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试题预测《刑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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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招聘试题预测刑法(2022年)1、单选题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_A: 只能独立适用B: 只能附加适用C: 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 只能并科适用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 2、单选题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_ A: 有意杀人罪B: 交通肇事罪C: 破坏交通工具罪D: 有意杀人罪和有意损害罪

2、的想象竞合犯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律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患病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平安的行为。本题中,甲并无有意杀人或有意损害的有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有意。 3、单选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然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然审理的,可以不公然审理。 A: 国家隐秘B: 个人隐私C: 商业隐秘D: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4、单选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_ A: 自首B: 坦白C: 立功D: 悔改表

3、现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实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5、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务必是行为人_ A: 导致婴儿死亡的B: 出于出卖目的C: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 已完成该犯罪行为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刑法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都是从重惩罚情节。 6、单选题犯罪的本质特

4、征是_ A: 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B: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C: 犯罪是严峻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D: 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学问点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峻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本题选项ABC就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选项D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在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峻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严峻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基础,它是犯罪的最基本属性;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

5、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它与应受刑罚处罚性一齐构成社会危害性的度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7、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 属于正值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 属于意外大事,不负刑事责任C: 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D: 属于有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丢失了攻击本领,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

6、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明显是有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8、单选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_。 A: 疏忽大意的过失B: 间接有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 意外大事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开,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

7、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有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大事,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固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有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缘由所引起的。意外大事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分。 9、单选题对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准和执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 A: 取保候审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B: 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C: 必要时可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D: 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3款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故B项应选。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执

8、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A、C项应排解;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检察院,故D项应排解。 10、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惩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惩罚金的执行机关是_。 A: 一审法院B: 二审法院C: 监狱D: 公安机关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解析:留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马上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此C、D错误。留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别状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正确

9、,B错误。 11、单选题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2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觉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 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托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

10、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有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分是:前者除侵害财产外还侵害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害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全部的财物;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前者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题中李某固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好像符合贪

11、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由于营业款是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分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丢失了对财物的掌握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恣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掌握,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 12、单选题下列对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_ A: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C: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与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酬劳D: 附加刑适用剥

12、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苛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34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A错误,应选。 13、单选题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_。 A: 3年B: 10年C: 13年D: 7年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

13、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律例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听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14、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_ A: 表面联系B: 般联系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 普遍联系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 15、单选题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察,在侦察过程中,发觉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_。 A: 不起诉B: 移送起诉C: 撤销案件D: 交付审判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在侦察阶段是

14、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察权的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察阶段发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件。 16、单选题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_ A: 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 赦免以后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 点击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惩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假如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然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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