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传人:9786****8129 文档编号:333423594 上传时间:2022-09-02 格式:PDF 页数:148 大小:6.8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48页
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48页
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48页
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48页
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仅用于“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使用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天津蓝天太阳科技有限公司空间太阳电池外延片产业化项目项目代码2105-120318-89-02-840069建设单位联系人纪欣联系方式13920295412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华科七路 6 号太阳楼及控制器厂房一层地理坐标(东经117 度3 分 57.414 秒,北纬39 度 5 分54.88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25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

2、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津高新审投备案2021271 号总投资(万元)7523环保投资(万元)220环保投资占比(%)2.92施工工期2022 年 8 月-2022 年 12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1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由于本项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砷及其化合物,厂界外500m范围内为北侧云锦世家和东侧保利拾光年,故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本项目新增有毒有害物质储存量不超过临界量,故不设置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无新增废水直接排放,故不

3、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天津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5审查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的批复规划审查文件文号:津政函2019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天津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市环保局关于对天津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规划环评审查文件文号:津环保环评函201839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天津华苑产

4、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华苑科技园(环外)产业定位是以高端化、融合化、智能化与研发型、总部型、服务型相结合的“三化三型”为导向,构建以生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特色产业,以生为支撑的“2+1”产业体系。拟建项目属于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符合园区构建信息技术产业特色园区的要求,符合华苑科技园(环外)的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

5、类和限制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华科七路6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简称6“十八所”)现有厂区内。本项目租用十八所现有车间新增设备进行生产,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建设选址合理。(3)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根据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可知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31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区),其中

6、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281个,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管控区30个。根据意见,重点管控单元(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域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严格管控城镇面源污染;优化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强化污染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加强沿海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部分),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华苑科技园区范围内,可做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满足污染达标排放要

7、求,不涉及无组织排放。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3)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滨政发202121号)、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7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滨政发202121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1 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滨政发202121 号)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全区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天津华苑科技园(环外部分),属于重点管控

8、单元-工业园区。符合2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以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污染治理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部分街镇单元;严格产业准入要求,优化居住和工业空间布局,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通过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建设提升低碳发展水平,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妥善处置,预测表明本项目对周围的大气、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存量少

9、,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可通过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将环境风险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在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符合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版),本项目位于天津华苑科技园(环外部分),对照准入清单中“滨海新区环境管控单元索引表”,本项目环境管控要素分类为重点管控(国家级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环境管控单元序号为42,具体位置详见附图8。具体管控要求如下:8表1-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版)符合性分析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2、新建项

10、目符合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华苑科技园的相关发展规划。1、本项目位于华苑科技园(环外部分),租赁十八所现有闲置厂房进行改造,不涉及占压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符合总体要求中的第 12、17、30 项中的要求。本项目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总体要求中的第1316、1825、31 项中的要求;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总体要求中的 2729 项中的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2、根据前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华苑科技园的相关发展规划。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

11、排放管控准入要求。4、加强对生物医药、装 备 制 造 等 行 业VOCs排放的管控。5、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监管,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6、加强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7、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统一收集处理。3、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可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可满足总体要求中的第 32 项中的要求,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地点均已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可满足总体要求中的第 51 项中的要求,其他项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不涉及。5、本

12、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排放的含砷废水依托十八所含砷废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混合后,经十八所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6、本项目产生的含砷废物依托一期项目在建危险废物暂存间,由蓝天太阳独立管理。符合97、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8.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9.完善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滨海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华苑科技园、海洋科技 园以及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联动;完善企业风险预案,强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的风险防控应急管理水平。10.加强区域事故污水应急防控体系建设,严防污染雨水、

13、事故污水环境风险。11.建立并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防控方案,完善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8、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一期项目在建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符合总体要求的第 63 项要求;本项目周边无主要河流,符合总体要求的第 61 项要求;其余不涉及。综上,本项目符合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9、本项目建成后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的风险防控应急管理水平。10、建设单位应加强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尽量避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具体详见“风险防范措施”章节。11、本项目依托的在建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

14、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2.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13.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低于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平均水平。12、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总体要求中的 6465项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不属于电力、纺织、造纸、石化、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符合总体要求中的66、7073 项要求;其余不涉及。综上,本项目符合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13、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无新增土建工程。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15、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滨政发202121号)、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版)中相关要求。(3)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津政发201821 号)、10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1月23日)等文件可知,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独流减河,距离为8.2km,详见附图8。(4)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符合性分析: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923 号),本规定所称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是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

16、决定中划定的山地、河流、水库和湖泊、湿地和盐田、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林带六类区域。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西侧京沪高速铁路交通干线防护林带,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中的交通干线防护林带,生态红线与本项目相距200m,详见附图7。(5)与大运河位置关系符合性分析根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中核心监控区范围示意图,本项目距离大运河管控区域700m,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0。(6)与大气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与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要求,具体内容见下表。表1-3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与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 号)符合性分析(七)坚决打好扬尘、异味、噪声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公路、道桥、水利、园林绿化等施工工程“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监管,外环线以内 区域、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无扬尘产生11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