、备好抢

6、救药品和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补充或更换。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做好室内空气、地面、物体表面的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村(社区)卫生室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一、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对所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应及时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三、对重大事故,应立即按规定上报,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四、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村(社区)卫生室应进行详细调查。构成医疗事故的,根据鉴定意见或双方认定意见,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五、对于隐瞒不报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7、村(社区)卫生室急危重症病人临时处理及转诊制度一、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要立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对急危重症做到早识辨、早诊断并及时转诊。二、对超出村(社区)卫生室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并填写转诊记录。三、情况紧急不能立即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就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或拨打120。四、危重躁动病人转诊前医护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五、对危重症病人的转运要陪同护送。六、将危重症病人转运到达后应向接诊人员作详细病情交接。村(社区)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

8、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街道)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级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级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七、按时参加乡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

9、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村(社区)卫生室健康教育制度一、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不断强化居民良好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二、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季节防病重点,进行各种类型的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编写相应的防病科普知识,并按规定频率更换。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教育资料应及时存档。三、以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行为为内容,开展乡村健康知识宣传。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的突

10、发公共卫生事件,以高危人群为重点,采取面对面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宣传内容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等;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行为,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四、定期按规定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包括健康教育处方),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在对患者随访时,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五、加强控烟教育,引导村民争创无吸烟家庭,无烟办公室、会议室、诊室等活动。六、积极指导和组织居民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村(社区)卫生室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一、村(社区)卫生室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二、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慢性病管理资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按要求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11、,对慢性病患者实行电子分类管理,定期入户随访,并详细记录随访情况。四、有进行防治慢性病的宣传场所,应有黑板、桌椅、电视等必备的宣教设备。五、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详细记录讲座和活动情况,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六、开设慢性病咨询热线电话。七、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制度,并按要求统计上报。村(社区)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社区)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二、村(社区)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

12、为疫情责任报告人。三、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四、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报告至属地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网络报告,对报出的报告卡进行登记,同时传真或寄送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五、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传染病防治知

13、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六、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流调、随访、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村(社区)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村级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组成部分,村(社区)卫生室医师为本村(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二、认真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档案,按时上报相关资料。三、积极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对本村(社区)饮食服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培训,对村民操办红、白喜事事先向乡镇卫生监督专干报告,并协助对食品卫生的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四、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

14、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尽最大努力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五、掌握辖区内医疗市场的相关情况,如出现游医和无证行医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查处。六、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村(社区)卫生室考核管理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业务培训,结合实践,主动自学,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二、积极配合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综合考核,村(社区)卫生室综合考核每年至少组织进行2次。

15、三、村(社区)卫生室综合考核结果与村医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四、乡村医生参加培训考核结果,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及卫生室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重要依据。村(社区)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要求等。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黑色中性笔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五、村(社区)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六、村(社区)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3年。村(社区)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三、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八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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