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启博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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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东风启博汽车 4S 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夏启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东风启博汽车 4S 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牛总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195188028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宁夏 省(自治区)银川 市 德胜工业园 县(区)德成东路 2 号地理坐标地理坐标(106 度 18 分 37.000 秒,38 度 31 分 15.057 秒)国民经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行业类别F5261 汽车新车零售业O

2、8111 汽车修理与维护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1-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备案)部门部门(选填选填)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备案)文号文号(选选填)填)/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环保投资(万元)元)59.5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9.92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项目于 2019年3月建成,20

3、19 年 5 月投产,建设单位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单位于 2021 年 06 月 22 日接受了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贺兰大队出具的现场监察记录,记录显示,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喷漆房作业,尽快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详见附件)。用地(用海)面积(m2)2445专项评价设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情况无2规划情况规划情况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文件名称: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审查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

4、文件及文号:审查文件及文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宁环函2021177 号,2021 年 3 月 3 日)规划及规划环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概述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概述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规划形成德胜片区、暖泉片区两大片区,总占地面积为 3390.55hm2,园区整体构建“311”产业体系,“3”指三大主导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1”指一大支柱产业:升级改造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1”指一大潜导产业:新经济产业。其中先进

5、制造业包括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钢构、起重及其他机械装备、材料生产等。本项目位于贺兰工业园德胜片区,为汽车 4S 店建设项目,属于现代服务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批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批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贺兰工业园区于 2021年 3月3 日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项目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意见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1项目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批意见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批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序号号审查意见内容审查意见内容项目

6、情况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本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符合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总体符合3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贺兰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方面规划和贺兰县相关发展规划的协调和接,加强规划用地性质和产业定位的协调。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坚持园区低碳化、循环化发展,落实规划期各项“碳达峰”行动及方案,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源头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贺兰县总体规划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7、。进一步统筹解决园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在严守生态红线的基础上逐步増加生态空间。制定落实贺兰工业园区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园区主要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改进建议;制定区域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堿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项目不在宁夏生态红线范围内,且项目运营过程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各污染环节在采取相应的污染物控制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3严格项目入园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

8、物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及自治区先进水平。落实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优化园区产业定位、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加快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严控高耗水企业入园。结合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逐步提升清洁能源使用率。推进技术研发型、创新型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区的循环化水平本项目为汽车4S 店建设项目,项目能源消耗较小,不属于高耗能项目符合4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根据园区产业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

9、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限等。做好园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项目提出项目运营期间的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计划及固废管理要求符合5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项目运营过程符合4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加强对园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园区污水管网、中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污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保障中水回用率,加快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各污染环节在采取相应的污

10、染物控制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园区供电、供水管网完善,配套建设了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完善6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园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本项目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按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等事项符合综上分析,本项目与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函内容相符。其他符合性分其他符合性分析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汽车销售和维修保养项目,集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新车展厅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大型汽

11、车销售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12、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 号)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5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2。表表 1-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符合性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红线本项目属于汽车新车零售业及汽车修理与维护业,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德成东路 2 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本项目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见附图 1。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底线底线根据2020 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

13、状况评价结论,贺兰县环境空气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SO2、NO2年平均浓度,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和 O3-8h 日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项目所在区达标判断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为达标区。PM10及 PM2.5超标原因主要为自然和地理因素,由于评价区气候干燥,多风多尘,降水量少而蒸发量大,植被覆盖率较低所致。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打磨刮灰粉尘、焊接烟尘、喷/烤

14、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经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汽车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合理处置。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未触及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资源利用上线上线项目建设用地属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本项目属于汽车新车零售业及汽车修理与维护业,项目不改变用地性质,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为水、电,消耗量相对整个区域来

15、说较小。因此,项目建设不触及德胜工业园区资源利用上线。负面清单负面清单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由表1-1可知,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3.与关于实施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析根据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宁政发202037号)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三)全区总体性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单元总体管控要求。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以6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

16、,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涉及城镇和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以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强化底线约束为导向,突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落实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区(40),以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强化底线约束为导向,突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2。4.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德成东路2号,项目东侧为吉利润通4S店,南侧为宁北比亚迪4S店,西侧为109国道,北侧为宁夏捷联长安4S店及JEEP4S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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