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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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招 标 文 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 已由 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梅江发改投审202129号(项目代码:2107-441402-04-01-81910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 进行公

2、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十个老旧小区共133栋楼建筑主体进行提升改造,总改造户数3277户,改造面积66500平方米。工程包括建筑物强弱电管路整治及装设照明、建筑物给排水提升改造、建筑物立面改造、建筑物屋面防水改造等。2.2建设地点:梅江区三角镇梅园新村片区。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和测量;(2)初步设计(含初步方案审查、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4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2.5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人民币76.23万

3、元,其中勘察测量费34.65万元,初步设计费41.58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结果为准)。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4、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

5、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信誉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

6、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负责设计的企业,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4.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05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3招标公告发布及投标登记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2022年05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05月22日23时59分;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为:2022年05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05月22日23时59分。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3)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网址:)。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06月10日09时45分至2022年06月10日10时00分;地点:(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7. 发布公告的媒

9、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8. 异议受理9. 联系方式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

10、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项目负责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

11、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

12、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1.1.3招标代理机构1.1.4招标项目名称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测和初步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梅江区三角镇梅园新村片区1.1.6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公告1.1.7项目估算总投资4636.01万元1.2.1建设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

13、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重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以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双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和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方可发布。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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